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
第二十批第2号问题调查情况的报告
2016年8月7日,收到中央环保督查组交办问题第二十批第2号,反映“中原区中原路和华山路往北500米,郑州煤矿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铸造厂生产时冒黑烟,粉尘污染,噪音扰民。铸造时用的沙子有化学物质。对政府公示的结果不满意”。此问题与第二批31号、第十一批12号、第十三批1号基本相同。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于1958年,位于郑州市中原区华山路105号。该公司2008年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焦承尧。该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煤炭行业液压支架,原有9个生产车间,从2010年开始陆续搬迁,投诉位置厂址现有直属件、电镀、下料、铸锻四个车间。
二、日常监管情况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正常监管,每月不少于1次现场检查。
三、投诉调查处理情况
交办件主要反映中原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煤机铸锻有限公司有五个问题:1、铸造厂生产时冒黑烟;2、粉尘污染;3、噪音扰民;4、铸造时用的沙子有化学物质5、对政府公示的结果不满意。郑州煤机铸锻有限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碳钢钢构件,主要生产设备为两台电弧炉(已于2015年8月拆除),一台中频炉、一台煤气发生炉、一个退火窑、一台抛丸机(配套建设除尘器)等,主要的生产工艺为:原料钢余料—熔化—浇铸成型。该公司于2016年7月16日停产至今。
(一)关于铸造厂生产时冒黑烟问题
经查,该公司生产时使用中频熔化炉,不存在冒黑烟现象。
(二)关于粉尘污染问题
经查,该公司产生粉尘的工序是在密闭的翻砂车间内进行,抛丸机配套建设有除尘器。2015年4月监测报告显示:抛丸机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浓度分别为17mg/m3、19mg/m3、17mg/m3,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二规定的120 mg/m3,不超标(监测报告见附件1)。2016年7月15日,郑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执法人员对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翻砂车间有玻璃损坏没有及时更换,立即要求该公司进行整改,进一步密闭翻砂车间,同时立案调查。7月28日,市局陪同省督查组再次到该公司核查,该公司停产,正在密闭生产车间;环境执法人员向该单位送达了《郑州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郑环罚先告字〔2016〕67号)。
(三)关于噪音扰民问题
经查,该公司噪声不超标。被群众反复投诉扰民的噪声主要产生于锻造分厂,该分厂已于2016年5月搬迁完毕。2016年7月8日,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厂界进行噪声监测(监测报告见附件2)。该公司南厂界昼间值65分贝,西厂界昼间值50分贝。按照郑政办〔2011〕82号文的要求(附件3),该公司执行三类区标准(昼间65分贝),厂界噪声不超标。
(四)关于铸造时用的沙子有化学物质问题
经查,投诉中提到的沙子为石英砂,用于铸造厂生产工艺中混砂、造型环节。在混砂环节,采用干砂和水玻璃(俗称泡花碱,是一种黏合剂,铸造用水琉璃成份为硅酸钠的水合物)两种物料进行混制,之后采用吹二氧化碳的方式进行砂型硬化,使砂型具有一定强度后进行钢水浇注。部分使用后的砂子仍可继续使用,无法使用的送至二七区建筑垃圾消纳厂,双方签订有消纳协议(附件4),该物质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四、处理情况
该公司始建于1958年,建厂时位于郑州郊区,附近无居民区。随着城市发展渐渐被居民小区包围,如果彻底根治问题,只能搬迁企业。自2010年起该公司已开始外迁工作,9个分厂已搬走了5个。被群众反复投诉噪声扰民的锻造分厂(内有八个空气锤)已于2016年5月搬迁完毕。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