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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新修订的噪声污染防治法昨日起施行 我想“静静”怎么办?这部法律“上新”了
来源:本站  时间:2022-06-06 14:31: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已于2021年12月24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6月5日起施行。近日,大河报·豫视频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围绕着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噪声污染防治法,河南有一系列大动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已于2021年12月24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6月5日起施行。近日,大河报·豫视频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围绕着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噪声污染防治法,河南有一系列大动作。

    处罚

    以下几种行为面临处罚

    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新修订的噪声污染防治法围绕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等领域,重新界定噪声污染的内涵,扩大适用范围,完善政府责任,强化源头防控,健全规划、标准、监测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压实企业责任,加强各类噪声污染防治,强化社会共治,加大惩处力度,为依法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基础。”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副厅长王朝军说。

    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周峰介绍,社会生活噪声治理重点在于监管,噪声污染防治法明确要求:

    文化娱乐、体育、餐饮等场所的经营管理者,使用空调器、水泵、变压器等可能产生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管理者,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场所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

    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

    对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按照规定限定作业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对于以上行为,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明确规定,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并采取罚款、责令停业等措施给予处罚。

    立法

    开展《河南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立法调研

    据了解,中国提出要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到2025年,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河南将开展噪声污染防治的立法监督工作。

    具体来讲,河南将健全完善噪声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开展《河南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和法律责任,全面推动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效实施,全力改善全省声环境质量。

    提醒

    遇到噪声污染请拨打这些电话

    据2021年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显示,噪声投诉举报居高不下,其中社会生活噪声投诉举报最多,占所有噪声投诉案件的一半以上。今年的高考、中考工作即将开始,社会公众发现身边的噪声污染行为,请及时拨打公安“110”“12369”“12319”“12345”等投诉热线,生态环境部门将及时迅速进行受理处置,竭诚为广大考生营造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使法律制度成为宁静环境的“守护神”,积极创建宁静和谐的美好家园。

    “我们也希望借此机会,倡议高考期间大家共同努力,给考生们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休息环境。”王朝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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