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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来源:本站  时间:2019-06-10 09:40:42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切实抓好问题整改,改善我市环境质量,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切实抓好问题整改,改善我市环境质量,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加快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切实抓好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深化生态环境治理,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打造与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相协调的生态环境。

二、整改原则

(一)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本系统、本行业工作范围内的整改工作负总责,统筹协调,上下联动,持续推进,确保完成。

(二)坚持长短结合、实事求是

对照反馈问题,结合工作实际,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需要分阶段推进的,把握节点,持续推进,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三)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针对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深挖问题根源,着力从深化思想认识、调整经济结构、完善工作机制、转变工作作风等方面解决问题。

(四)坚持依法整改、分类施策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实施差异化的绿色管控政策,严禁整改工作简单化、“一刀切”。

三、整改目标

(一)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对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归纳整理,主动认领,按要求整改到位。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督办落实、办结销号。同时,进一步强化措施,切实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影响科学发展、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二)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以落实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切入点,通过强化生态治理,实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提升,优良天数进一步增多,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减少,PM10、PM2.5年均浓度达到省定目标要求;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河流水质进一步改善,国、省控地表河流责任目标断面水质达到省定目标要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生态郑州、美丽郑州。

四、整改措施

认真对照《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最终目的,把此次整改作为推动郑州市生态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的重大契机,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把深入贯彻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而长期的政治任务,作为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持新发展理念,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着力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约束力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对辖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各相关部门对本系统、行业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将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列入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部门综合考核之中。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严格落实《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豫办〔2016〕32号)、《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意见》(郑发〔2016〕5号)。加强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建设,切实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追究、企业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等制度,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

(三)大力促进城市绿色发展

推动现代化经济体系培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强化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加快传统产业智能化、清洁化改造,加快发展绿色低碳经济,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确保郑州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实现“双统筹、双促进”,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供优良生态环境保障。

(四)切实开展结构调整优化

在今后3年内,逐步调整优化产业、能源、运输、用地等四大结构。一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三线一单”编制和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深化“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二是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推进集中供热改造及管网配套项目建设,因地制宜推进“电代煤”“气代煤”和可再生能源供暖、工业余热供暖,进一步消减煤炭消费总量,加强煤炭质量监管,提高接收外输电比例。三是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加快推进城区内各类市场外迁,完善次干路、支路网建设,严控高污染车辆进城,推广清洁能源车辆。四是调整优化用地结构。推进全市铁路沿线、生态廊道、过境干线公路、高速互通立交及出入口等交通路网沿线生态环境提质提升工作,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

(五)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一是强化扬尘污染治理。深入开展城市清洁行动,严格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管控,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和城乡结合部综合整治。二是强化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加快老旧货车淘汰报废或深度治理,推动高排放车辆深度治理,推进非道路移动源治理,加强油品质量升级与监管,大力取缔非法加油站点。三是强化工业炉窑污染治理。推进工业炉窑结构升级和污染减排,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加快工业炉窑清洁燃料替代。四是强化VOCs综合治理。积极推进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和产品使用,深化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工业源和生活源VOCs治理。五是强化秋冬季及其他重点时段治理。狠抓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制定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减排清单,加强预警预测和会商力度,加强区域协同控制,加强农村种植业、养殖业、秸秆焚烧、燃放烟花爆竹等面源污染监管和治理。六是强化环境质量监控全覆盖。加强环境监测、污染源自动监控、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大气环境科研、大气环境基础等能力建设,加强监测数据质量控制,加强与国内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的合作,为污染控制及治理提供科学导向。

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开展全市河流综合整治和沿河排污口整治,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标,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及污水管网建设,实施重点行业提标治理,促进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二是开展水源地保护攻坚。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管理,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行动,强化南水北调郑州段沿线生态环境保护,有效防控水源地环境风险。三是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到2020年市区建成区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四是开展全域清洁河流攻坚。进一步落实河湖长制,加强河湖污染综合整治及生态保护、修复;建立水质监测预警响应联动机制,完善上下游、左右岸水污染联防联控。五是开展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与农村治污设施建设相结合。

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一是做好土壤环境基础工作。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推进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全覆盖。二是做好农用地污染防治工作,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大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三是做好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工作。加强重点行业污染防控和重点区域综合整治,加强矿山环境污染治理,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四是做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工作。强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管理,建立污染地块联动监管机制。五是做好土壤环境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开展土壤环境例行监测,严格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搬迁改造过程环境监管,建立农用地土壤污染预警体系,实施土壤污染三级预警制度。

(六)扎实开展生态建设

一是推进城区生态建设。加快主城区内老旧片区建设提质和示范区建设,推进城市“双修”、综合管廊、城市设计、海绵城市建设,进一步增加城区绿地植被。二是推进域外生态建设。进一步实施沿黄生态防护林带景观提升、湿地生态系统修复保护、生态廊道网络提升工程,开展交通路网沿线生态环境提质提升工程,加快郑州黄河湿地公园、野生动物园、新植物园等建设。三是推进森林生态建设。严格落实《森林河南生态建设规划(2018年—2027年)》,加大植树造林和山体植被恢复力度,加快郑州大都市生态区建设。四是推进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完善企业环境风险排查评估制度,实施环境风险源登记与动态管理,健全完善环境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修复、赔偿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制度,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负总责,由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的郑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和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设立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追责问责组、信息宣传组,分别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鹏同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周富强同志,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副市长黄卿同志担任组长,由市生态环境局、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分别牵头,分别履行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责任追究、信息公开等职责,共同推动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成立相应整改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逐项分解任务,细化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工作的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

(二)建章立制,完善长效机制

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党政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强化相关部门监管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其他负责同志抓好分管系统和领域的环保工作,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持续抓好环境整治规章制度、部门联合执法等长效机制的落实,严格环境执法监督,全力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

(三)强化督导,严格责任追究

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按照不整改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的原则,对反馈环境问题逐条督办落实,跟踪问效,办结销号。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或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一经发现,依据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附件: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

 

附 件

 

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

 

针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任务清单(共47项)如下:

一、关于思想意识仍有偏差的问题

1.部分县(市、区)和部门对打赢蓝天保卫战的紧迫性、艰巨性认识不够。部分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够高,重发展、轻保护的思想依然存在,在推动工作落实上过于强调客观困难,对重污染天气过分强调周边污染传输影响等因素。部分县(市、区)和部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攻坚信心不足,对深层次矛盾问题触及少,对环保工作安排和布置研究不够,工作方案有照抄照搬上级文件的情况。高新区制定的2018年水污染攻坚方案中列有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措施,但该区并不存在饮用水水源地。

整改目标: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更加自觉地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各项决策部署,深入研究、科学部署,切实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

整改措施:

(1)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领导干部学习内容,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2)把全市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工作列为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重要议题,定期听取汇报。各级党委、政府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3)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正确认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增强创新引领能力,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不断提升绿色经济比重,把绿色发展作为衡量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重要尺度。

(4)各级各部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坚定信心,把生态环境保护当作最大的责任扛在肩上,以问题为导向,依据本地本部门实际,制订有针对性解决方案,敢于攻坚克难,切实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5)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完善督查工作机制,针对各责任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办,有效推动整改工作落实。

(6)高新区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巡查和监管,确保水质持续改善。

责任领导:杨昆峰、薛永卿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

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郑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其它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县(市、区)党委、政府

