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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深入排查放射性同位素的通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17-09-04 00:00:00  

放射同位素(包括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作为民用非动力核技术已经广泛应用于化工、石油、造纸、水泥、冶炼、医疗、科研、质量检测、农业等许多领域,其在造福人类的同时,也带来了种种安全隐患。放射同位素发出的射线无色无味,隐于无形,有些放射同位素本身就是剧毒物质,是氰化钾毒性的千倍以上。若使用管理不善,遗失或被盗,很难查找。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将会对人造成辐射伤害,严重时会危及生命,并引起社会恐慌。

为避免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熔炼等辐射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定,中央和省驻郑各单位、市直各委局、各企事业单位要对本单位和下属企业、事业单位认真彻底清查,以确保全市范围内放射源全部纳入正常管理。

一、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不留安全死角。在排查过程中要互通信息,对疑似放射源要及时报告郑州市环保局确认,确保无一疏漏。

二、要重点排查化工、煤炭、勘探、造纸、冶炼铸造(轧机、氧化铝、炼钢等)、水泥、发电、气象、质量检测(修筑堤坝检测、路基检测、焊接探伤检测、压力容器检测等)、高等院校和中学实验室等放射性同位素使用的重点单位,特别是曾经使用过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

三、各单位要对排查出的无证放射源详细登记,对需继续使用的要到环保部门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对不再使用的要交环保部门安全处置。

四、本次排查重点是没有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持有环保部门审批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不在排查之列。

五、各单位在10月31日前将排查情况报送郑州市环保局危险废物和辐射环境监督管理中心。以后对新发现的放射源也要随时报送。

六、欢迎广大群众咨询有关放射性同位素安全知识,举报非法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和个人。

联系人:谢战胜      联系电话:67189670,13938442278

传真:67189665     电子邮箱:fusheke@163.com

 

附件:常见放射源图片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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