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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6-05-20 00:00:00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6]33号)要求,我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查整改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均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在辖区内全面开展排查和整改工作。按照环保部和省厅最新工作要求,截至5月31日,所有清查项目清单将上报省环保厅在网站公开相关信息予以公布。届时将不允许再新增项目、更改项目序号或变更项目基本信息。

目前各级政府、管委会建设项目排查正在进行当中,按照环保部和省环保厅工作要求,环保部门正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排查。本次清理工作完成后,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6]46号)文件精神和省、市有关规定,对于未按要求于2016年底前完成清理整改任务的建设项目,一律按照国家、省、市要求依法实施停建或停产措施。对于新发现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一律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要求依法进行处理。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全市范围内存在有违法违规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做好排查和整改工作,对未列入排查名单的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说明情况纳入整改范围。(市环保局清理整改办联系电话:67189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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