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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制报:郑州市环保局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要求,启动最高级别响应时 —— 对重点污染源要实施驻厂监管
来源:本站  时间:2016-11-15 00:00:00  

    1114日,郑州市环保局召开了全市环保系统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暨环境执法大练兵会议。会上发布了《郑州市环境保护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为有效应对不利气象条件下空气污染,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机制,提高环保系统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郑州市环保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技术组、宣传组、燃煤锅炉工作组、污染防治设施工作组、机动车污染工作组、保障组。

    根据方案要求,当发生重污染天气,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时,全市10蒸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暂停使用,并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达标排放。当启动Ⅱ级响应时,全市20蒸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暂停使用,并且主城区实行大型货车、工程渣土车区域限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

    而当启动最高级别的Ⅰ级响应时,主城区实行大型货车、工程渣土车区域限行,相关工作组还要对重点污染源实施驻厂监管,对治理设施不能有效运行的,依法提请当地政府采取关停措施。

    此外,方案还要求燃煤锅炉工作组制定全市的锅炉减排清单,督促锅炉使用单位制订燃煤工业锅炉暂停使用操作方案。污染防治设施工作组制定全市重点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清单,制订重污染天气期间执法检查方案和驻厂监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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