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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关于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来源:郑州日报  时间:2023-05-31 14:41:27  
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3月9日,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郑州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2年5月18日,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意见。
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3月9日,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郑州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2年5月18日,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意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扛牢政治责任,建立整改机制,全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截至2023年4月底,57项整改任务已经完成45项,其他12项正在推进。督察期间358个群众举报件,已完成352件,剩余6件共反映3个问题,已列入整改方案,目前正在推进。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有力推动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突破。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稳督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全市“五位一体”高质量发展体系,成立了书记、市长任主任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把督察问题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牢牢扛起整改落实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直接抓、全程抓,做到整改见人见事、见果见效、见根见底。
(二)健全工作机制,压实整改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先后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制定《郑州市贯彻落实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逐个细化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2023年2月,印发《郑州市生态环境督察整改工作制度(试行)》,明确了“通报、督办、提醒、约谈、追责”五步工作法,进一步规范了整改工作程序,健全了督察整改工作的责任体系,完善了督察整改工作长效机制。
(三)突出整改重点,多措协同推进。坚持督导核查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难点、堵点,将污水处理厂建设、矿山生态修复、黄河湿地保护等整改任务涉及的工程项目纳入一类民生工程,给予相应级别管控豁免,确保能够顺利推进、按时完成。对推进缓慢的整改任务,采取提醒、发督办函、提请市政府督查室专项督办、与市纪委监委联合督导等措施强力推进,确保每项整改任务稳步推进;完成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回头看”行动,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
二、扎实推进整改,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我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努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持续深化。把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纳入《郑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黄河郑州段滩区和邙岭生态专项规划》、印发《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开展黄河流域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涉水排污单位稳定达标排放、农村环境突出问题整治、生态破坏问题排查整治、非法倾倒危险废物、加强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和黄河流域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七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二)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2022年度,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PM10年均浓度77微克/立方米,PM2.5年均浓度4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223天。PM10、PM2.5及重污染天数省定控制目标均圆满完成。全市10个国省控河流断面全部达标,7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4个县级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保持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地下水水质级别保持稳定。农村黑臭水体深度治理率达到80%。
(三)生态环境综合能力显著增强。建立健全固废监管体系,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未发生因生态环境引发的重大信访和生产安全事故,危废、辐射事故“零发生”。探索开展碳监测,提前完成国家碳监测试点建设。累计发放排污许可证1031张,实现全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
(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速。全市建成生活垃圾焚烧设施5座、焚烧处理能力9800吨/日,餐厨垃圾处理设施5座、处理能力850吨/日,生活垃圾填埋处理比例下降至14.3%以下。
三、保持战略定力,持续深化督察整改成效
我市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不断强化“三标意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绿色低碳转型战略,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系统整改,着力改善环境质量,助力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
(一)聚焦环境质量改善,抓好重点问题整改。一是着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快推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进能源、产业、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抓好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持续推进空气环境质量提质增效。二是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以国家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建设为抓手,推进集约节约水资源;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入河排污口整治;开展重点河流综合整治,确保国省控断面全面达标、市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保障南水北调“一渠清水永续北送”。三是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和乡村生态振兴战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持续实现动态清零和地下水质量目标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准入,保持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二)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注重提升整改质量。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补短板、强弱项,完善信息化手段,提升环保监测预警能力。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黄河流域生态破坏违法行为;推进黄河郑州段数字化生态保护监测平台(二期)工程和市级管理平台建设,着力建成“空、天、地、河”一体化监测网络,实现“四乱”问题即时发现、适时推送、及时处置,高质量抓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
(三)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实行更加严格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制度。强化法治化管理,压实所有法人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环保法定责任,严厉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切实把“管当下”的整治成果转化为“管长久”的制度成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创新驱动、环保为民,强化“三标”意识,加快转作风提能力,推进全市生态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在中原出彩中打造新高地,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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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进展情况(郑州市)

来 源:郑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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