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间隔10秒
东方今报:河南出台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办法 成绩“不及格”地方主官将被约谈
来源:本站  时间:2017-08-23 00:00:00  

8月22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正式印发《河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今后我省将对各省辖市、直管县(市)的生态文明建设开展“年度考”和“目标考”。考试成绩不仅将作为省辖市、直管县(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同时,如果考核不及格的话,党政主要负责人还将被约谈甚至追责。

考核谁

《办法》指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适用于我省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党委和政府,考核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也就是说,党委、政府都负有责任,当地书记、市长(县长)也将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应考”。

怎么考

采取年度评价和目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年度评价

每年开展1次,重点考查绿色发展指标的变化趋势及动态进展情况。

考核内容:资源利用(权数29%)、环境治理(权数37%)、治理能力(权数7%)、生态保护(权数9%)、增长质量(权数10%)、绿色生活(权数8%)等6个方面。

2.目标考核

目标考核采用百分制评分和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等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五年规划期内实施两次,分别在规划期第3年中期和规划期结束后次年进行,重点考查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中确定的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以及省委、省政府部署的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突出公众的获得感。

考核内容:资源利用(28分)、生态环境保护(42分)、年度评价结果(24分)、公众满意程度(6分)、生态环境事件(扣分项)。

咋评分

依据各地得分情况,考核结果划分为4个等级: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59分及以下)。

各地约束性指标有2项未完成的,考核等级进行降档处理;3项及以上未完成的,考核等级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此外,我省还将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评价考核工作重大问题,协调推进评价考核工作。

考试成绩将成干部任免依据

“考砸了”还会被约谈追责

这么重要的考试,考得好或者“考砸了”有什么奖励、惩罚?

《办法》规定,对年度评价指数排名前三位或考核等级为优秀的省辖市、直管县(市)给予通报表扬。对年度评价指数排名后三位或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省辖市、直管县(市)给予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地方,还要约谈其党政主要负责人。

而目标考核结果将通报组织、纪检部门,作为省辖市、直管县(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办法》同时强调,对生态环境损害明显、责任事件多发地方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含已经调离、提拔、退休的),将按照《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对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相关统计和监测数据的省辖市、直管县(市),一经查实,其考核等级确定为不合格。

对徇私舞弊、瞒报谎报、篡改数据、伪造资料等造成评价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