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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印发河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来源:本站  时间:2012-02-07 00:00:00  

        河南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了《河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豫政〔2011〕96号)(以下简称《规划》)。“十二五”期间,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环境友好发展理念,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深化污染减排为重点,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以加强能力建设为保障,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推动中原经济区实现不以牺牲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三化”协调科学发展。

          《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2015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在2010年基础上分别削减9.9%、12.6%、11.9%和14.7%;环境质量不断改善,2015年省控断面劣V类水质的比例控制在25%以内,好于III类的比例达到45%,省辖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常规监测因子水质达标率达到98%,省辖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以上的比例不低于80%,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年均值在二级以上的省辖城市比例不低于80%,辐射环境水平保持在天然本底涨落水平内;城乡环境保护统筹推进,重要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环境监管能力得到系统提升,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为全面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环境支撑。

         《规划》要求,要坚持把总量减排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着力点,持续工程减排,强化结构减排,深化监管减排,削减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推动绿色发展;要坚持以人为本、环保为民,重点解决饮用水、空气、固体废物、重金属污染等影响社会经济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强核与辐射监管,强化综合治理,防范环境风险,推进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质量不断改善;要以国家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试点为契机,全面落实“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逐步解决农村饮水、生活污水、垃圾、土壤污染等问题,切实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要切实提升环境监管整体水平,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手段,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境保护新道路。《规划》确定了落实总量减排、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农村和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环境保护科研五大类重点工程,预计投入资金946亿元。

           为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把规划目标、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落实环境保护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相互配合,完善体制机制,加大资金投入,推进规划实施。要在2013年年底和2015年年底,分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向省政府报告,对社会公布,并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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