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芳芳,女,汉族,1985年出生,中共党员,2011年参加工作,现任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郑东执法大队党支部书记、副大队长。她扎根生态环境保护,始终以初心为帆,实干为桨,书写了十三载成长奋进路。
现场执法 以使命担作为
2020年底,随着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推进,刘芳芳面对执法工作覆盖面广、情况多变、任务重,要求高的挑战,迎难而上,刻苦钻研,迅速适应工作岗位。她主办的30余起环境违法案件,涉及无证排污、第三方检测机构造假、违反管控、环评造假等多种类型。2021年,她成功主办了郑州市第一起涉ODS环境违法案件,被郑州市委市政府授予郑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嘉奖。2022年以来,她继续砥砺深耕、载誉前行,先后荣获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先进个人、郑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实战练兵技能比武二等奖、郑州市生态环境系统优秀执法教员。
柔肩担重任 巾帼绽芳华
2024年4月15日,刘芳芳和同事王艳芳一组沿河道对七里河水系进行徒步排查,当走到一个入河排放口处时,为查清河中漂浮物的具体来源,刘芳芳探身来到河边。在全身心专注查看时,不料脚下一滑,她整个人滑入到河中,经过奋力挣脱,在同事搭救下,才终于脱离了危险。
“当时没觉得什么,就想盯住排污口”“水一下子就涌到肩头了,现在想想,还是有点后怕的”“怕给支队、同志们丢脸”这些朴实的语言,诠释着一名青年党员干部的使命和对集体的热爱。
作为一名女同志,不怕苦、不怕累,每天奔赴在执法一线。不论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只要工作需要,她从不缺席,从未有过半句怨言。工作中,她有铁腕执法,更有柔情帮扶。“执法的目的是帮扶”,她一直秉承这一工作理念,积极指导企业开展问题整改、耐心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企业座谈,不仅让企业明白了“为什么”、更清楚了“怎么办”。
实干笃行 不负韶华
作为一名平凡的基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刘芳芳努力让自己成为信得过、靠得住、顶得上的环境执法人。她的兢兢业业换来了累累硕果,连续2次荣获全国排污费征收工作先进个人,3次获得全省环境监察技能大比武“业务能手”,被授予郑州市三八红旗手称号。把小我融入大我,坚持与时代同步伐,刘芳芳在不断磨砺中见风雨、长才干、壮筋骨,在不断修行中提朝气、增锐气、树正气。
来 源: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