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2.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部分基层单位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仍未完全落实到位,压力传递还存在盲区,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状态,部分领导和同志主动担当作为仍有差距,存在应付和厌战情绪,环保工作“最后一公里”不落实的问题在有些地方表现十分突出。

整改目标: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贯彻落实好“三管三必须”,着力构建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生态环境保护总格局。

整改措施:

(1)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开展经常性干部教育活动,进一步推动全市党员干部明责任、转作风、勇担当,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立足本职工作主动作为。

(2)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建立健全“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切实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完善环境质量考核奖惩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3)进一步健全督察问责机制,重点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开展督查,压实各地各部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对在环境治理工作中出现的失职、渎职等问题的,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责任领导:焦豫汝、周富强、杨昆峰、薛永卿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县(市、区)党委、政府

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3.惠济区张定邦渣土消纳场倾倒垃圾问题被中央和省多次交办,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不够,履职不力,督察组现场检查时仍未整改到位。

整改目标:切实加大工程弃土场的建设力度,完善管理制度,形成就近处置、属地管理、区域统筹、综合利用的工程弃土管理新格局。

整改措施:

(1)惠济区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切实承担起工程弃土消纳场建设和管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规范辖区内工程弃土处置行为。

(2)加强对消纳场的监督和管理,严禁收纳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有毒有害垃圾。

(3)禁止未经核准的车辆进行消纳。在江山路与沿黄快速路口设立固定联合执法检查岗亭,对前往张定邦消纳场的渣土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对违规的渣土车辆进行严厉查处,确保张定邦消纳场规范运行。

责任领导:丁文霞

责任单位:惠济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3月底前

4.2018年6月8日,省政府批准发布了《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省环保厅组织两次宣贯培训,省住建厅召开推进会布置相关工作,郑州市仍有多家餐饮单位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

整改目标:深入推进餐饮服务业油烟净化治理工作,完善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机制,强化市、区、办事处、社区四级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和监管责任,所有餐饮服务场所安装符合环保标准的油烟净化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转和定期清洗,油烟排放达到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

整改措施:

(1)制定《2019年度郑州市餐饮服务业油烟净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郑州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建立健全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和管理机制,保障检测投入,督促各级责任单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2)进一步严格标准,加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日常管理。以重点业态(污染强度较高的)、重点规模(大型及以上餐饮服务场所和中央厨房)、重点区域(人口密集区、餐饮聚集区)及重点单位(大专院校、企事业、行政事业单位食堂等)为重点,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行政手段,推进油烟净化设备升级改造工程,以点带面,带动全市治理工作开展。

(3)进一步强化区、办事处监管职责,建立台账,责任到人,与沿街餐饮单位签定治理目标责任书,将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工作纳入城市精细化管理“路长制”管理范畴,重点区域和重点餐饮单位实施治理工作科级干部分包制,强化对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自办食堂监管责任,严格落实治理标准,督促监督辖区餐饮服务单位落实好油烟污染防治要求。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者、负责人主体责任意识,自觉做好油烟治理工作。

(4)加强部门协同,加大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监管执法力度。城管执法、环保、市场监管、卫生、公安等职能部门,积极依法履职,加强协调配合。

(5)加强考核督导,定期对各县(市、区)、管委会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排名、通报。由市城管局成立专门督查队伍,对各县(市、区)、管委会油烟治理工作进行督导,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

责任领导:黄卿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餐饮服务场所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达到100%。

5.存在自满情绪。从谈话和走访问询情况看,部分领导干部认为已经做了大量工作,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明显,满足于已取得的成绩,出现松懈情绪和自满现象。但郑州市大气环境质量横向比还有不小差距,从169个城市月排名情况来看,截至10月底排名有后退趋势。督察组与有关县(市、区)、部门领导谈话,以及有关县(市、区)和部门提交的工作总结报告,讲成绩多,谈问题少,存在看成绩沾沾自喜、谈问题避重就轻的现象。

整改目标: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决策部署,大幅减少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整改措施:

(1)提高认识、提升站位,充分认识到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以及与上级要求、群众期盼存在的差距,坚决把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信念深深扎根于全市领导干部心中,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制度体系更加完备,大气污染治理水平显著提升。

(2)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打好结构调整优化攻坚战役、工业企业绿色升级攻坚战役、柴油货车治理攻坚战役、城乡扬尘全面清洁攻坚战役、环境质量监控全覆盖攻坚战役,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3)进一步完善《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办法》,建立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考核,确保大气污染治理压力层层传导、层层落实。

责任领导:焦豫汝、杨昆峰、薛永卿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攻坚办,市直各有关单位,各相关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县(市、区)党委、政府

    责任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二、关于督察整改不严不实的问题

6.个别问题整改效果不明显。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有关问题是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重点整改案件。经了解,若要全面完成整改,需投资约4亿资金,但郑州市督察时完成投资约5000万元,整改进度慢。2018年11月9日,督察组检查发现,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严重超负荷运行,垃圾堆体覆盖不完全,渗滤液收集不规范、存量大、处理能力弱,环境风险大,厂区及周边刺激性气味浓重,周边居民反应很大,多次举报。

整改目标:提高渗滤液处理能力,全面完成积存渗滤液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标准。

整改措施:

(1)提高渗沥液应急存储能力,采取渗沥液调节池加盖,完成填埋B区加盖工程,及时增建沼气发电设施。

(2)实行垃圾堆体膜覆盖,减少垃圾渗沥液的产生和异味的扩散,2019年5月底前完成堆体覆膜工程。

(3)加大生物制剂除臭力度,每日进行8次除臭、2次消杀作业。垃圾填埋作业面增加固定除臭喷雾设施,增强除臭效果。

(4)增建填埋区气体收集设施;建设垃圾渗滤液处理外排水管网工程,2019年5月底前完工;做好场区绿化整治提升工作,2019年6月底前完成;完成填埋区B区二期工程,2019年12月底前投入使用。

(5)完成荥阳垃圾焚烧发电厂锅炉的升级改造。对积存渗滤液应急处理,2020年11月底前所有积存垃圾渗滤液全部完成处理。

(6)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2019年12月底前开工建设。建设垃圾综合处理场生态修复工程,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工程施工招标。

(7)加快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根据《“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文件精神,郑州市规划建设东部、西部、南部三座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合计日处理能力约11000吨。郑州市南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已建成投用;郑州东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于2019年6月底前建成投用;南部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2019年6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计划2020年12月底前建成投用。

责任领导:黄卿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人:李雪生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7.洁净型煤底数不清。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指出洁净型煤用量偏少,督察组检查也发现县(市、区)洁净型煤销售量低,但相关部门对此问题研究不够深入,不能确定销售量低的原因是鼓励政策不到位还是市场需求量小,或者是有劣质煤进入市场。督察时,只是严控外地劣质煤进入市场。

整改目标:根据郑州市洁净型煤供需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洁净型煤生产与供应,有效解决洁净型煤不均衡问题。

整改措施:

