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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关于河南省第一“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9批)
来源:本站  时间:2019-12-08 17:47:06  
截至2019年12月7日20时,河南省第一“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涉及郑州市生态环境信访问题119件,现将第9批办结举报件结果通报如下:
    截至2019年12月7日20时,河南省第一“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涉及郑州市生态环境信访问题119件,现将第9批办结举报件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受理编号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具体内容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情况备注
1D410100000000201912030005新郑市郭店镇卢家桥向西1公里河南二手车市场北,无名水泥砖厂和路边石生产厂,占地一二百亩,扬尘大,造成环境污染。2019年12月4日,新郑市政府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交办件举报问题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
      两家水泥砖厂处于停产状态,生产设备简陋,没有采取任何降尘措施,生产环境脏乱差;两家路边石厂没有生产设备,只有部分成品整齐堆放。四厂共占地约40亩,该区域为基本农田。经排查,未发现周边有其他违规生产的厂家(之前有其它“散乱污”企业占用该场地,已拆除生产设备无生产能力,剩余部分产品暂时存放,待管控期结束后将尽快清运)。
    该举报件问题属实。
属实2019年12月4日,郭店镇政府当场对水泥砖厂下达了取缔通知书,要求3日自行取缔。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张建营、丁超、李建岭、武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新自然资责停字〔2019〕245、247、248、249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新自然资责改字(〔2019〕245、247、248、249号),并依法立案调查。郭店镇政府安排人员现场盯守水泥砖厂严格按照“两断三清”标准进行取缔,现水泥砖厂已断水断电,主要生产设备已拆除,厂房已拆除,取缔到位;路边石厂产品已清理。待管控期结束后,该区域平整后进行复耕,待适宜季节种植农作物。
2D4101000000002019120300061、荥阳市崔庙镇张沟村天顺水泥厂旁边绿色大门内露天开采产生大量粉尘,无任何治理措施;2、西区荥阳市崔庙镇梨树沟村西蓝皮瓦房内露天开采产生大量粉尘,无任何治理措施。两个开采区同属于荥阳市东荣矿业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12月4日,荥阳市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荥阳市张沟铝土矿现场调查。
    现场核查时,由于正处于管控期间,该公司处于停工状态。
      经调查,该公司目前按照荥阳市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处于闭坑回填复垦阶段,不是开采作业。该公司东采区的绿色(实为蓝色)大门内回填作业面和西采区蓝色铁皮围挡内回填作业面未见到防尘降尘设施,大面积黄土裸露,现场工人正在对裸露黄土进行覆盖。
    该公司进行回填作业时未采取降尘抑尘等污染防治措施产生大量粉尘属实。
    综上所述,该举报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调查组要求该公司立即进行整改,回填复垦作业区必须配备雾炮降尘,确保进行回填复垦作业时湿法作业。12月5日,调查组到该公司复查,该公司已将所有裸露黄土覆盖到位,并购置了4台雾炮降尘设备,确保回填复耕工作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湿法作业。荥阳市环境监察大队崔庙中队根据该公司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已立案调查。
3D410100000000201912030008荥阳市崔庙镇张沟村东厂区,梨树沟村西厂区,同属于荥阳市东荣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铝矿石开采中扬尘严重没有治理措施,污染环境,晚上偷生产。2019年12月4日,荥阳市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荥阳市张沟铝土矿现场调查。
    现场核查时,由于正处于管控期间,该公司处于停工状态。
      经调查,该公司目前按照荥阳市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处于闭坑回填复垦阶段,不是开采作业。该公司东采区的绿色(实为蓝色)大门内回填作业面和西采区蓝色铁皮围挡内回填作业面未见到防尘降尘设施,大面积黄土裸露,现场工人正在对裸露黄土进行覆盖。
    该公司进行回填作业时未采取降尘抑尘等污染防治措施产生大量粉尘属实。
    综上所述,该举报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调查组要求该公司立即进行整改,回填复垦作业区必须配备雾炮降尘,确保进行回填复垦作业时湿法作业。12月5日,调查组到该公司复查,该公司已将所有裸露黄土覆盖到位,并购置了4台雾炮降尘设备,确保回填复耕工作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湿法作业。荥阳市环境监察大队崔庙中队根据该公司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已立案调查。重复举报
4D4101000000002019120300111、荥阳市崔庙镇张沟村天顺水泥厂旁边绿色大门内露天开采产生大量粉尘,无任何治理措施;2、西区荥阳市崔庙镇梨树沟村西蓝皮瓦房内露天开采产生大量粉尘,无任何治理措施。两个开采区同属于荥阳市东荣矿业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12月4日,荥阳市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荥阳市张沟铝土矿现场调查。
