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间隔10秒
携手共护生态,郑洛两地联动开展生态环境执法
来源: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时间:2024-09-02 14:23:35  
携手共护生态,联合开展执法。8月29日,郑州、洛阳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联动活动在巩义生态环境分局举行,两地将着力加强郑、洛两地跨区域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合力打击跨行政边界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违法行为。

携手共护生态,联合开展执法。8月29日,郑州、洛阳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联动活动在巩义生态环境分局举行,两地将着力加强郑、洛两地跨区域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合力打击跨行政边界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违法行为。

当天,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洛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签订市级执法联动协议,巩义市与偃师区、孟津区、荥阳市,偃师区与孟津区等相邻区县分别签订联动执法协议。协议约定将坚持联防共治、突出研判预警、落实属地管理、建立工作机制、应急协同处置、定期组织培训等六个方面的内容;明确执法联动联席会议机制、信息共享机制、案件线索移交和反馈机制、联合执法机制等四项机制。

据悉,协议签订后,郑州和洛阳两市立即启动联合执法行动,巩义、偃师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20名执法人员对重点区域开展联合执法。
此外,按照执法联动协议要求,两市相关执法单位召开了第一次生态环境执法联动联席会议,洛阳市支队、郑州市支队,以及巩义大队、偃师大队、荥阳大队、孟津大队分别交流了队伍建设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为下一步联合行动打牢了基础。

此次跨区域跨流域执法联动,既是郑州、洛阳两地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推动重要流域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精神的具体措施,也是进一步加强巩义市、荥阳市、偃师区、孟津区等相邻区县常态化生态环境执法交流合作,积极做好信息共享,协同处置污染纠纷、突发环境事件,解决行政边界地区突出环境问题,共同推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重要举措。
今后,郑州洛阳两地,巩义、荥阳、偃师、孟津各县区,将按照执法联动协议要求,常态化开展执法协作,共同打击环境违法和环境犯罪,为环境质量改善做出最大努力。

供 稿: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