(1)摸清底数。走村入户、到企业搞调研,全力做好群众洁净型煤意向使用品种、数量和供应时间的摸底工作,同时查找洁净型煤销售量低的根源,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2)区域均衡,全力做好洁净型煤统筹调度。做好洁净型煤生产、供应、销售调度工作,切实掌握企业生产配送情况,合理规划配送区域,保障供给。结合实际,持续完善配送网点规划与建设,提高配送效率,优化配送服务,满足不同用煤群众的需求。同时,各洁净型煤企业在区域企业之间,签订互保协议,互相采购及配送,统筹利用好洁净型煤产能,保障供给质量和数量。

(3)做好洁净型煤替代散煤的财政补贴政策落实。

(4)严格执法,加大对不合格型煤企业的打击力度,坚决杜绝不合格型煤流入市场。

责任领导:史占勇

牵头单位:市煤炭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散煤办),各相关开发区管委会和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8.举报案件整改拖拉缓慢。督察组交办第十八批案件第245号,反映金水区太极公馆社区集中供暖改造未及时供暖问题。国家在2016年就要求清洁取暖改造不能影响居民正常供暖,但截至12月15日,郑州市已开始供暖1个月,距案件交办时间也有半个多月,室外最低温度已达零下6度,仍未整改到位。

整改目标:及时保障太极公馆社区实现供热,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整改措施:2018年9月为该小区开口接入市政供热主管网,10月24日用户工程建设完毕并申请验收,按初验要求整改后,12月6日复验合格,12月7日签订入网合同,12月14日用户交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开始进行二次网冲洗等投运前的准备工作。2018年12月25日出具供热指令,12月27日正式为该小区居民发卡供热,供热运行情况稳定有序。

责任领导:黄卿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人:李雪生

整改时限: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9.督察组交办第二批案件第18号,反映二七区工人路与航海路交叉口东南角金水河河道垃圾污染有关问题。郑州市11月12日调查该案件不属实,但督察组11月22日现场检查发现,此段金水河河道旁垃圾较多,存在现场搅拌石灰现象,进驻结束后,督察组仍然继续接到对此问题的举报电话。

整改目标:严禁垃圾污染金水河道

整改措施:

(1)全面清扫金水河河道旁垃圾,并对金水河道二七区段进行全线巡排查。

(2)建立金水河日巡查制度,加大沿河排查力度,安排专人对河道两侧进行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对河道沿线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有效提升周边环境卫生,防止污染河道。

(4)坚决落实“河长制”,完善定期巡河制度,各级河长加强巡查检查,责任压实到人,确保无死角、全覆盖。

(5)建立河道两侧环境卫生长效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以及网格员作用,确保河道周边环境的长期保持。

责任领导:苏建设

责任单位:二七区政府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三、关于体制机制有待完善的问题

10.考核制度不够完善。郑州市和各县(市、区)在攻坚方案中均规定了周通报、月排名、季考核等制度,但存在考核流于形式等问题。部分县(市、区)无法提供大气考核和通报相关资料,日常仅以督办函的形式调度工作进度;部分县(市、区)虽然有周通报、月考核,对排名落后的乡镇进行财政扣款,但对于多次考核处于落后的乡镇没有其他督促措施,一些乡镇大气环境质量长期处于落后状态。

整改目标:建立科学完善的考核制度,通过定期考评,奖优罚劣,压实攻坚任务落实责任。

整改措施:

(1)制定全年大气攻坚考核办法,根据空气质量及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对各县(市、区)及市直相关单位攻坚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度总体考核。

(2)强化调度、通报。根据攻坚任务需要,及时调度各项攻坚任务进度,并定期进行重点工作专项通报,对任务完成情况滞后的县(市、区)及市直单位下达提醒函、督办函等。

(3)严格属地责任。制定对各县(市、区)、乡镇(办)空气质量周奖惩、月排名办法,切实传导压力,强化属地监管责任落实。

责任领导:王鹏

牵头单位:市攻坚办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相关开发区管委会和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11.沟通协调不够顺畅。郑州市虽然建立了环保工作的统一协调机制,但上下级之间、同级部门之间仍存在管理职能重叠交叉、执法职责范围划分不清等问题。市发改委负责煤炭消费总量削减工作,督察组走访调阅全市2018年1至10月煤炭消费量,发改委称煤炭消费量由统计部门负责统计,发改委没有准确数据。

   整改目标:厘清各部门职责,分清责任,建立沟通协调顺畅的工作机制

整改措施:

(1)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各部门“三定方案”,厘清职责。

(2)建立统计、发改部门联动机制,市统计局负责向市发改委提供上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费量汇总数据,市发改委负责制定全市煤炭消费总量目标任务、汇总相关数据。

责任领导:焦豫汝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各相关市直单位

责任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2019年4月底前

12.2018年4月以来,巩义市控尘办收到上级下达关于建筑工地问题督办函98件,而巩义市城管执法局只接到市控尘办转办案件18件,其余督办件城管执法局均未收到,当地也无法提供办理结果。经开区国控大气监测站点方圆3公里范围内涉及到经开区、管城区、航空港区和市城管委、市交运委等至少3个区、4个部门的管辖范围,未建立联合管控机制,出现监管盲区,周边扬尘污染对此站点影响很大。    

整改目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到上传下达;建立健全联合管控机制,做到监管全覆盖。

整改措施:

(1)市控尘办对巩义市进行现场督办,加强对巩义市控尘办的业务指导,理顺巩义市控尘办与城管执法局之间的职责分工和业务关系。

(2)市控尘办建立紧密工作机制,加强各县(市、区)、管委会和市直行业主管部门联合管控机制,严格落实日调度、周例会、月考核、年总结等各项规章制度。

(3)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郑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防治行业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扬尘污染防控,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肃问责。

(4)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做到监管全覆盖。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郑州市城乡结合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方案》,深入开展城乡结合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形成“市级牵头、县区主导、乡镇负责、部门联动、企业施治”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做到监管无盲区、全覆盖。

责任领导:黄卿

牵头单位:市控尘办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及其他市直相关单位,巩义市政府、郑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管城回族区政府、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及其他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13.督办落实执行不力。郑州市攻坚办对重点任务的考核、督导结果多数是下发文件进行通报,对于逾期未完成和有可能逾期的任务,未提出相应的督办意见,奖惩机制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

整改目标:不断加大督企、督政力度,严格考评奖惩,通过精准调度、及时通报、强力督办、科学奖惩切实推动重点任务落实。

整改措施:

(1)完善督办制度,对重点任务及时调度、通报进度,对滞后的进行专项督办,明确督办意见,由环境污染防治督导组进行督政。

(2)完善制定年度考核办法,对承担环境攻坚任务的市直单位及县(市、区)进行定期考评,科学奖惩,有效推动环境攻坚任务落实。

责任领导:王鹏

牵头单位:市攻坚办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14.市2018年大气攻坚方案要求,9月底前安装6套以上机动车固定遥感检测设备,截至11月底仍未完成,也未见到对此项工作任务的督办材料。

整改目标:完成10套机动车固定遥感监测设备安装

整改措施:

(1)2019年5月底前完成机动车固定遥感监测设备公开招标,9月底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和运行工作。

(2)加大督办力度,加快建设步伐。

责任领导:黄卿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攻坚办、市财政局及其它市直相关单位

责任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2019年9月底前

15.2018年4月至9月,中牟县广惠街与陇海路综合立交桥工地扬尘问题被省、市、县交办8次,仅9月份就被交办3次,多次交办未见明显改善。

整改目标:施工工地达到“八个百分之百”要求,有效改善扬尘污染问题。

整改措施:

