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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环境保护局行政权责事项清单目录
来源:本站  时间:2015-06-24 00:00:00  
 

序号

权责种类及数量

权责编号

行政权责名称

备注

1

行政处罚

219

1.1

0122020001

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现场监督检查的处罚

1.2

0122020002

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处罚

1.3

0122020003

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处罚

1.4

0122020004

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的处罚

1.5

0122020005

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1.6

0122020006

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1.7

0122020007

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处罚

1.8

0122020008

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处罚

1.9

0122020009

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处罚

1.10

0122020010

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处罚

1.11

0122020011

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的处罚

1.12

0122020012

未经消除污染的处理将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的处罚

1.13

0122020013

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的处罚

1.14

0122020014

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处罚

1.15

0122020015

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1.16

0122020016

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场所的处罚

1.17

0122020017

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处置畜禽粪便,造成环境污染的处罚

1.18

0122020018

尾矿、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未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规定进行封场的处罚

1.19

0122020019

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处罚

1.20

0122020020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罚

1.21

0122020021

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处罚

1.22

0122020022

不按规定申报登记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1.23

0122020023

将列入限期淘汰名录被淘汰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备转让给他人使用的处罚

1.24

0122020024

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未建设贮存的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未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的处罚

1.25

0122020025

未取得委托进行机动车船排气污染检测的,或者在检测中弄虚作假的处罚

1.26

0122020026

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1.27

0122020027

城市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新建燃煤供热锅炉的处罚

1.28

0122020028

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向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或者其他含有有毒物质气体的处罚

1.29

0122020029

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运输、装卸或者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的处罚

1.30

0122020030

未经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电石气、电炉法黄磷尾气、有机烃类尾气的处罚

1.31

0122020031

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处罚

1.32

0122020032

新建的所采煤炭属于高硫份、高灰份的煤矿,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配套的煤炭洗选设施的处罚

1.33

0122020033

排放含有硫化物气体的石油炼制、合成氨生产、煤气和燃煤焦化以及有色金属冶炼的企业,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配套脱硫装置或者未采取其他脱硫措施的处罚

1.34

0122020034

建设项目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的要求,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罚

1.35

0122020035

将淘汰的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设备转让给他人使用的处罚

1.36

0122020036

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处罚

1.37

0122020037

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处罚

1.38

0122020038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处罚

1.39

0122020039

拒报或者谎报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的处罚

1.40

0122020040

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处罚

1.41

0122020041

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的处罚

1.42

0122020042

不按照规定设置放射性标识、标志、中文警示说明的处罚

1.43

0122020043

不按照规定报告放射源丢失、被盗情况或者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处罚

1.44

0122020044

不按照规定建立健全放射性污染安全保卫制度和制定事故应急计划或者应急措施的处罚

1.45

0122020045

将放射性固体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贮存和处置的处罚

1.46

0122020046

不按照规定处置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处罚

1.47

0122020047

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放射性污染防治进行现场检查,或者被检查时不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必要资料的处罚

1.48

0122020048

未建造放射性污染防治设施、放射防护设施,或者防治防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罚

1.49

0122020049

放射性建设项目未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进行建造、运行、生产和使用等活动的处罚

1.50

0122020050

未按照规定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处罚

1.51

0122020051

拒绝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水污染防治进行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1.52

0122020052

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罚

1.53

0122020053

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处罚

1.54

0122020054

拒报或者谎报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事项的处罚

1.55

0122020055

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工业废水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处罚

1.56

0122020056

违反国家规定设置排水排污口或者私设暗管的处罚

1.57

0122020057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处罚

1.58

0122020058

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的处罚

1.59

0122020059

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或者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的处罚

1.60

0122020060

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或者容器的处罚

1.61

0122020061

向水体排放剧毒废液,或者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的处罚

1.62

0122020062

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的处罚

1.63

0122020063

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的处罚

1.64

0122020064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标准,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热废水或者含病原体的污水的处罚

1.65

0122020065

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或者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的处罚

1.66

0122020066

水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处罚

1.67

0122020067

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处罚

1.68

0122020068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者组织进行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处罚

1.69

0122020069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的处罚

1.70

0122020070

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或者改建建设项目增加排污量的处罚

1.71

0122020071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的处罚

1.72

0122020072

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处罚

1.73

0122020073

不按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的处罚

1.74

0122020074

水污染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采取有关应急措施的处罚

1.75

0122020075

违反规定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者在清洁生产审核中弄虚作假的,或者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处罚

