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记者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郑州两级法院发挥审判职能,重拳打击环境资源刑事犯罪,不仅大力推行生态环境修复制度,并且引入第三方监管,将对环境的恢复性保护落在实处。
郑州市中院高度重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截至今年一季度,全市共审结环资类案件1585件,其中刑事案件105件,判处犯罪分子222人。
环境被破坏了,如何恢复很重要。为了让生态环境修复制度不走过场,郑州两级法院创造性引入第三方机构,对违法行为人后续的恢复行为进行监管。新密、中牟、登封三地法院在31起案件中,对75名被告人给予刑事处罚,同时令其补种树木4万多棵。
“为及时制止环境污染违法行为,我们在全市推广环保禁止令制度,对涉案的64家企业发出了64份禁止令。下一步,还将继续加大刑事案件打击力度,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环境公益诉讼。”郑州市中院党组成员刘祖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