(1)2018年5月,对该工地扬尘污染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并派监管单位驻地值守,督促整改;对该工地施工单位行政处罚2万元;对裸露土堆进行全覆盖。

(2)2018年8月,再次对该工地扬尘污染问题进行现场督办,实施停工整改,并派监管单位驻地值守;对该工地施工单位行政处罚2万元。

(3)加强巡查督查,网格员、工地管理员现场值守,防止问题再次反弹。

责任领导:楚惠东

责任单位:中牟县政府

整改时限: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16.信用惩戒措施不够完善。郑州市出台了违法企业黑名单、企业诚信档案等制度,但在落实执行上还有欠缺。按照有关规定,自2018年6月1日起对建筑垃圾清运企业进行信用考核,但未按标准执行考核打分,经开区8月份建筑垃圾处置执法案卷显示郑州垚鑫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被处罚5次,按照扣分规则,应被扣至少5分,但在8月份的信用评价计分结果中,该公司当月仅被扣0.5分。新郑市中兴路与万福路交叉口南侧正弘置业工地、新区管委会万福路泥河新城工地均被上级交办多达11次,有关部门仅对这2家企业进行行政处罚,未对企业采取其他任何信用惩戒措施。

整改目标:解决信用惩戒系统落实执行问题,提高审核效率,扩大影响效应。

整改措施:

(1)加强机制健全完善。2018年6月正式发布《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郑政办〔2018〕58号),郑州市大气环境信用评价系统开始试运行。9月15日起正式实施《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气环境信用评价计分办法的通知》(郑政办〔2018〕92号)。在信用惩戒系统运转过程中,对信用评价记分办法进行不断修订完善。积极制定《郑州市大气环境信用评价系统运行机制细则》。提高执法效率、规范操作流程,确保郑州市大气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平台切实发挥效果,对系统的上传、审核、结果运用三个过程制定运行机制细则,明确案件上传条件、要求和审核周期,确保工作的完全落实。

(2)定期组织召开联合惩戒信用平台操作培训会,通过技能培训,提高平台运用效率和工作人员的操作技能。

责任领导:王鹏

牵头单位:市攻坚办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控尘办

责任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2019年4月底前

四、关于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的问题

17.产业结构不合理。电力、水泥、电解铝、耐火材料、钢铁、碳素等高耗能行业工业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41%,但能耗却占了全市工业能耗的89%。巩义市三产结构比例为1.8:57.8:40.4,上街区三产比例为0.3:51.6:48.1,工业结构偏重,对资源环境的依赖大,污染物排放基数大。郑州市耐火材料、砖瓦窑、铸造、氯化石蜡等传统产业企业数量多、分布散、污染排放量大。2017年,全市(不含巩义市)130家涉气重点监控企业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三项污染物排放总量1.99万吨,占全省10%,居全省第3,其中,氮氧化物排放量1.25万吨,占全省10.9%,居全省第2。郑州市产业结构调整规划主要集中在绿色化、智能化、技术化改造等产业转型升级方面,未考虑产业结构合理化调整方面的规划。

整改目标:进一步优化三次产业结构,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整改措施:

(1)加强产业发展顶层设计。认真开展产业发展工作谋划,持续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产业转型发展攻坚重点工作,着力做强先进制造业、做大现代服务业、做优都市农业、做兴网络经济,加快培育高质量的现代产业体系。制定并落实2019年郑州市产业发展工作方案,深入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工业竞争力和服务业质量效益,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2)强化重点县(市、区)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巩义市征集谋划一批投资大、产品新、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确保年度服务业投资比重远高于工业投资比重;打造千亿级铝工业基地,对钢铁、水泥、耐材、碳素、铸造等行业实施深度提标治理,支持耐火材料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加快电解铝等高耗能企业退出;建设中部铝港、融创云智小镇、浙江大学科技产业园等项目,组织实施智能工厂培育建设示范工程;积极推进中原丝路文化产业园、四方来贺喜庆小镇、正商西山小镇、嘉和观澜小镇等旅游项目,重点支持长寿山、浮戏山雪花洞、偃月古城等景区,抓好康百万庄园景区、竹林长寿山景区创建5A景区工作;推动长寿山、青龙山慈云寺等南部景区形成整体性区域旅游目的地,围绕夹津口韵沟村、小关镇南岭新村等打造A级乡村旅游景区,加快推动逍遥谷、山石舍二期工程、竹林精品山舍民宿建设进度;积极探索“旅游+演艺”发展模式,推动春节庙会、杜甫诗歌文化周、长寿山红叶节、慈云寺桃花节等大型节庆活动的产业化、市场化运作;积极发展商贸服务业,抓好正上豪布斯卡商业综合体、建业商业综合体、万洋义乌商贸城、安徽千禧商业综合体等项目建设;抓好巩义市高端装备制造行业展示服务及在线交易平台项目建设。上街区深入实施“转型发展、创新驱动、生态建设”三大工程,推动转型升级、绿色发展、跨越提升。通过执行差别化电价等措施逐步淘汰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企业,杜绝三高企业新(扩)建生产线,实施“一去三改”(去产能,“三改”即绿色化改造、智能化改造、技术改造),转型提质传统产业,培育扶持新兴产业,不断壮大服务业发展,继续优化产业结构布局,逐步解决工业结构偏重的现象。

(3)积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落实《郑州市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大化解过剩和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推进煤电结构调整工作深入有序开展;实施制造业领域“三大改造”,不断提升绿色经济比重。一是启动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各县(市、区)政府对本辖区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电解铝、水泥、玻璃、焦化、铸造、炭素、化工、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的工业企业开展全面调查摸底,严格依照行业排放标准确定重污染企业名单,积极协调可以承接搬迁企业的产业集聚区和工业园区,统筹制定本地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积极推动重污染企业实施搬迁改造工作。到2022年底,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分类完成就地改造、退城入园或关闭退出任务。二是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积极推进河南中威高科技化工有限公司异地搬迁;稳妥推进中牟县创新乙炔气厂、中牟县时代乙炔气厂、郑州新谊化工有限公司、新郑市韩春化工有限公司、郑州联创工业防护材料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关闭退出。三是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全面推进工业企业深度治理。研究制订《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2019年5月底前制定钢铁、铸造、碳素、电解铝、氧化铝、水泥、砖瓦、陶瓷、耐火材料、电力、农药、医药等重点行业最优排放标准和“一厂一策”治理方案。组织推进“一企一策”提标治理,对达到环保治理要求的,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并享受管控优惠政策。

责任领导:王鹏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巩义市政府、上街区政府及其它相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18.产业区域分布矛盾突出。围绕中心城区有11家燃煤电厂,总装机容量高达917.5万千瓦,“燃煤电厂围城”问题十分突出。中心城区在线监控重点企业共有10家,2018年以来污染物排放总量达1526吨,占全市在线监控重点企业排放总量12.5%,在狭窄的区域范围内,高强度排放,极易造成污染天气。根据2017年在线监控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量统计,排前4位的行业分别是燃煤电厂、水泥、碳素、铝,4个行业污染物排放量占排放总量的86%,而这些企业主要分布在郑州市西部和西南部,处于郑州市区上风向,极易造成城区大气污染。

