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间隔10秒
郑州日报: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除保民生外所有燃煤锅炉暂停使用
来源:本站  时间:2015-12-08 00:00:00  

本报讯(记者 侯爱敏)环保部预测125~9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有重污染过程。市环保局预测,我市空气质量形势与环保部预测结果一致。为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减轻空气污染的影响和危害,即日起,我市启动实施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减排措施,Ⅱ级应急响应对扬尘污染、燃煤污染、工业污染、机动车污染等减排措施均提出了具体要求。

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

在扬尘污染减排措施方面(因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经市政府批准的除外),要求全市建筑施工工地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停止城市建筑征迁、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国省干线和高速公路土方作业;城区所有道路视天气情况加大机械化清扫、吸尘、冲洗、洒水和保洁频次,严禁出现道路扬尘现象。

停用部分燃煤锅炉

在燃煤污染减排措施方面,全市除保民生外的所有燃煤锅炉暂停使用;燃煤发电机组实施限产,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30%以上;运行的燃煤机组和燃煤锅炉必须使用含硫量低于0.5%的优质煤。

部分企业限产停产

工业污染减排措施方面,对列入应急减排限产、停产企业名单内的企业,实施限产、停产。实现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30%以上;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加大工业企业监管力度,对存在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工业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整治;清理取缔“土小”企业(作坊)和非法燃煤小锅炉,对清理取缔不到位的,严格追究责任;做好物料堆场的“三防”措施,防止扬尘产生。

机动车实行通行管制

在机动车污染减排措施方面,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车停驶30%;实施机动车通行管制,大型货车、工程渣土车和过境货运车四环内限行;禁止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和摩托车等车辆在市区通行;加大公交、地铁运力保障。

其他减排措施方面,严禁农作物秸秆、树叶、垃圾露天焚烧,严禁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露天烧烤。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各自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实施方案,列出减排项目清单。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导组将严格督查督导,对不认真落实减排措施、不能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相关责任单位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市环保部门特别提醒:在重污染天气,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高校、中小学及幼儿园应减少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倡议公众自觉采取节能减排措施,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