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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根据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及会商结果,11月21日起我市空气质量转好,以良为主。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郑政〔2019〕22号),经研究决定自11月20日24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解除后,各开发区、区县(市)组织辖区企业有序复产,对水泥熟料企业、烧结砖瓦窑企业继续落实错峰生产要求;对涉炉窑类企业为确保安全尽量安排在白天启炉。各级各部门要持续加强施工工地、工业企业等污染源日常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持续加强对散煤、散乱污、秸秆焚烧等污染问题巡查力度,确保动态清零。要认真总结梳理本轮污染过程中出现的高值热点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做好日常监管。
请各相关单位对本轮污染预警措施落实情况、应对效果进行总结评估,工作总结于11月22日上午12时前报市攻坚办邮箱(zzsgjbdqb0163.com)。
202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