整改目标:科学优化产业布局,推进能源业转型发展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郑州市《关于进一步优化主导产业布局的实施意见》(郑发〔2012〕13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区域功能定位和调整主导产业布局的通知》(郑办〔2018〕11号)文件要求,对影响生产力布局的重大产业项目,由市政府决策实施。

(2)依据《郑州市煤电行业转型发展实施方案》(郑政文〔2018〕92号)要求,加大优化煤电结构力度,切实按照方案要求,采取关停、改造、搬迁等措施,有序推进规划区煤电机组清零、供电结构优化、煤电机组降耗等工作。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郑州泰祥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热电有限公司分别按计划于2019年3月、2019年10月、2020年10月实施关停。

(3)严控中心城区10家在线监控重点企业污染排放。加强对各重点企业在线监控,督导相关企业严格执行污染排放标准;强化对相关企业技术改造和提标治理的支持力度,于2019年4月底前制定郑州拓洋实业有限公司和金星啤酒厂搬迁计划,明确搬迁时间表。

(4)在规划布局上重点控制重污染行业,严格限制污染型、高耗型产业发展,引导工业企业集中化、园区化发展,促进土地等生产资料集约利用,在全市形成“三(第三产业集中于中心城区)、二(第二产业集中在都市核心区)、一(第一产业位于都市区外围)”的圈层式产业布局结构。

责任领导:王鹏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19.交通运输结构亟待调整。公路运输占比高,主要运输道路环绕城区。2017年郑州市公路运输占比87.83%,2018年上半年公路运输占比89.38%。航空港实验区作为全国陆空衔接的综合运输枢纽,辖区京港澳高速、四港联动大道、S102等主要干线穿梭而过,每日途经的运输货车约4万余辆。经开区以汽车制造、现代物流、装备制造为支柱产业,区域内大型物流运输车辆较多,据统计,每天经过经开区南三环沿线3.8公里路段的车辆总数约为2.5万辆,经过南四环的车辆为2.7万辆,大量物流车辆和重型车辆过境,带来道路扬尘、尾气污染。

整改目标:通过强力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规范公路货运发展,实现全市铁路货运量(含到达和发送)增加648万吨,公路货运量相应减少,改变郑州市公路运输占比高的现状。

整改措施:

(1)强化公路货运超限超载治理,积极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大力发展多式联运,组织实施“多式联运+”工程。大力推进绿色运输发展,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支持利用城市现有铁路货场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

(2)科学实施重型车辆绕城行驶。完善全市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重型车辆跨市快速通行主通道及辅助通道的路线设计。加快实施Gl07、G310等路段改线工程,强化货运车辆通行管理,逐步解决重型货车穿城问题。

(3)建立完善生态环境、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路检路查工作机制,加大路检路查频次;建立生态环境部门组织检测取证、公安交管和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执法模式,对排放不达标的车辆,各部门根据部门职责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责任领导:吴福民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物流口岸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郑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其它相关开发区管委会、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五、关于部分环境问题亟待解决的问题

20.扬尘管控仍需加压。郑州市处于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和城市化高速发展期,全市年均工地数量一直保持在2500个左右,带来大量的扬尘污染。郑州市扬尘监控平台能力不足,无法做到全方位监控,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整改目标:明确责任、规范工地施工,加强督导力度、传导压力,把降尘量逐步减少、防止反弹。

整改措施:

(1)整合各方资源,构建“郑州扬尘污染防控管理信息系统”,整合郑州市建筑工地远程视频监控中心、智慧商砼云服务平台、郑州市建筑渣土信息共享交易平台、建筑垃圾大数据监管平台等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集中调度,统一管理,做到科学精准控尘。

(2)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治理标准。严格督导,督促全市施工工地落实“八个百分之百”治理标准、城市建成区落实“两个禁止”标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主体责任,在施工现场安装预拌砂浆储存罐、混凝土输送泵等设施,使用商用混凝土及预拌砂浆进行施工。禁止安装滚筒式混凝土搅拌机等设施,已经安装的及时拆除。

(3)实行失信联合惩戒,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气环境信用评价计分办法的通知》(郑政办〔2018〕92号)文件要求,对存在问题的工地进行失信扣分,对发现问题拒不整改或产生恶劣影响的工地列入“黑榜”,并推送至“信用郑州”网站和“郑州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实施联合惩戒,提高违法成本,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4)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发现扬尘污染问题严重的工地,对属地政府进行财政扣款10万元,责令当地政府对违法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同时,对工作落实不力、监管不到位的部门负责人实施约谈,进行警示。

(5)压实行业监管责任。按时对市直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进行考核排名,并形成通报全市下发,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6)严格落实各级应急管控措施。及时发布应急管控通知,并通过强化督导巡查等手段,督导督促监管工地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各级应急管控措施。

责任领导:黄卿

牵头单位:市控尘办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城建局、交通局、园林局、重点项目办等,各开发区管委会、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21.部分施工工地落实“六个百分之百”不到位,郑东新区正光路与心怡路交叉口东北角盛世天泉酒店院内工地,现场使用搅拌机,露天存放石子、沙、散装水泥等建筑材料,地面脏乱,浮土厚,抑尘措施不到位。

整改目标:施工工地达到“八个百分之百”要求,有效改善扬尘污染问题。

整改措施:

(1)责令该工地密闭搅拌设施,对建筑材料覆盖到位,地面及时清扫、洒水保洁到位,启用雾炮车等有效降尘措施。

(2)责令该工地悬挂治理责任牌,落实责任,加强监管。

责任领导:牛瑞华

责任单位:郑东新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22.中原区正道商业广场拆迁工地建筑垃圾破碎设备未密闭,无污染防治设施,部分建筑垃圾露天堆放未覆盖。

整改目标:施工工地达到“八个百分之百”要求,有效改善扬尘污染问题。

整改措施:

(1)截至2019年3月1日,该工地内粉碎设备已拆除,按规范设置防溢座及围挡,安装围挡喷淋并定期开启,作业过程严格实行湿法作业,出入口安装车辆冲洗装置,防止车辆带尘上路,安排专人做好工地内清扫保洁,对工地内未施工作业面和裸露黄土、建筑垃圾进行覆盖。

(2)加强辖区内所有施工工地和拆迁(拆除)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管,重点加强夜间的督导力度。严格落实“一票停工”制,对施工工地和拆迁(拆除)工程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扬尘污染严重的工地,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同时视情节轻重纳入黑名单。

责任领导:李晓雷

责任单位:中原区政府

整改时限:已完成,长期坚持

23.郑州市黑渣土车屡禁不止,2018年6月至9月,全市共查处密闭不严、带泥上路问题严重的黑渣土车74台。

整改目标:严禁黑渣土车上路行驶。

整改措施:

(1)健全源头管理机制。住建、城管、交通、水利、园林等部门建立本行业的施工工地台账,各区建立拆迁工地台账;明确建筑垃圾清运工地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在渣土清运施工期间必须驻场监管;对于使用“黑渣土车”的乡镇(办),对其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并实施财政扣款。

(2)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涉及使用“黑公司”“黑渣土车”的黑恶势力,净化清运市场。各区加强执法力量,对本辖区行驶的渣土车,做到上路必查、违规必罚。延伸执法范围,将巡查执法范围延伸至四环外围,采取“固定检查、重点盯守、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3)健全运输企业信用考核及市场退出制度。完善《郑州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及运输车辆信用考核办法》,强化运输企业的诚信意识、社会责任。

