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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1年12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情况
来源:本站  时间:2022-02-07 10:52:20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近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各省辖市(示范区)、省直管县(市)2021年12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情况:12月,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3543万元,得补2947万元;共支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48万元,得补2830万元。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近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各省辖市(示范区)、省直管县(市)2021年12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情况:12月,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3543万元,得补2947万元;共支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48万元,得补2830万元。
12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支偿得补情况

8个省辖市需支偿生态补偿金,从高到低依次是:三门峡683万元,信阳655万元,平顶山471.5万元,驻马店416.5万元,漯河393万元,商丘384万元,南阳297.5万元,周口242.5万元。

10个省辖市(示范区)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安阳663.5万元,郑州601万元,濮阳356.5万元,洛阳306万元,开封305.5万元,焦作255.5万元,许昌200.5万元,济源146.5万元,新乡69万元,鹤壁43万元。

12月城市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支偿得补情况

1个省辖市需支偿生态补偿金:驻马店30万元。

2个省直管县(市)需支偿生态补偿金:永城10万元,滑县8万元。

17个省辖市(示范区)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信阳480万元,南阳440万元,三门峡320万元,济源200万元,安阳170万元,洛阳160万,郑州150万元,平顶山110万元,鹤壁110万元,濮阳110万元,许昌110万元,漯河100万元,焦作80万元,周口80万元,开封60万元,商丘60万元,新乡50万元。

8个省直管县(市)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巩义6万元,汝州6万元,长垣6万元,邓州6万元,固始6万元,鹿邑6万元,兰考2万元,新蔡2万元。(财务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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