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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召开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
来源:本站  时间:2014-06-13 00:00:00  

 6月12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贯彻2014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会议精神,深入分析当前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2014年我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

    副省长张维宁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环保厅厅长张庆义主持会议。

    张维宁副省长对去年全省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做出了充分肯定:2013年我省开展了排污企业地下水污染、环境风险源、河流超标断面涉水污染源、医药制造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等多个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各部门在专项行动中切实履职,齐抓共管,有效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维护了群众环境权益,促进了全省污染减排工作的完成和环境质量的改善。张维宁副省长指出,当前我省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环境问题的高发期,资源环境矛盾的集中爆发期,重污染天气多发频发,部分河流水质常年超标,传统的环境污染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重金属、地下水、土壤、持久性有机物等新的污染问题又相继出现。与此同时,环境执法监管能力薄弱,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公众对环境质量改善的迫切需求不能得到满足,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严峻的挑战。

    张维宁副省长强调,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今年全省环保专项行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河南,突出抓好以下三个重点:一是全面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我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继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突出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强化重点工业企业执法监管,明确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二是认真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和医药制造行业“回头看”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整治活动,继续加强对医药制造行业的环境监管力度。三是深入开展重点流域重污染行业水污染专项整治。持续抓好重点流域、重点河段、敏感区域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对涉水重点工业企业的执法检查,严肃查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完善、运行不正常,违法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

    张维宁副省长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有关部门在各级政府的统一组织下,落实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等制度,环保部门充分发挥协调作用。二要加强检查督查。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加强联合检查,省、市有关部门对基层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加强指导协调,督促整改。三要加强执法监管。各级环保部门深入开展新《环境保护法》、新标准宣传贯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在全省掀起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的新高潮。四要加强舆论宣传。加大环保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环境执法舆论氛围。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省环保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司法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工商局、安全监管局、能源局负责人和相关处室负责人,省环保厅相关处室、直属单位在省政府主会场参会。各省辖市、县(市、区)设分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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