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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日报:我市发布新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明确企业停产及中小学校停课措施 倡导单位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来源:本站  时间:2017-12-07 00:00:00  

昨日获悉,市政府公布《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重污染天气分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4个级别。根据发布的预警信息,我市部分工业企业采暖季限产或错峰生产,同时明确停产及停课等措施,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我市执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将重污染天气分为4个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当预测可能出现3天及以上重污染天气时,应按空气质量预报结果上限确定预警级别。

新修订的《预案》提出,预警发布、调整和解除信息统一由市政府组织发布。当预测到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预警分级条件时,提前24小时以上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

蓝色预警

启动Ⅳ级响应

(预测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减少户外活动;全市停止建筑拆迁 (拆除)施工;对城区主次干道、城乡接合部道路、重要国道、省道、市道、县道增加吸尘、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一次(非冰冻期)。

按照重污染天气Ⅳ级响应期间工业企业停产限产清单,工业企业采取 “一厂一策”实施停产或限产 (整条生产线停产)措施。

黄色预警

启动Ⅲ级响应

(预测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活动;对城区主次干道、城乡接合部道路、重要国道、省道、市道、县道增加吸尘、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两次 (非冰冻期);全市实行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清洁能源汽车除外);主城区实行大型货车区域限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 (具体方案以公告为准) ;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 (含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压路机、铺路机、叉车等)停止使用;禁止露天烧烤和垃圾焚烧,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停业。

橙色预警

启动Ⅱ级响应

(预测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及以上,且预测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3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户外活动;停止举办各类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全市实行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清洁能源汽车除外);主城区实行大型货车区域限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 (含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压路机、铺路机、叉车等)停止使用。

红色预警

启动Ⅰ级响应

(预测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及以上,且预测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300将续2天 及以上;或预测 AQI日均值达到500

停止所有户外大型活动;幼儿园、中小学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等防护措施;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对城区主次干道、城乡接合部道路、重要国道、省道、市道、县道增加吸尘、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四次 (非冰冻期);全市实行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清洁能源汽车除外);主城区实行大型货车区域限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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