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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日报:监测数据作为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主要证据,省环保厅要求——规范监测提高认可通过率
来源:本站  时间:2015-08-19 00:00:00  

    本报讯(记者王志昭实习生王君彦)随着我省环保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查处的违法案件中需移送司法的案件也不断增加。而司法部门对环境污染的认定主要靠环保部门的监测数据,这就要求环保部门规范采样、监测工作程序,提高认可通过率。731日,省环保厅通报了上半年环境监测数据认可工作的有关情况。

    今年上半年,我省共受理19份监测数据认可请示,涉及郑州、洛阳、平顶山、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南阳、驻马店10个省辖市。其中,大部分省辖市能够按照监测规范要求进行监测,提供资料较为齐全,但仍有9份请示内容不同程度地存在采样不规范、质量监管不到位、监测分析方法为非标准方法、监测数据质量不高等问题,占总数的47.4%,其中有3份请示未通过认定。

    这些未通过的监测数据主要存在采样人员未持证、样品采集保护剂未添加或添加错误、样品采集后保存时间超过规定期限等现象,严重影响采集样品的代表性和准确性。还有部分地方监测人员在监测时,存在超计量认证范围使用监测方法,或由于执法人员与监测人员沟通不畅,导致出现使用的监测方法与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引用依据(特别是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监测方法不一致现象,致使监测报告未被认可。

    监测报告与记录也是刑事案件的主要司法证据,但个别监测报告存在着三级审核不严格、原始记录信息不全、填写不规范等现象,致使监测分析过程缺乏重现性和严谨性。

    监测数据作为司法证据使用对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量刑至关重要,省环保厅要求各级环保部门高度重视监测数据司法认可,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真正使监测数据能为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提供有力证据,防止因工作疏忽而造成被动,甚至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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