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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保养维修企业(含4S店)产生的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其类别和代码分别为HW08,900-249-08。废矿物油具有毒性、易燃性的危险特性,对水和土壤有污染,必须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郑州市已批准4家具有废矿物油经营资质的单位,分别是河南瑞尔威实业有限公司、郑州蓝天环保能源再生有限公司、郑州绿原废物再生有限公司、郑州万常清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根据郑州市机动车保养维修企业(含4S店)数量,每年产生的废矿物油总量是有限的,为避免处置能力过剩,规避投资风险,从公告之日起,不再受理废矿物油收集项目。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67189281。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