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和上街区环境保护局,局相关处室:
为进一步推动污染减排项目建设,改善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2014年我省继续从土地出让金中拿出一部分资金支持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根据《河南省环保厅关于组织申报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资金的通知》(豫环办函〔2014〕75号)要求,现将申报本次项目资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根据省政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原则上支持以下项目:
1. 城市污水处理厂和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2. 优先支持列入《2014年度全省碧水工程工作计划》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3. 优先支持改善出境断面水质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和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不予支持的项目: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管网配套工程、已获得过中央和省级各类资金支持的工程、已完成或试运行的工程。
二、项目申报程序
(一)各县(市)和上街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由各县(市)和上街区环保局负责组织申报,郑州市区(不含上街区、港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由郑州市环保局污防处负责组织申报。
(二)郑州市环保局规财处、污防处将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经局务会研究后,上报省厅。
三、项目材料要求
(一)项目申报材料包括:各县(市)和上街区环保局申报文件(含《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资金申报汇总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批复。
(二)各县(市)和上街区环保局务必于2014年5月22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和电子版(汇总表)报送郑州市环保局规财处和污防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三)各县(市)和上街区环保局要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合规性等进行审查并负责。对违反规定申报、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联系方式
1. 规划财务处 谢睿玲 岳兴涛 67189221
电子邮件:zzhbjzhc@sina.com
2. 污染防治处 李孟举 67189279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