1.76

0122020076

未按规定公布能源消耗或者重点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的处罚

1.77

0122020077

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日连续处罚

1.78

0122020078

排放环境噪声的单位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规定行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机构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1.79

0122020079

违反规定在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处罚

1.80

0122020080

不按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的处罚

1.81

0122020081

拒报或者谎报、瞒报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申报事项的处罚

1.82

012202008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处罚

1.83

0122020083

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未依照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的处罚

1.84

0122020084

企业事业单位不按照规定的方式公开环境信息的处罚

1.85

0122020085

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公开环境信息的处罚

1.86

0122020086

不按照规定的时限公开环境信息的处罚

1.87

0122020087

重点排污单位公开的环境信息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的处罚

1.88

0122020088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无正当理由,阻碍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执行职务,拒绝执法人员进入现场,或者不配合执法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的处罚

1.89

0122020089

医疗废物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的处罚

1.90

0122020090

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处罚

1.91

0122020091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处罚

1.92

0122020092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对医疗废物的处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规范的处罚

1.93

0122020093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或者未及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处罚

1.94

0122020094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处罚

1.95

0122020095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未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处罚

1.96

0122020096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未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的处罚

1.97

0122020097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的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1.98

0122020098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未使用符合标准的专用车辆运送医疗废物的处罚

1.99

0122020099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未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装置或者监控装置未经常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处罚

1.100

0122020100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处罚

1.101

0122020101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车辆未在指定地点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的处罚

1.102

0122020102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未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污染防治和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价,或者未将检测、评价效果存档、报告的处罚

1.103

0122020103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处罚

1.104

0122020104

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未与处置单位签订接收合同,未将收集的废矿物油和废镉镍电池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或者委托给处置单位进行处置的处罚

1.105

0122020105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的处罚

1.106

0122020106

违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内容和许可证到期未换证的处罚

1.107

0122020107

伪造、变造、转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1.108

0122020108

未建立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和未按规定管理记录簿的处罚

1.109

0122020109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终止经营活动后,未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未妥善处理危险废物和未对经营设施按规定处理的处罚

1.110

0122020110

违反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

1.111

0122020111

固体废物进口执行经营情况记录簿制度未履行日常环境监测或者未按规定报告进口固体废物经营情况和环境监测情况的处罚

1.112

0122020112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未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数据信息管理系统,未按规定报送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或者报送基本数据、有关情况不真实,或者未按规定期限保存基本数据的处罚

1.113

0122020113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未建立日常环境监测制度或者未开展日常环境监测的处罚

1.114

0122020114

回收处理企业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技术和工艺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罚

1.115

0122020115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电池的处罚

1.116

0122020116

未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擅自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的处罚

1.117

0122020117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不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规定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罚

1.118

0122020118

未按规定办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变更、换证、注销手续的处罚

1.119

0122020119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提供或者委托给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从事处理活动的处罚

1.120

0122020120

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处罚

1.121

0122020121

伪造、变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处罚

1.122

0122020122

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超过3个月,建设单位未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处罚

1.123

0122020123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罚

1.124

0122020124

试生产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的处罚

1.125

0122020125

以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减缴、免缴或者缓缴排污费的处罚

1.126

0122020126

排污者未按照规定缴纳排污费的处罚

1.127

0122020127

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处罚

1.128

0122020128

未按规定在室外、野外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处罚

1.129

0122020129

未经批准擅自在野外进行放射性同位素示踪试验的处罚

1.130

0122020130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未依法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的处罚

1.131

0122020131

未按照规定对使用I类、II类、III类放射源的场所和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场所,以及终结运行后产生放射性污染的射线装置实施退役的处罚

1.132

0122020132

伪造、变造、转让许可证和放射性同位素进口和转让批文的处罚

1.133

0122020133

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出厂或者销售未列入产品台账的放射性同位素和未编码的放射源的处罚

1.134

0122020134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将废旧放射源交回生产单位、返回原出口方或者送交放射性废物集中贮存单位贮存,未按照规定备案的处罚

1.135

0122020135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部分终止或者全部终止生产、销售、使用活动,未按照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的处罚

1.136

0122020136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的处罚

1.137

0122020137

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已收贮入库废旧放射源的处罚

1.138

0122020138

违反本办法规定,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未开展辐射监测或者发现辐射监测结果明显异常未知如实报告的处罚

