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根据省、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及会商结果,1月14日起,我市空气质量形势转好。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郑政〔2019〕22号),经研究决定自1月14日12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解除后,各开发区、区县(市)组织辖区企业有序复产,对涉炉窑类企业要加强指导帮扶,确保启炉过程达标排放。请各相关单位将本轮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复盘总结于1月15日12时前报市攻坚办(zzsgjbdqb@163.com)。
202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