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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3-01-17 00:00:00  
 

局属()支部,机关各党小组:

为推动全局党员、干部和群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通知如下:

一、要把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各级党组织当前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实。全局党员干部要通过系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加深对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的理解,增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针对性、时效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发挥好表率作用。每位党员、干部、群众都要围绕党的十八大提出的重要理论实践问题,集中力量,潜心研究,撰写心得体会。

二、要把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与持续推进环保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各单位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过程中,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力求学以致用、用以促学。认真梳理本年度各项环保目标,及时发现、分析并解决问题,切实确保今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要继续解放思想,在推进郑州都市区建设的进程中,根据新时期我市环保工作的任务、特点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抢抓新机遇,勇对新挑战,拓展新思路,研究新举措。

三、要把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与积极谋划明年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各单位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过程中,要认真研究我市环保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提前研究制定明年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对策,更好的体现省环保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确保圆满完成上级交给我局的各项工作。

四、要把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与“作风建设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振奋精神,克服工作主动性不够、积极性不高、配合意识不强等问题,进一步严肃纪律,增强组织性、加大执行力、树好工作形象。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迅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并于11月30日前将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情况报机关党委,11月28日前推荐1-2篇学习体会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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