    现场核查时,由于正处于管控期间,该公司处于停工状态。
      经调查,该公司目前按照荥阳市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处于闭坑回填复垦阶段,不是开采作业。该公司东采区的绿色(实为蓝色)大门内回填作业面和西采区蓝色铁皮围挡内回填作业面未见到防尘降尘设施,大面积黄土裸露,现场工人正在对裸露黄土进行覆盖。
    该公司进行回填作业时未采取降尘抑尘等污染防治措施产生大量粉尘属实。
    综上所述,该举报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调查组要求该公司立即进行整改,回填复垦作业区必须配备雾炮降尘,确保进行回填复垦作业时湿法作业。12月5日,调查组到该公司复查,该公司已将所有裸露黄土覆盖到位,并购置了4台雾炮降尘设备,确保回填复耕工作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湿法作业。荥阳市环境监察大队崔庙中队根据该公司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已立案调查。重复举报
5D410100000000201912040001荥阳市贾峪镇塔山村与崔庙镇郑庄村交界处,有一个平喜彬沙厂,厂内露天堆放,造成扬尘污染。2019年12月6日,荥阳市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经实地勘查,该存料场位于荥阳市贾峪镇塔山村和荥阳市崔庙镇郑庄村交接处,该场地在平喜彬未租用前,属于贾峪镇与崔庙镇交界处无法用于农耕生产的自然沟壑。经贾峪镇国土所测定,该存料场一部分用地属贾峪镇塔山村,另一部分属于崔庙镇郑庄村区域。2015年1月平喜彬租用塔山村村民平伟锋0.8亩、平迎喜0.4亩、平金周0.7亩,共计1.9亩。平喜彬租用后利用地理特征,通过购买周边原有的石材厂废弃渣土、石料等进行了地表基础平整,平整后平喜彬用于存放废石物料,料场内存有石料3处,约5000方,大部分物料都进行了覆盖,但有部分物料未覆盖。场区内未发现存在生产设备及机械设备等,也未发现有工人生产活动迹象。场地内由于日久疏忽管理出现部分防尘网破损,导致部分原石物料裸露现象。
    鉴于堆放点地处深沟,距离地面还有一定距离,受周边风向、风力等自然条件影响不大,但风力过大时有可能造成扬尘污染。
    综上所述,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针对该举报问题,调查组人员已现场责令平喜彬对所存放的废渣土石料进行重新覆盖,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洒水降尘保持存料场地湿润,减少扬尘污染。同时,要求该存料场待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后,将场地内所存放的物料进行清除。
      截至2019年12月6日下午,该料场存料已全部用防尘布覆盖完毕。同时,平喜彬承诺做好场区洒水工作确保不起尘,待到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后,全力做好物料清除工作。

6D410100000000201912040002新郑市龙湖镇小桥沟村三组,村东路北侧,山河农场往西走,有一个蓝色大门,大门内有沙发厂、钢筋厂等其他散乱污企业,造成环境污染。2019年12月5日,新郑市政府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交办件举报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现场调查时,豆双粮沙发厂未生产、前期已基本搬空,存在部分木材、海绵等杂物;钢筋厂现场未见机器设备,现场只有一些废旧遗弃的设备及钢筋等物品。
      针对“蓝色大门,大门内有沙发厂、钢筋厂等其他散乱污企业,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包村领导带领村组干部对小乔沟村蓝铁皮门内排查,东面是空房子、西面仓库里面存放板台,没有生产设备,并对附近进行排查,暂未发现其他散乱污企业。
    该举报件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2019年12月5日,新郑市相关工作人员对豆双粮沙发厂及鄂中游加工点废旧遗弃的设备及钢筋清理杂物,打扫厂房。12月6日上午,涉事的豆双粮沙发厂现场杂物、鄂中游加工点废旧遗弃的设备及钢筋等物品已清理到位。
7D410100000000201912040003新郑市龙湖镇梅山村,村内多家家具厂在生产,造成严重扬尘污染,油漆味刺鼻,污染环境。2019年12月5日,新郑市政府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交办件举报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
    经现场查看,梅山村前期取缔的五家无名家具厂未反弹,目前原址空置。经排查及走访群众暂未在梅山村发现其他违规生产家具厂。
    举报件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举报件反映问题在新郑市日常管理工作中已及时发现立行立改,今后工作中将继续依法依规严打环境违法行为,针对各乡镇(街道办)等易发生问题的敏感点督促村组干部对辖区内加强日常监管巡查。
8D410100000000201912040004登封市石道乡张沟村,村内有一家磊鑫石材厂,违规占用耕地进行爆破开采,产生大量扬尘及噪声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生活。2019年12月5日上午,登封市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登封市磊鑫石材有限公司。经调查:
    登封市磊鑫石材有限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有洒水车1辆、雾炮3台50雾炮机,厂区周围建有3000米长、3米高左右的围挡。
    1、关于反映“违规占用耕地”问题
    经登封市矿山技术研究服务中心现场勘查和有关科室土地分类,所占区域地类性质为未利用地。
    2、关于反映“爆破山石产生扬尘及噪声污染,影响居民生活”问题
