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 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信件提交后可在您的“用户空间”-“其他信箱”中查看信件办理情况。
(2021年8月24日以前的信件需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
办理完毕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咨询
关于销售类射线装置企业辐射安全许可证副本登记数量的咨询
尊敬的老师好:
我单位为省内开展射线装置销售企业,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现就许可证副本《(三)射线装置》栏 “数量 / 台(套)” 咨询:根据生态环境部新版辐射安全许可证填报指南,我方理解:销售类单位该登记数量,为仓储场所同一时刻瞬时最大库存数量,并非年度销售总量。恳请确认该理解是否准确。
另有业务场景咨询:后续业务拓展,年度累计销售台数预计超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预估销量,但始终控制瞬时库存不超过辐射安全许可证数量、仓储条件不变,是否合规、是否需要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豫公网安备4101020200202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