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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关于河南省第一“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8批)
来源:本站  时间:2019-12-07 17:58:32  
截至2019年12月6日20时,河南省第一“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涉及郑州市生态环境信访问题113件,现将第8批办结问题结果通报如下:
    截至2019年12月6日20时,河南省第一“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涉及郑州市生态环境信访问题113件,现将第8批办结问题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受理编号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具体内容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情况备注
1D410100000000201912020002管城区南四环与紫辰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有一处无名建筑工地,工地内黄土裸露未覆盖,造成扬尘污染,工地喷淋降尘设施也不工作。2019年12月4日,管城回族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区城管局卢保刚牵头,十八里河办事处郭家豪具体负责,对举报投诉问题进行联合调查。部分属实12月4日,管城区十八里河街道办事处联合区城管局督促工地严格落实各项扬尘治理措施,立即对部分施工围挡及喷淋缺失问题进行整改,严格按照“8个100%”标准做好分拣中心项目工地扬尘治理工作。
2D410100000000201912020005管城区南四环与紫辰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管城回族区生活垃圾分拣中心项目,工地内黄土裸露未覆盖,造成扬尘污染。2019年12月4日,管城回族区政府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举报投诉问题进行调查。经调查,该工地周边围挡喷淋正常使用,场区裸露黄土、物料已全面覆盖,现场无扬尘问题。因此投诉人举报情况与调查结果不一致。不属实管城回族区城管局、十八里河办事处将继续加强建筑工地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各项扬尘治理措施,确保场区不起尘。
3D410100000000201912020008金水区鸿宝路与鸿苑路交叉口西北角有一个商混站,商混站的西边有一个变电站的项目工地,工地内黄土裸露未覆盖,造成扬尘污染。郑东新区管委会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处理。经核实被举报项目占地面积约2830平方米,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Ⅲ级响应期间未施工,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道路干净整洁,围挡喷淋定时开启,裸土1000余平方米已用土工布覆盖。不属实针对此举报问题,郑东新区管委会龙子湖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由“网格员”与控尘办人员成立专人监管小组,加大督查力度,定时进行巡查,要求项目定时洒水,主要道路保持干净整洁,专人负责对土工布接缝处用砖块进行加固,防止被风吹起,造成扬尘污染。下一步,办事处将对该区域加强日常巡查,要求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督促现场施工环境达标。重复举报
4D410100000000201912020011金水区鸿宝路瀚海尔湾小区对面,金达变电站建设项目工地,工地内黄土裸露无覆盖,造成扬尘污染。该问题为重复举报,与第7批编号D410100000000201912
      020008问题相同。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于12月3日接到第7批编号D410100000000201912020011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处理。经核实被举报项目占地面积约2830平方米,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Ⅲ级响应期间未施工,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道路干净整洁,围挡喷淋定时开启,裸土1000余平方米已用土工布覆盖。
不属实针对此举报问题,郑东新区管委会龙子湖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由“网格员”与控尘办人员成立专人监管小组,加大督查力度,定时进行巡查,要求项目定时洒水,主要道路保持干净整洁,专人负责对土工布接缝处用砖块进行加固,防止被风吹起,造成扬尘污染。下一步,办事处将对该区域加强日常巡查,要求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督促现场施工环境达标。重复举报,与D410100000000201912020011内容一致
5D410100000000201912020013管城区南四环与紫辰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管城回族区生活垃圾分拣中心项目,黄土裸露,扬尘污染严重。该问题为重复举报,与编号D410100000000201912020005问题相同。2019年12月4日,管城回族区政府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举报投诉问题进行调查。经调查,该工地周边围挡喷淋正常使用,场区裸露黄土、物料已全面覆盖,现场无扬尘问题。因此投诉人举报情况与调查结果不一致。不属实管城回族区城管局、十八里河办事处将继续加强建筑工地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各项扬尘治理措施,确保场区不起尘。重复举报,与D410100000000201912020005内容一致
