各开发区、区(县、市)分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5〕20号)要求,扎实推进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化、动态化管理,现将《郑州市生态环境领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郑州市生态环境领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