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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第十四批第15号问题调查情况的报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16-08-05 00:00:00  

    2016年8月1日,郑州市环境保护局接到《关于做好中央环保督查组交办问题(第十四批)查办工作的通知》第十四批第15号,反映“中原路伊河路嵩山饭店,烧锅炉噪声扰民,曾向当地环保局投诉,未解决”。对此,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进行了查处,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被投诉单位全称为郑州市嵩山饭店。该单位位于郑州市中原区伊河路156号,联系人赵保国(联系电话:13298366027),该单位1963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现有一台10蒸吨生物质锅炉、一台6蒸吨生物质锅炉,一台6吨燃气锅炉,配套建设一套陶瓷多管旋风除尘器+水喷淋处理设施。其废气处理工艺为:废气→多管旋风→水喷淋→烟囱排放。

二、日常监管情况

我局对该单位正常监管,每月不少于1次现场检查。

三、投诉调查处理情况

根据举报内容,查阅12369热线投诉、信访投诉等,近年来未发现有烧锅炉噪声扰民的投诉。

2016年8月1日现场检查时,该单位一台6吨天然锅炉正在使用.我局分别于8月1日白天,8月2日夜间对该单位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报告显示:该单位南厂界昼间值“51分贝”(编号YJ201608033),“夜间值<排放限值”(编号YJ201608036)。按照郑政办〔2011〕82号文的要求,该单位执行一类区标准(昼间55分贝,夜间45),厂界噪声不超标。

四、处理情况

我局要求该单位在锅炉运行过程中,加强管理,关好门窗,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201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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