    该公司手续齐全,根据登封市应急管理局和郑州市安全督察管理局要求2019年9月5日至2020年6月4日属于基础建设阶段。在基建过程中存在爆破作业,该公司爆破作业委托登封市诺信矿山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登封市诺信矿山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编号4100001300009,爆破时虽然采用雾炮和洒水车作业等防尘措施,但仍会产生少量的扬尘和噪声。该公司于2019年11月10日已停止建设。
    综上所述,该问题为重复交办问题,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针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下一步,登封市将要求相关部门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并要求企业履行好主体责任,提高环保标准,在作业过程中增加洒水次数、频率,降低扬尘,给百姓一个和谐的生活环境。同时要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石道乡政府加大巡查力度,确保矿山依法依规开展基建。
9D410100000000201912040007新郑市金须胡村107国道对面有一深沟里,有一无名洗沙洗石厂,无手续,晚上偷干,造成严重水污染。2019年11月22日夜晚,新郑市新村镇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该洗石子厂存在,因该厂负责人高利超无法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新村镇当场对其下达取缔通知书,要求其三天内取缔到位,该洗石子厂无手续问题属实。
      2019年12月6日,接省第一“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案件,新郑市人民政府组织新村镇生态办司永斌、王金娜,新郑市环境保护局王锴锋、徐占立等相关人员再次对该洗石子厂进行现场核查,现场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到位,裸露黄土已覆盖到位,不存在晚上偷干,造成严重水污染现象。
    综上所述,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新郑市将继续加强对该区域督察检查力度,严防该企业死灰复燃或出现新散乱污企业入驻情况。重复举报
10D410100000000201912040008高新技术开发区,化工路与雪枫路交叉口向南下穿铁路下,有土石方作业,尘土飞扬,造成环境污染。接到交办通知后,高新区立即安排相关部门到达该项目现场进行调查,现场未见违规作业行为,厂区内有非道路移动机械(钩机、铲车)运输建筑物料现象。为更进一步确认举报内容是否属实,工作人员查阅该项目12月4日0时至12月5日15时视频监控记录(12月4日0时前为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管控,该项目作为郑州市二类民生项目,允许在达标情况下进行土石方作业),监控记录中未发现该项目存在违反管控土石方作业行为。但监控记录显示,该项目在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铲车)运输建筑物料过程中,因部分施工道路洒水降尘不及时,铲车移动过程中,有扬尘现象产生。
      根据郑州高新区环保工作安排,按照片区化管理原则,石佛办事处安排专人(石佛办事处社会事业科科长郑嵩阳)分包该项目,对项目扬尘污染防治及重污染天气落实管控情况进行监督巡查。同时石佛办事处环保部门日常巡查中,对该项目做到每天至少巡查一次,确保该项目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管控要求及“八个百分百”工作标准。
    综上所述,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高新区攻坚办已将相关问题移交城市管理局依法依规处理。
      针对该项目因部分施工道路洒水降尘不及时,导致车辆移动造成扬尘现象的问题,已督促该项目对积尘道路进行清扫、洒水降尘,同时对该项目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严格落实“八个百分百”工作标准,开启围挡喷淋、增加场区及施工道路洒水降尘频次,确保扬尘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针对举报内容及现场调查情况,石佛办事处对生态环境与安全生产属地监管科及该项目分包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严格落实监管、分包责任,加强对该项目日常监督巡查,确保该项目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及“八个百分百”工作标准,杜绝扬尘污染现象再次产生。

11D410100000000201912040009中原区柳湖街道办事处马庄村五组,村内有一处红砖围墙、银白色大门的厂院,此处是一家无名石料厂,造成严重扬尘污染,污水直排,夜间噪声污染严重。2019年12月5日,中原区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对该问题进行核查。经查,该闲置厂区内堆存有石块、石子等物料,现场未发现存在机器设备,未发现有污水直排。据了解,该闲置厂区用于暂存石料,日常采取有覆盖措施,但存在物料覆盖不全,场地积尘厚等情况,夜间运输时存在噪声。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的“此处是一家无名石料厂,造成严重扬尘污染,污水直排,夜间噪声污染严重”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中原区环境保护监察大队、柳湖街道办事处安排执法人员及工作人员进行联合执法,对现场未覆盖到位的石料覆盖到位,并洒水降尘,同时安排专人对该场地进行监管,减少扬尘污染,柳湖街道办事处安排专人24小时盯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目前该石料堆放场地已全部覆盖到位,在重污染天气管控解除后,对该场地现存物料进行彻底清理,并加强巡查,杜绝上述情况再次发生。
      河南省“三散”污染专项督察组进驻郑州市时间:2019年11月25日-12月10日,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371-67175202,邮政信箱:郑州市A341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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