1.139

0122020139

销售、使用放射源的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将其贮存的废旧放射源交回、返回或送交有关单位的处罚

1.140

0122020140

拒绝、阻碍环保部门依法履行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进行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1.141

0122020141

造成辐射事故的处罚

1.142

0122020142

拒绝或者阻碍环境保护部门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1.143

0122020143

将登记新化学物质转让给没有能力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加工使用者的处罚

1.144

0122020144

未按规定向新化学物质加工使用者传递风险控制信息的处罚

1.145

0122020145

将以科学研究以及工艺和产品的研究开发为目的生产或者进口的新化学物质用于其他目的或者未按规定管理的处罚

1.146

0122020146

未按规定保存新化学物质的申报材料以及生产、进口活动实际情况等相关资料的处罚

1.147

0122020147

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的、或者不能保证正常运行的处罚

1.148

0122020148

向大气排放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企业未按照规定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脱硝等减排设施的处罚

1.149

0122020149

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无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处罚

1.150

0122020150

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电池拆解、利用、处置的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进行处理,造成二次污染的处罚

1.151

0122020151

排污单位未按照规定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或者未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网的处罚

1.152

0122020152

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超过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处罚

1.153

0122020153

建设单位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处罚

1.154

0122020154

建设单位不向设计单位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审批意见的处罚

1.155

0122020155

设计单位接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审批意见后,未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审批意见设计的处罚

1.156

0122020156

在试生产期间造成污染事故的处罚

1.157

0122020157

建设项目擅自投入试生产的处罚

1.158

0122020158

排污者被征收排污费时,逾期不如实申报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的处罚

1.159

0122020159

不按规定申报登记放射性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1.160

0122020160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因维修而停运或者部分停运,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恢复正常运行的处罚

1.161

0122020161

未取得资质证书的单位从事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活动的处罚

1.162

0122020162

达到国家规定规模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处罚

1.163

0122020163

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报告的处罚

1.164

0122020164

通过隐蔽排放的方式,将污水或者其他污染物不经处理而排入环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

1.165

0122020165

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将污染物未经完全处理排入环境,且排放的污染物浓度、数量超过许可证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处罚

1.166

0122020166

在半年内两次以上超标排放,且排放的污染物平均浓度、数量超过许可证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处罚

1.167

0122020167

损毁、涂改或者擅自移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的处罚

1.168

0122020168

不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或者擅自改动自动监测设备或者调整系数导致监测设备不能正常反应污染状况的处罚

1.169

0122020169

被限期治理排污单位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处罚

1.170

0122020170

限期治理项目验收合格的排污单位擅自拆除或闲置污染治理设施的处罚

1.171

0122020171

排污单位未履行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相关义务的处罚

1.172

0122020172

将污染物委托给无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的处罚

1.173

0122020173

拒绝或妨碍环境监督管理人员对防治设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或在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1.174

0122020174

无生产配额许可证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处罚

1.175

0122020175

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回收、再生利用、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未按照规定对消耗臭氧层物质进行无害化处置而直接向大气排放的处罚

1.176

0122020176

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使用单位,末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泄漏和排放的处罚

1.177

0122020177

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销售、使用、进出口、回收、再生利用、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未按规定应当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而未备案的处罚

1.178

0122020178

未按时申报或者谎报、瞒报消耗臭氧层物质有关经营活动的数据资料的处罚

1.179

0122020179

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经营活动的单位未按照规定完整保存有关生产经营活动的原始资料的处罚

1.180

0122020180

未按照监督检查人员的要求提供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必要的资料的处罚

1.181

0122020181

从事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等经营活动的单位,未按照规定对消耗臭氧层物质进行回收、循环利用或者交由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回收、再生利用、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的处罚

1.182

0122020182

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向不符合规定的单位销售或者购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处罚

1.183

0122020183

应当申请领取使用配额许可证的单位无使用配额许可证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处罚

1.184

0122020184

违反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限期治理规定的处罚

1.185

0122020185

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和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或者未经批准建设属于严格限制的项目的处罚

1.186

0122020186

擅自在河流、湖泊、水库、渠道管理范围内设置或者扩大排污口的处罚

1.187

0122020187

淮河流域枯水期污染源超量排污的处罚

1.188

0122020188

将未完全拆解、利用或者处置的电子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列入名录(包括临时名录)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从事拆解、利用、处置活动的处罚

