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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管控,精准施策,避免环保“一刀切”
来源:局机关党委  时间:2024-12-02 08:36:06  
背景介绍

按照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在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后三个月,进一步突出重点,纠治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召开企业座谈会、开展企业服务日等形式,广泛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在官方网站公开征集“一刀切”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落实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等制度,加强督查检查,严防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问题的发生。


主要做法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15+6+4”件民生实事的部署,积极开展纠治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问题,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等制度,有效避免了环保“一刀切”问题的发生。

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举措,防止环境准入管理“一刀切”。按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进一步发挥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的源头预防作用。坚持绿色通道机制,优化服务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提高服务效能。环评报告书、报告表审批时间由法定的最长60日、30日,承诺15个工作日、13个工作日完成审批,符合告知承诺审批制度的项目,其环评文件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统筹优化环评和排污许可分类管理,部分排放量很小的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不再纳入环评管理,直接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今年以来,为省市重点项目、“三个一批”项目、民营企业投资项目等618个项目提供了环评服务。

精准实施重污染天气差异化管理,防止重污染天气期间管控“一刀切”。统筹经济发展与大气污染防治,按照绿色引领、民生优先、差别管控的原则,科学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精准实施重污染天气差异化管理。强化绩效分级管理,评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微涉气企业,电力生产等企业实施全程豁免管控;冬季供暖、学校、医院、地铁、保交楼、省市重大产业项目纳入民生工程,在不同预警期间豁免管控,确保了重点项目正常施工;纯电动车辆(机械)下放路权、豁免管理,保障正常运输使用。引导企业积极申报绩效分级先进企业,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绩效分级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分行分类建立重点培育企业清单,截至目前,郑州市累计被国家、省评定绩效分级A、B级和绩效引领性企业共645家,其中A级企业138家,B级企业404家,绩效引领性企业104家。按照《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科学研判,提前预警,逐个企业制定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应急操作方案,细化到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并在企业明显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科学、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控制大气污染的程度,缩短重污染天气的时间。在预警期间提出具体的健康防护措施,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防止执法检查“一刀切”。按照年度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科学设定随机抽查频次,开展日常监管执法检查。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对纳入“正面清单”管理的299家企业实行“一企一码”“执法打卡”,采取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监控等非现场“无打扰”管理,豁免或减少现场执法检查。建设8个集“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执法实战实训基地,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决不允许借中央、省级环保督察、专项督察、执法检查等名义采取一律停工停业停产的敷衍整改、机械整改、表面整改做法,以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和群众正常生活。严禁对督查交办的问题,不调查、不研究、不治理,而采取“一停了之”“以停代治”“不闻不问”的“障眼法”或“常停久治”“久治不验”等“拖延术”,严禁应付督察检查搞“一刀切”,坚决避免集中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


工作点评

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是典型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是打着严格执法旗号的“高级黑”,必须坚决反对并全力制止。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严禁“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做法,坚决避免针对多数企业采取集中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要主动上门、分类指导,按需供应、精准服务。要精确滴灌,切实解决不同企业的痛点、难点、堵点,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 源:局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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