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 州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公告
2020 年 3 号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民生保障类企业( 第三批 )
的公告
为统筹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和 “六稳六保”工作, 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 02 0 年修订版》( 环办大气函 〔 2020 〕340 号 )和省 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的 通知》(豫环文〔2020 〕 86号)要求,本着公开 、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则,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重污染 天气民 生保障类企业核查 ,按照企业自评 、区县(市) 生态环境分局初审 、市生态环境局复审的程序 , 符合重污染天气民生保障类企业 62家, 现予以公告 ( 名单附后 ) 。
民生保障类企业实施动态管理,社会各界可对民生保障类企业进行监督,如发现企业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可通过来电、来信、 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监督电 话 :0371--67122251;监 督邮 箱: zzsgjbdq@163.com
特此公告 。
附件:重污染天气民 生保障类企业 ( 第三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