6D410100000000201911300009管城回族区紫荆山南路与南四环交叉口有一家葛天混凝土搅拌站,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扬尘、噪音污染环境。2019年12月1日,接到交办问题后,管城回族区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对举报投诉问题进行调查。
      经现场查看,未发现举报所述葛天混凝土搅拌站,存在一家河南葛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建筑垃圾消纳场。该消纳场生产线喷淋及除尘设备正常使用,但车间内物料未覆盖,存在积尘;建筑垃圾堆体斜坡道路及底部未覆盖;场区喷淋正常使用,场区部分道路存在积尘。针对噪音问题,根据该企业提供废气、噪声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合格。投诉人举报情况与调查结果部分一致。
   
   
部分属实。12月1日,管城区十八里河办事处联合区环保局责令该企业立行立改,对道路清扫洒水,对裸露物料、建筑垃圾堆体进行全面覆盖,严格落实各项扬尘治理措施,确保场区不起尘。截至12月6日,经管城回族区环保局、十八里河办事处持续巡查,该企业各项扬尘治理措施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完毕。
7D410100000000201911300010荥阳市贾峪镇朱顶村,存在违法开采山石行为,已经禁止一年多了,现在又死灰复燃,造成大气污染。2019年12月1日下午,荥阳市组织相关人员对现场进行调查。该公司目前正处于建设阶段,无生产能力,由于现在正处于重污染天气管控时期,厂内工人全部放假,国土所在正常巡查期间未发现其有采矿现象。但是缺乏日常洒水降尘,厂区内道路积尘严重。部分属实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河南鼎玺建材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荥阳市贾峪镇朱顶、老邢村土地建厂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荥自然资罚责停字〔2019〕第2191号)与《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荥自然资罚责改字〔2019〕第2191号),责令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恢复土地原状,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机制的意见﹥的通知》(豫办﹝2014﹞25号)和《中共荥阳市委    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格土地执法监管的意见》(荥发﹝2011﹞22号)的规定和责任分工,并将该情况抄告贾峪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对违法当事人违法行为已立案,现正在调查中。
    贾峪镇人民政府在接下来工作中,将联合国土所、环保所加大对辖区内场地巡查力度,及时清扫道路积尘,加大洒水频次,最大限度减少道路扬尘。

8D410100000000201912020003登封市大冶镇石岭头村十八组,有开采山石的行为,造成扬尘和噪声污染。2019年12月2日,登封市组织相关人员对该举报的问题展开调查处理。经调查:2019年11月29日,登封市大冶镇企管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大队、国土大冶所等单位已经接到编号为D410100000000201911270002的交办件(第二批)已调查处理,要求该企业停止作业,在矿山恢复治理工作中严格遵守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目前,该矿山经查处后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管控期间环保设备正常运行,采面有黄土裸露现象。部分属实 采面黄土裸露现象已整改到位,登封市要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大冶镇政府加大巡查力度,确保矿山依法依规开展绿色矿山建设作业。重复举报
9D410100000000201912030001金水区香山路与三全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第一个楼栋旁搭建的简易板房,有一家无名废品收购站,再往里走至平安驾校,前面高压线下方还有一家无名废品收购站,无手续,日夜回收并销售,有很大的粉尘和噪音,造成环境污染12月4日接到问题后,金水区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核实。经现场查看,现场有大量废品,环境脏乱差,有破碎机一台,打包机一台,切割机一台,压缩机一台,传送带一台。
    综上所述,该举报内容属实。
属实金水区国基路街道办事处要求两家废品收购站立即搬离。截至目前,现场废品设备已清理完毕,剩余垃圾已清理覆盖,并对其断水断电。下一步,国基路街道办事处将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防止反弹。
10D410100000000201912030002郑东新区鸿宝路与金达路交叉口变电站,正在建设中尘土飞扬没有防尘措施该问题为重复举报,与第7批编号D410100000000201912
      020008、D410100000000201912020011问题相同。郑东新区管委会于12月3日接到第8批编号D41010000000020191203
      0002立即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专项工作组,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处理。经核实被举报项目占地面积约2830平方米,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Ⅲ级响应期间未施工,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道路干净整洁,围挡喷淋定时开启,裸土1000余平方米已用土工布覆盖。
