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间隔10秒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第二十六批第7号问题调查情况的报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16-08-15 00:00:00  

2016813,收到中央环保督查组交办问题第二十六批第7号,反映“中原区伊河路,嵩山饭店,大部分时间使用锅炉燃烧10吨生物质燃料冒黑烟,大气污染严重,鼓风机噪声扰民。应付检查时改用天然气”。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期重复举报情况

此问题与前两批基本相同,属于重复举报。

1.第十四批第15号(中原路伊河路嵩山饭店,烧锅炉噪声扰民,曾向当地环保局投诉,未解决)。

2.第十七批第5号(中原区嵩山饭店锅炉烟囱冒黑烟,粉尘污染严重,鼓风机噪音扰民,污染环境)。

二、基本情况

经查,被投诉单位全称为郑州市嵩山饭店。该单位位于郑州市中原区伊河路156号,联系人赵保国(联系电话:13298366027),该单位1963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现有一台10蒸吨生物质锅炉、一台6蒸吨生物质锅炉,一台6吨燃气锅炉,配套建设一套陶瓷多管旋风除尘器+水喷淋处理设施。其废气处理工艺为:废气→多管旋风→水喷淋→烟囱排放。

三、日常监管情况

我局对该单位正常监管,每月不少于1次现场检查。

四、投诉调查处理情况

交办件主要反映中原区嵩山饭店有三个问题:1.大部分时间使用锅炉燃烧10吨生物质燃料冒黑烟,大气污染严重;2.鼓风机噪声扰民;3.应付检查时改用天然气。

(一)关于大部分时间使用锅炉燃烧10吨生物质燃料冒黑烟问题

该问题与十七批第5号投诉内容一致。我局已在第十七批第5号回复,“现场检查时,该单位锅炉房使用6吨天然气锅炉,不存在锅炉烟囱冒黑烟的现象”。

(二)关于鼓风机噪音扰民问题

该问题与十七批第5号投诉内容一致。我局已在第十七批第5号回复,“现场检查时,该单位一台6吨天然气锅炉正在使用,天燃气锅炉的风机正在运行,我局分别于81日白天,82日夜间对该单位厂界进行了噪声监测,厂界噪声不超标”。

五、处理情况

我局要求该单位在锅炉运行过程中,加强管理,关好锅炉房的门窗,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2016815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