(4)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加大正面典型的宣传力度,树立行业标杆,同时对于违法违规清运行为,除依法行政处罚外,对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进行媒体曝光,形成对违法主体的强大震慑。

责任领导:黄卿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4.与主干道相连的次级道路和停车场存在道路未硬化、破损等现象,易造成扬尘污染,管城区联合家园门口道路破碎严重,高低不平,扬尘问题突出。

整改目标:施工工地达到“八个百分之百”要求,有效改善扬尘污染问题。

整改措施:

(1)加强日常保洁工作,增加洒水频次,平均每日四次洒水,有效控制扬尘污染。

(2)加大建设施工扬尘治理力度,严格落实“八个百分之百”要求,建立全覆盖长效监管机制。强化“三员”管理,促使“三员”严格履行工作职责。

(3)联合家园门口道路已进行围挡,工程按计划推进。

责任领导:张艳敏

责任单位:管城回族区政府

整改时限:扬尘问题立行立改,长期坚持;道路工程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25.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源污染物排放量大。城区汽车数量多,根据道路安装卡口抓拍数据统计,中心城区平均每日行车车辆547万辆次,其中货运车辆约83万辆。全市各类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约3万台,工矿企业、物流批发市场使用的装载机、叉车约60万台。根据郑州市大气污染成因与治理跟踪研究工作组污染源解析成果,2016年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源氮氧化物排放量(6.22万吨)占总排放量(18.59万吨)33.5%,VOCs排放量(2.25万吨)占总排放量(11.79万吨)19.1%,2017年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源氮氧化物排放量(6.58万吨)占总排放量(13.49万吨)48.8%,VOCs排放量(2.43万吨)占总排放量(11.38万吨)21.4%,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源氮氧化物、VOCs排放量大,且有上升趋势。

整改目标:有效减少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源污染物排放。

整改措施:

(1)充分利用10套固定遥感监测设备,对超标车辆实施信息共享、跨部门联合惩戒。对颗粒物超标一次的重型柴油车由环保部门告知车主立即治理,对氮氧化物超标一次的重型柴油车由交通部门责令其及时治理;对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的重型柴油车(3.5吨以上)由环保部门依据《大气法》每辆车处5000元罚款;对半年内颗粒物超标两次以上的超标车辆由公安部门依法依规处罚。同时,环保部门将车辆列入黑名单,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锁定限制其年审。

(2)按照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在全市货车通行主要道路、物流货运通道、公安部门检查站、交通部门固定超限检测站、进京及进市主要卡口统一选定设卡点位。市、县两级公安、生态环境、交通、城管等部门在卡点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查处重型柴油车尾气排放超标等行为;实行查处情况日报告、日通报制度,构建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

(3)采取双随机(随机抽查企业、随机抽查车辆)的方式对全市运输物流车、渣土车、水泥罐车、搬家公司等重点运输企业实施上门抽测,重点对老旧车辆进行抽测,严厉打击车辆尾气超标排放违法行为。

(4)在扩大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范围、提高禁用标准的基础上,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单、台账,确保管控措施落到实处;市环境攻坚办牵头,六部门(生态环境、城建、市场监管、工信、物流口岸、城管)联合执法,每周抽查不少于总数15%的工业企业、物流场所和施工工地等,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每月抽测不少于总数10%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油品。对存在违规问题的单位公开约谈、媒体曝光;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监控平台,推进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检测、贴标、挂牌和联网等工作,实现源头治理。

(5)根据我市机动车“两检合一”(尾气检测、安全性能检测必须在机动车检测机构中同时实施)规定,对机动车尾气检测不合格的,坚决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责任领导:黄卿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26.2017年郑州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305万辆(其中柴油车35万辆),在全国排名第七,并以每年40万辆的速度快速增长。

整改目标: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

整改措施:

(1)严格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等要求,办理老旧车注销业务,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和法定灭失情形的机动车,所有人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要按规定到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业务,依法予以注销。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按规定告知机动车所有人,公告机动车牌证作废。

(2)通过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中的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机动车行经卡口的照片实时与公安交管“六合一”系统比对,对已注销的黄标车和已报废的老旧车自动预警,组织警力在卡口前方设置卡点,实施拦截,依法查处。

责任领导:马义中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27.餐饮油烟问题突出。郑州市部分餐饮服务经营者,主体责任缺失,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实施油烟污染治理,尤其是大型餐饮单位不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装置等问题突出,油烟污染严重。河南中医药大学、河南警察学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工业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中原工学院和河南工程学院等8所院校9个校区的餐厅均存在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净化设施未使用、长期未清理等不同程度的餐饮油烟污染问题。

整改目标:全面排查我市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安装符合环保标准的油烟净化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转和定期清洗,油烟排放达到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对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抽查郑州市8所院校的9个校区餐饮服务单位,餐饮油烟污染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

(1)制定《郑州市餐饮服务业油烟净化设施集中清洗行动方案》,组织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净化设施集中清洗行动,明确各级责任,对辖区餐饮服务单位全面排查,针对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净化设施清洗、安装、运行、维护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治理标准,限期整改,彻底消除治理盲区。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对已安装的油烟净化设施、专用油烟排放烟道进行彻底清洗,落实日常清洗制度,建立完善的管理、清洗、维修台账,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排放达标。针对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自办食堂建立专门台账,重点监管。

(2)进一步建立健全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和管理机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餐饮场所油烟防治设施运行、油烟排放情况的日常巡查,消除治理盲区,继续做好餐饮油烟治理台账动态更新机制落实,完善餐饮服务单位分类管理制度、督导检查制度、第三方监测机构检测及监管制度等日常管理制度,建立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排放长效化管理。

(3)市城管局抽调人员组建专项调查组,进驻8所院校9个校区进行调查,督促高标准整改,并已于2018年12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

责任领导:黄卿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中原区政府、郑东新区管委会、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及其它相关开发区管委会、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28.碳素企业污染突出。根据郑州市大气污染成因与治理跟踪研究工作组污染源解析成果,郑州市碳素行业VOCs排放量占工业VOCs总排放量的32%。郑州市碳素行业管理较为粗放,部分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并且存在无组织排放问题。

整改目标:碳素行业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及无组织排放治理。

整改措施:

(1)开展碳素行业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对未完成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的企业实施停产治理。

(2)开展无组织排放产污环节治理。对料场、物料输送、生产等环节和厂区、车辆等区域开展全面治理。

(3)建立企业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岗位责任制度、达标公示制度、定期巡查维护制度等。

    (4)加强调度。实行周调度,要求各相关单位每周上报进展情况,确保未完成改造的企业或者工序停产到位。

责任领导:史占勇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开发区管委会、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2019年9月底前

29.上街区中铝矿业有限公司碳素厂煅烧脱硫段存在溢漏现象。

整改目标:对存在溢漏的烟道进行检修封堵,杜绝溢漏现象。

整改措施:

(1)责令企业对烟道进行检修,对溢漏位置采用钢板封堵。2018年12月底前已整改到位,并经过专家组验收。

(2)加强日常监管,防止溢漏现象再次发生。

责任领导:耿勇军

责任单位:上街区政府

整改时限: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30.部分企业无组织排放问题严重。部分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措施不完善,无组织排放严重。

