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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制报:谁污染谁赔偿 谁治理谁受益 我省发布2月份生态补偿情况
来源:本站  时间:2018-03-23 00:00:00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和〈河南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按照“谁污染、谁赔偿,谁治理、谁受益”原则要求,我省于3月21日发布了全省2月份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情况。

据了解,2018年2月,全省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1799万元,得补1530.8万元;共支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2002万元,得补506万元。综合大气和水两项生态补偿,支偿金额前3位依次是:信阳675万元、安阳480万元、开封370万元;得补金额前3位依次是:三门峡333.5万元、驻马店163.5万元、濮阳143万元。

在空气质量补偿方面,根据我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目标3项因子——PM10、PM2.5浓度和优良天数计算,2月份18个省辖市中有9个市在全省省辖市平均值以下,需进行生态支偿,支偿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是:安阳580万元、南阳175万元、开封170万元、商丘155万元、许昌130万元、平顶山120万元、周口70万元、漯河47.5万元、济源35万元;有8个省辖市获得得补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是:三门峡473.5万元、信阳225万元、新乡152万元、濮阳143万元、驻马店123.5万元、鹤壁87.5万元、郑州51.5万元、洛阳23万元。

在水环境质量补偿方面,我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包括地表水考核断面、饮用水水源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河南段和水环境风险防范的生态补偿。2月份,18个省辖市中,共有10个市进行水生态支偿,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是:信阳900万元、洛阳240万元、开封200万元、济源170万元、三门峡140万元、南阳110万元、新乡80万元、漯河70万元、郑州30万元、鹤壁30万元;生态得补的共有7个市,金额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是:平顶山150万元、许昌120万元、安阳100万元、商丘50万元、驻马店40万元、焦作30万元、周口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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