1.189

0122020189

拆解、利用和处置电子废物不符合有关电子废物污染防治的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政策的要求,或者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禁止性技术、工艺、设备要求的处罚

1.190

0122020190

企业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未按培训制度和计划进行培训的处罚

1.191

0122020191

贮存电子废物超过1年的处罚

1.192

0122020192

未按规定记录经营情况、日常环境监测数据、所产生工业电子废物的有关情况等,或者环境监测数据、经营情况记录弄虚作假的处罚

1.193

0122020193

贮存、拆解、利用、处置电子废物的作业场所不符合要求的处罚

1.184

0122020194

电子废物处置单位未获得环境保护措施验收合格的处罚

1.195

0122020195

擅自改变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所批准的电磁辐射设备的功率的处罚

1.196

0122020196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处罚

1.197

0122020197

畜禽养殖企业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者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也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即投入生产、使用,或者建设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未正常运行的处罚

1.198

0122020198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依法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而未进行的处罚

1.199

0122020199

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回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处罚

1.200

0122020200

向城市饮用水地表水源水域排放污水或者在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内利用渗坑、渗井、裂隙等排放污水和其他有害废弃物的处罚

1.201

0122020201

在城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倾倒、堆放、掩埋废渣、垃圾的处罚

1.202

0122020202

擅自新建、扩建高污染燃料设施,原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未按照规定改用清洁能源燃料、采用先进污染防治技术,或者未拆除的处罚

1.203

0122020203

应当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的提供饮食、洗浴、住宿等服务的单位和个人,而未使用清洁能源的处罚

1.204

0122020204

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超出规定的期限仍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处罚

1.205

0122020205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处罚

1.206

0122020206

堆存、装卸作业单位或者个人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处罚

1.207

0122020207

新建、扩建严重影响或可能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建设项目的处罚

1.208

0122020208

企业拒不执行市人民政府责令停产、限产决定的处罚

1.209

0122020209

大气排污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置监测点位和采样监测平台或者未配备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不正常运行或者未与统一监控平台联网,未按照规定公开监测数据或者建立监测档案的处罚

1.210

0122020210

大气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处罚

1.211

0122020211

机动车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标准的处罚

1.212

0122020212

机动车检测机构未建立机动车检验数据传输网络,或者未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时传送检验数据的处罚

1.213

0122020213

机动车停放地管理单位拒绝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抽检的处罚

1.214

0122020214

机动车驾驶人员拒绝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抽检的处罚建筑施工噪声超过规定标准的处罚

1.215

0122020215

建筑施工噪声超过规定标准的处罚

1.216

0122020216

违反环境噪声限期治理规定的处罚

1.217

0122020217

文化娱乐经营和商业活动活动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处罚

1.218

0122020218

产生尾矿的企业未按规定申报登记的处罚

1.219

0122020219

逾期未建成或者完善尾矿设施或者违反规定建设产生尾矿的企业的处罚

2

行政强制

6

2.1

0122030001

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有关工具和物品

2.2

0122030002

代为治理污染

2.3

0122030003

强制拆除违反规定,设置排污口或者私设暗管的代履行

2.4

0122030004

查封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场所

2.5

0122030005

加处罚款

2.6

0122030006

对环境污染事故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3

行政征收

2

3.1

0122040001

排污费征收

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

3.2

0122040002

环境监测服务费征收

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

4

行政确认

1

4.1

0122070001

主要污染物许可预支增量核准

5

行政检查

2

5.1

0122090001

机动车排放污染物道路抽检

5.2

0122090002

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停放地抽检

6

基本公共服务5

6.1

012210000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6.2

0122100002

依申请信息公开

6.3

0122100003

行政执法投诉处理

6.4

0122100004

企业信息公示

6.5

0122100005

信访事项处理

7

其他行政权力

10

7.1

0122110001

环境污染限期治理

7.2

0122110002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

7.3

0122110003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7.4

0122110004

对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行政调解

7.5

0122110005

对环境保护行政管理方面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

7.6

0122110006

放射源转让备案、放射源异地使用备案、放射源进出口后备案、废旧放射源回收(收贮)备案

7.7

0122110007

企业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

7.8

0122110008

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

7.9

0122110009

暂停区域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7.10

0122110010

对超标超总量排污单位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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