整改目标: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进一步强化,坚决防止无组织排放发生。

整改措施:

(1)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开展好“千名专家进百县帮万企”活动,进一步开展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活动,针对每个企业的不同问题逐一列出方案,防止无组织排放发生。

(2)出台《郑州市工业企业无组织深度治理实施细则》,分行业实施阶梯化指标设置。企业治理的力度与效果,经考核后量化,作为2019年秋冬季错峰生产与应急响应生产负荷评级的重要指标。

(3)加强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进一步加大依法立案处罚力度,对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措施不完善的部分企业,实行停产整改,未经验收和达标排放前不得生产经营,并依法立案处罚。

责任领导:黄卿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31.登封市郑州中泰瓷业有限公司配料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封闭不严,装料口没有匹配相应除尘设备。

整改目标:安装完善相关污染防治设施,确保生产过程中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整改措施:

(1)责令企业加装一套布袋除尘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另外再配套安装两套水喷淋喷雾降尘设施,已于2019年3月13日整改到位。

(2)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要求企业按照环保标准进行生产,保证生产过程中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责任领导:杨金军

责任单位:登封市政府

整改时限: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32.金水区美驰名车广场院内一无名加工作坊喷漆作业无污染防治设施,气味刺鼻;

整改目标:对该无名加工作坊予以清理取缔。

整改措施:

(1)2019年2月25日,已对该无名加工作坊进行了拆除。

(2)加强日常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责任领导:魏东

责任单位:金水区政府

整改时限: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33.二七区河南鸿运印刷有限公司生产时未开启除尘设施,现场检查VOCs治理设施控制柜电压显示为零;

整改目标: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整改措施:

(1)对河南鸿运印刷有限公司实施停业整改,下达《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处以罚款2.8万元。

(2)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要求企业按照环保标准进行生产。2019年3月5日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已恢复正常使用。

责任领导:苏建设

责任单位:二七区政府

整改时限: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34.经开区三友管业生产车间未密闭完全,VOCs废气收集不完全;

整改目标:实现生产车间完全密闭、VOCs废气有效收集。

整改措施:

(1)责令企业十日内完成生产车间完全密闭改造,并完善VOCs废气收集装置。

(2)2019年3月7日,现场对该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核查验收,已经整改到位。厂区生产设备均建设安装了密闭式厂房;生产设备区域均采用彩钢板密闭式封装;生产设备挤出口上方均配套安装了集气罩并连接集气管道至UV光氧废气净化设施和活性炭吸附设施进行处理。

(3)加大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VOCs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责任领导:樊福太

责任单位:郑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35.上街区晟捷高端铸造有限公司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

整改目标:全面提高烟气收集率,彻底消除无组织排放。

整改措施:

(1)对烟尘直排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依法严厉查处。

(2)对郑州晟捷高端铸造有限公司实施停产改造,更换集气罩,铺设集气管道,更换大功率风机,提高烟气收集率。

(3)按照铸造行业提标治理方案要求完成治理,并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喷淋设施和环境信息公示牌。

(4)企业无组织排放问题已于2018年11月15日整改到位,并经过专家组验收,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责任领导:耿勇军

责任单位:上街区政府

整改时限: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36.生活垃圾和污泥处置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郑州市每日生活垃圾产生量9000吨,处理能力6230吨,处理能力不足,尤其是二七区侯寨垃圾处理场处理能力2300吨,日均进量高达5000吨,超负荷运行严重。郑州市历史遗留污泥42万吨,仅荥阳市广武镇三官庙村就存放污泥17.5万吨,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

整改目标:加快生活垃圾和污泥处置设施建设步伐,提高生活垃圾和污泥处置能力。

整改措施:

(1)加快垃圾焚烧设施建设。严格落实《“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文件精神,规划建设郑州东部、西部、南部三座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合计日处理能力约11000吨,停止垃圾进入市垃圾综合处理场,剩余库容作为焚烧飞灰填埋使用。2019年6月底前郑州东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成投用。2019年6月底前,南部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完成前期工作,2020年12月底前建成投用。

(2)完成荥阳垃圾焚烧发电厂锅炉的升级改造。2019年12月底前,荥阳垃圾焚烧发电厂升级改造投入正常运行后,分流填埋场生活垃圾500吨/日,2019年6月郑州东部环保能源工程投入使用后,分流填埋场生活垃圾4000吨/日,候寨垃圾处理场进场量可以降低到设计处理规模以下,按规范进行填埋作业,气味可以降到最低,消除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完成遗留污泥处置初步方案。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暂存的污泥处置项目已经完成招投标工作,进场施工。陈三桥污水处理厂临时堆放污泥处置有关问题已经过专家认可,并已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复,尽快完成招标工作。王新庄水务分公司小魏河污泥临时堆放点、王新庄厂内污泥临时堆放点、黄商林地污泥临时堆放点,待陈三桥污水处理厂临时堆放污泥处置完毕后参照相同模式实施。

责任领导:黄卿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人:李雪生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37.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落实有死角。二七区马寨振兴路无名工地在郑州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未停止土方作业,多辆渣土转运车辆未覆盖,未安装车辆冲洗设施,大面积黄土裸露未覆盖。新密市银基国际旅游度假区造梦工厂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未停止开挖、平整土地作业和室外切割、电焊作业,场内大面积黄土裸露,原料露天堆放,车辆冲洗设施形同虚设,存在现场搅拌问题,工地扬尘问题突出;新密市刘寨镇高沟村X026的管道工程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挖土机未停止作业,且未采取湿法抑尘措施。

整改目标:确保应急管控措施有效落实,不留死角。

整改措施:

(1)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实时调度,及时通报应急管控情况。每天对违反应急管控措施要求的工地企业及所属辖区进行通报。

(2)强化执法检查,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各级督导组对应急措施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督导相关部门对违反应急管控措施要求的项目抓好整改,对违规施工的工地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3)责令市控尘办对荥阳市(二七区马寨振兴路无名工地实际隶属荥阳市)、新密市扬尘污染进行调查处理,并督促整改到位。

责任领导:王鹏

牵头单位:市攻坚办

责任单位:市控尘办、荥阳市政府、新密市政府,及其它开发区管委会、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六、重点环境工程项目滞后

38.陈三桥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截至2018年11月10日,进度为77%,且处于停工状态,无法于2018年年底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整改目标:具备通水试运行条件。

整改措施:

(1)成立以建设单位项目经理为首包括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组成的工程进度领导小组,以2019年6月底具备通水试运行条件为时间节点,将总进度计划分解,责任落实到人,严格进行考核,确保工程进度目标;

(2)狠抓施工单位人力、设备等施工资源的投入,采取有效措施,抓住重点,优化资源组合,合理调配现场劳动力及机械设备,及时解决现场存在影响工程进度的问题,从而从现场生产管理方面上确保现场工程建设进度目标;

(3)合理安排旱季、雨季的施工项目或工序,提前做好现场雨季、恶劣天气施工预案,做好防洪、防风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不良天气对工程进度的影响。同时密切关注扬尘管控信息,严格落实现场扬尘管控措施,及时做好工程资源调配,抓住窗口期突击施工,最大限度减少扬尘管控对施工进度的影响;

(4)按照工程计划加大工程所需原材料采购力度,建立物料储备制度,加强措施确保现场混凝土等原材料供应,从而从材料供应方面确保工程建设进度目标;

