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4年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郑信用〔2024〕4号)的要求,加快推进我市生态环境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力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更好发挥环保信用在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方面的积极作用,维护良好营商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市环保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化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强化环保信用信息应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环保义务和社会责任,加快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机制,营造社会诚信的氛围,改善信用环境,打造“诚信郑州”。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1.全力做好全市“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重点做好全市“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做出后7天之内推送“信用郑州”,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均要达到100%,做到漏报、迟报、瞒报全清零,每月4日前将上月双公示台账报法规处汇总报信用办。
责任单位:环评处、辐射处、固化处、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2.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水平。依照我市公共信用信息指标目录,将我局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监督检查、行政奖励、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合同和其他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全量、完整、准确地推送至“信用郑州”平台,实现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全目录覆盖,杜绝误填、错填、漏填,不断提升有效数据量。
责任单位:人事处、固化处、法规处、财务处、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3.按照环保法律、法规,重点做好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环评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实现特定信用信息归集种类全覆盖。
责任单位:环评处、固化处、土壤处
4.创新事前环节信用监管。健全生态环境信用承诺制度,在环评“告知承诺制”项目和排污许可审批事项中应用信用承诺,将格式规范的信用承诺书依托“信用郑州”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社会监督,将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纳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在全市范围内对主动进行信用承诺且信用记录良好的市场主体提供审批“绿色通道”等便捷服务,同时限制违诺主体享受相关便捷服务
责任单位:环评处
5.精准开展事中环节信用监管。将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实施分类监管,建立信用等级与“双随机”监管融合的监管机制。对环保信用等级为诚信、良好的守信企业纳入执法“正面清单”;对环保信用等级为警示的,坚持自律和监管相结合原则,保持污染源随机抽查频次;对严重失信企业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责任单位:法规处、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6.规范事后环节信用监管。参照《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 清单(2022年版)》规定,常态化向“信用郑州”平台反馈联合奖惩案例,不断健全联合奖惩机制,加强失信主体信用监管,全面增强市场监管能力。
责任单位:法规处、环评处
7.开展信用信息报告应用大拓展专项行动。率先在行政审 批、资质认可等19个重点领域实施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代替市场主体赴多部门办理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实现有无违法情况“一纸证明”。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信用信息核查和信用报告应用领域及范围,鼓励通过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网站查询使用信用报告。
责任单位:法规处
8.开展信用信息公示告知优服务专项行动。建立“四书同达” 信用信息公示告知服务机制,推动各有关单位在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行政决定的同时,全面告知信用主体在“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用修复、异议申诉等内容,实现两个平台同步告知,提升信用修复便利性,助力企业安心发展。
责任单位:环评处、辐射处、固化处、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9.深入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针对当前生态环境管理中的诚信热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失信突出问题,集中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努力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环境,积极构建诚信社会,打造“诚信郑州”。
责任单位:法规处
10.全面加强宣传培训教育引导。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社会各界诚实守信意识。推进“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进社区”宣传活动,深入细致向各类信用主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引导信用主体树立诚信意识,重视信用修复工作,让信用主体充分理解并积极配合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措施。
责任单位:法规处、宣教中心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通过构建环保信用体系和逐步运用环保信用信息,不断创新环境管理方式,加快建立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督促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
2.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已纳入市绩效考评范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负责,制定详细的工作目标、进度安排,及时解决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法规处协调推进整体工作,做好各单位信用数据的收集、上报。
3.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社会各界诚实守信意识。积极宣传报道郑州市社会信用建设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在全社会营造诚信处处受益、失信寸步难行的良好舆论氛围。
4.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通报制度,不定期对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进度缓慢或工作不力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