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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
第十九批第3号问题调查情况的报告
8月6日,我局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第十九批第3号交办的“高新区药厂街郑州拓洋制药厂,气味难闻,污染环境”的问题后,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高新区药厂街郑州拓洋制药厂”实为“郑州拓洋实业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化工路30号,是河南省投资集团控股企业。该公司主要生产以维生素系列产品为主的医药中间体和食品添加剂,共有三条生产线:分别是设计年产5000吨VC、10000吨D-VC和300吨D-核糖生产线。2010年7月6日通过河南省环保厅组织的竣工环保验收(豫环评验(2010)47号),并取得了排污许可证(豫环许可郑2015字017号)。
二、日常监管情况
我局对该单位正常监管,每月不少于1次现场检查。
三、投诉调查处理情况
交办件主要反映“气味难闻,污染环境”。
该公司现有3台75吨燃煤锅炉,正常生产期间一开两备,建有锅炉除尘脱硫设施及烟气在线监控设施,与郑州市环保局监控平台联网;2015年进行提标改造,增加脱硝设施。以上设施均经我局验收。自该公司环保验收以来,我局严格按照项目验收批复意见和省环境监察规范要求,对该公司实施监管,至今未发现各类污染物超标排放现象。(2016年上半年烟气在线监控数据见附件1)
由于季节、温度等因素,该公司每年6月底至9月下旬停产检修。目前,已于2016年6月30日全面停产进入检修阶段,预计9月22日检修结束(附件2、3)。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未发现有违法排污及异常气味产生现象,“气味难闻,污染环境”的问题不属实。
四、处理情况
目前,该公司处于全面停产检修阶段,待该公司检修完毕复产后,我局将按照环境监察规范要求,对该公司加大巡查力度,多频次、多时段、全覆盖的开展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该公司已决定实施整体外迁,按照《关于印发郑州市大围合区域不符合条件工业外迁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郑工科安〔2016〕1号)(附件4)安排,计划于2018年底前完成整体外迁工作。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