    综上所述,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不属实针对此举报问题,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由“网格员”与控尘办人员成立专人监管小组,加大督查力度,定时进行巡查,要求项目定时洒水,主要道路保持干净整洁,专人负责对土工布接缝处用砖块进行加固,防止被风吹起,造成扬尘污染。下一步,办事处将对该区域加强日常巡查,要求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督促现场施工环境达标。重复举报
11D410100000000201912030009新郑市郭店镇河之洲大酒店对面院内,有一无名废品收购站,白天回收,粉尘大,噪音大,造成环境污染。2019年12月4日,新郑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交办件举报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
      经调查,该废品回收站是将收购的废旧纸箱经1台打包机打包之后,进行销售。粉尘主要来源为院子里面的积尘,现场检查时,该收购站已对院子里面的积尘及纸箱摆放区域进行清扫并洒水降尘。噪声主要来源为打包机打包过程中产生的噪音,新郑市供销社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废品收购站厂界四周昼间、夜间噪声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达到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举报问题反应的该废品收购站粉尘、噪声问题存在,但噪声检测结果达标,该举报件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针对反映的问题,要求该收购站安排专人负责对院子及纸箱摆放区域及时清扫及洒水降尘。同时,要求该收购站合理安排打包作业时间,避免影响周边环境。
12D410100000000201912030012荥阳市豫龙镇创新大道与梧桐街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一圈铁皮房院内有三四家砖厂,无手续,原材料露天堆放无覆盖,生产过程中有大量粉尘产生,污染环境接到交办问题后,2019年12月4日,荥阳市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调查场区内临时建设5条免烧砖生产线对物料综合利用进行消纳,生产线没有生产,五条制砖机已密闭,投料口安装有喷淋设施,能有效防止粉尘外排。依据2019年5月由河南思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该单位厂界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现场该单位场区内剩余存放的物料约20万吨,已使用防尘网进行彻底覆盖,料场内安装有喷淋设施和移动雾炮降尘装置,同时配备有一辆洒水车对场区及道路进行不定时洒水降尘。
    综上所述,该举报人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针对问题无环保手续的问题:因该问题的特殊性无法办理环评手续,荥阳市豫龙镇人民政府承诺暂存的物料立即组织车辆进行外运,制砖设备在满足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同时在消纳,待消纳完毕后立即拆除生产设备,并按照环保部要求全面复耕到位。
      针对原材料露天堆放无覆盖的问题:豫龙镇人民政府要求该单位一要不定时对物料的覆盖情况进行排查,特别是在大风天气下,确保场区内存放的物料及时覆盖到位;二要加大厂区物料及道路的洒水力度,有效减少扬尘污染。
    针对生产过程中有大量粉尘产生,污染环境的问题:确保所有制砖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喷淋、雾炮等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豫龙镇人民政府作为属地监管单位,将加大监管力度,采取不定时抽查方式进行检查,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3D4101000000002019120300131、荥阳市广武镇张庄村与王沟村交界处路东有一自然沟壑内倾倒建筑垃圾、黄土裸露未覆盖扬尘严重;2、王沟村西北方向北仁村北侧大面积黄土裸露,倾倒建筑垃圾未覆盖扬尘严重。2019年12月4日上午,荥阳市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反映的第一个问题现场核实查看,倾倒现场深沟边经测量倾倒建筑垃圾东西约20米,南北约10米,高约0.1米,倾倒建筑垃圾约20立方米深沟内因倾倒建筑垃圾面积太大无法测量。倾倒点为随意倾倒后堆积形成,   现场未覆盖。经了解情况,原因是2019年11月份修“四好公路”时存放的剩余砂土所致。第二个问题经现场调查走访,未找到反映问题地块。
    综上所述综上所述,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目前王沟村现场裸露黄土已全面积覆盖防尘网,并用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近期荥阳市广武镇正在委托河南天盛景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党建游园规划设计。加强巡查,杜绝类似问题出现。
      河南省“三散”污染专项督察组进驻郑州市时间:2019年11月25日-12月10日,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371-67175202,邮政信箱:郑州市A341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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