(5)规范落实,简化程序,确保工程建设所需资金及时支付到位,从而从项目资金方面确保工程进度目标;

(6)加强对能够缩短单项工程施工周期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运用,从而从工程技术方面确保工程进度目标。

责任领导:黄卿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人:李雪生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

39.新密市城西污水处理厂项目要求于2017年完成,但2018年11月仍未完成。

整改目标:新密市城西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区域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主管部门负责制,部门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倒排工期,全面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

(2)积极推进水生产系统土建施工、管道铺设及基础回填;2019年6月底前完成二沉池前设生产设备安装调试,并进水调试。

(3)2019年12月底完前成污泥处理单元、深度处理单元设备安装调试及电气、自控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责任领导:张红伟

责任单位:新密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进水调试,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40.潮湖湿地公园要求于2018年完成,截至2018年11月10日,潮湖湿地公园项目仅完成40%。

整改目标:对以小魏庄水库为核心的区域内的水系进行改造、提升、绿化,改善南部生态环境,加快南部地区开发速度。

整改措施:

(1)积极协调潮湖生态郊野公园园区内国有资产处置问题。

(2)加紧时间编制水利景观、截污、清淤等专项规划,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加快办理土地征收手续。

责任领导:张艳敏

责任单位:管城回族区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41.潮河生态治理项目要求于2018年完成,截至2018年11月10日,潮河生态治理项目还在前期准备阶段。

整改目标:通过河道疏挖及局部防护、堤防填筑及沿线绿化,拦蓄水建筑物及景观节点建设等工程措施,对潮河上游小魏庄水库至南曹村桥约5公里河段进行生态治理,使治理后的河道具有防洪、景观及旅游等多种功能,达到水清、界明、岸绿、通畅。

整改措施:

(1)加快规划、国土等手续办理,尽快完成项目审批工作。

(2)管城回族区政府做好土地征拆迁工作。

(3)加快项目推进,2019年12月底前项目开工。

责任领导:李喜安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城回族区政府

责任人:张胜利、孙建功、张艳敏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编制和审批等工作,年内开工。

42.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2017年12月底前,全省辖区内加油站地下油罐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截至2018年10月,郑州市仍有41家加油站未完成改造任务。

整改目标:按照省攻坚方案要求,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整改措施:

(1)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市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任务已全部完成。

(2)按照国家、省安排,做好抽查迎检工作,督促被抽查县(市、区)完善档案资料,并及时上报。

(3)做好新建加油站的审批管理,新建加油站必须采取防止油品渗漏的措施。

责任领导:黄卿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人:王春晓、余遂盈、任立公

整改时限: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43.2018年大气攻坚重点任务明确四环内涉及重型柴油车运输的31家物流批发市场外迁,截至2018年11月22日,仅完成13家。

整改目标:完成31家四环内涉及重型柴油运输车辆物流批发市场的外迁工作。

整改措施:

(1)按照“条块结合、属地负责”的原则,相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作为责任单位,按照工作台账进一步明确各级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加快工作推进。各县(市、区)、开发区主要领导为市场外迁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市场外迁、监管和整治工作负总责。

(2)全面开展市场外迁工作督导督查,实现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全覆盖。建立完善督查、督办、巡查、约谈、专项督查等监管机制,夯实相关部门责任。对外迁工作开展不利,工作落实不严的部门进行通报;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典型,予以表彰奖励。

(2)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体平台,进行市场外迁宣传报道,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对市民及商户的意识形态的引导,深化市民和商户对市场外迁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加快市场外迁工作步伐。

(3)持续落实多部门协作工作机制,针对工作开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对接,召开联席会议,现场研究解决,制定重点攻坚方案,减少工作阻碍,提高工作效率。

责任领导:万正峰

牵头单位:市市场发展局

责任单位:相关开发区管委会和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已经完成

七、关于意见和建议的落实

44.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对生态保护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的认识,全面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地位抓紧抓好,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整改目标: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决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整改措施:

(1)提高认识、提升站位,坚决把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做好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作为落实新发展理念、走好高质量发展道路的重大政治任务,促进绿色发展理念深深扎根于全市干部群众心中,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全面深入落实,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更加完备,绿色发展逐步成为自觉行动。

(2)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的郑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和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提供坚强支撑。

(3)各级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亲自挂帅、亲力亲为,持续推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责任领导:杨昆峰、薛永卿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

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县(市、区)党委、政府

责任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45.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责任。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责任体系,解决市(县)、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环保责任落实不到位、敷衍了事、推诿扯皮问题。严格环境监管,依法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倒逼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对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情况、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公众满意程度等相关方面开展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整改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强化“三管三必须”,完善考核评价制度,着力构建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生态建设总格局。

整改措施:

(1)强化生态文明制度刚性约束。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对辖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本系统、行业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

(2)落实好豫办〔2016〕32号、郑发〔2016〕5号文件,对在生态环境方面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干部,不得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问题严重的依纪依法严格问责、终身追责。强化后果严惩,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追究、企业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等制度,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水平。

(3)完善考核评价制度,落实好《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县(市)区综合工作考核评价办法〉〈郑州市市直部门综合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郑办〔2017〕6号)要求,将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列入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部门综合考核之中。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考核结果作为各地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同时,严格落实《郑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进一步强化生态文明体制的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

责任领导:焦豫汝、周富强、杨昆峰、薛永卿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县(市、区)党委、政府

责任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46.加快制定法规标准。郑州市总体污染物排放量大,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应在法规和标准上下功夫,通过制定更严格的标准,倒逼企业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水平,减少污染排放。通过立法解决污染措施执行到位的问题。

整改目标:健全完善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依法保障生态环境治理。

整改措施:

(1)坚持立法先行,充分发挥立法的主导和引领作用。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地方立法计划安排,起草制定《郑州市贾鲁河保护条例》(以省人大常委会正式批复的立法计划为准),依法加强对贾鲁河流域生态环境的治理和保护。加强对2019年1月22日公布的新修订的《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施行情况和调研工作。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调研论证,结合我市实际,对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进行审查、修改、论证和审议,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法治保障。

(2)结合《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郑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施行情况及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对生态环境保护配套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健全完善环境保护的日常监管措施、行政执法机制和程序,严格规范执法标准。

(3)严格执法监督,夯实执法责任。加大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督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在行政执法中严格执行《河南省贾鲁河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地方污染排放标准,确保污染措施执行到位。

责任领导:马义中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人:张江涛、王春晓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47.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督察组要求郑州市委、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要求,逐一厘清责任,严肃责任追究。督察组还对督察发现的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形成了清单,将按程序移交郑州市委、市政府,并送省纪委监察委、省委组织部备案。请郑州市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具体处理意见应征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同意,并向社会公开。

整改目标:认真调查、严肃处理省委省政府督察组移交的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

整改措施:

(1)市纪委监委深入调查省委省政府移交的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分清责任,严格按照有关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地区及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领导责任。

(2)加强对省委省政府督察组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明确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对整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整改工作的,一经发现,严肃问责。

(3)初步责任追究意见形成后,加强与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及省纪委监委的汇报、沟通、协调,征得同意后及时按照程序落实。

责任领导:周富强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

责任单位:各相关市直单位,各相关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县(市、区)党委、政府

责任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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