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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出台《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郑州都市区建设的意见》
来源:本站  时间:2012-11-13 00:00:00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郑州都市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市政府第90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并于11月6日正式印发。《意见》的出台有利于提升全市环保工作水平、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污染减排,有利于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抓住发展机遇,有利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民生,有利于推动郑州都市区实现不以牺牲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三化”协调科学发展。

    《意见》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全面完成我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城乡环境基础设施服务能力、环境监管和风险防范能力、城市环境竞争力大幅提升,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进一步显现,为中原经济区郑州都市区建设提供环境支撑。为实现这一目标,《意见》重点从坚持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推进污染防治、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提高环境监督管理水平、健全环保工作体制机制等五个方面,明确了加强郑州环境保护的指导意见。

    关于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意见》指出,郑州市将通过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大结构调整力度等措施逐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郑州都市区建设稳步推进。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环境质量状况、环境容量,合理确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指标,并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有关指标作为约束性指标进行管理,逐步破解环境资源“瓶颈”制约。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优先支持高成长性和先导产业发展,坚决控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关于污染防治工作,郑州将持续加强污染减排工程建设、深化重点领域污染综合防治、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大辐射污染防治力度、严格化学品环境管理、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持续改善全市环境质量。“十二五”末,全市将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100万吨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中水回用率达到35%以上;新建燃煤机组全部配套建设脱硫、脱硝设施,脱硫效率达到95%以上,脱硝效率达到8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2014年10月底前,市区五环以内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除改造到位。2015年前,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

    关于生态环境安全,郑州将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完善环境应急防范体系,重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严格防控农村地区工业污染,确保全市生态环境安全。2014年力争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功。到2015年,全市建成1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所有建制乡镇全部配备垃圾中转和运输设备,全面建立“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2015年,全市建成3个省级生态县(市)区、3个国家级生态乡镇、52个省级生态乡镇、350个省级生态村、500个市级生态村。

    关于环境监管,郑州将不断健全环境保护政策标准体系,建立和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和环境科技支撑,全面提高环境保护监管能力。郑州市将建设排污权交易中心,建立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将排污权有偿使用资金作为政府非税收入进行管理,专项用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完善全市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到2015年,实现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和污水处理厂及电力、化工、钢铁、造纸、水泥等行业自动监控系统全覆盖。

    关于环保工作体制机制,郑州将强化对环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考核,将环境保护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环境保护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对未完成目标任务考核的地方实施区域限批,暂停审批该地除民生工程、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外的项目,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在环境保护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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