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2014年4月份固体废物和辐射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公告
2014-5-6
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内容及规模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 | 郑州市区110千伏南仓输变电工程 | 2014-4-25 | |
2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 | 郑州市区110千伏商城输变电工程 | 2014-4-25 |
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内容及规模 | 验收文号 | 验收时间 |
1 | 登封市万龙危废回收处置有限公司 | 年收集4000吨煤焦油项目 | 2014-4-29 |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