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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 》第七条,经审查,郑州格力绿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符合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处置单位临时名录条件,现予以公告,并将定期调整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 性质 | 法定 代表人 | 住所 | 经营设施场所地址 | 经营方式/范围 | 联系方式 | 备注 |
1 | 郑州格力绿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法人 单位 | 董明珠 | 郑州高新开发区瑞达路96号2幢1层B171-121号 | 郑州高新区新龙路辅道南、红楠路西 | 回收、拆解、利用废弃的电器电子产品 | 刘健/ 56981858 | |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