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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举行2022年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
来源:绿色郑州  时间:2022-07-19 16:34:22  
7月19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举行2022年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对郑州市上半年的大气环境、水生态环境、土壤、地下水及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万人助万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等重点工作情况进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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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举行2022年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对郑州市上半年的大气环境、水生态环境、土壤、地下水及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万人助万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等重点工作情况进行发布。

本次发布会采取视频会议直播的方式进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韩松涛主持发布会,大气环境处副处长刘洋,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林振有,土壤生态环境处副处长郭利涛,科标处副处长肖止学,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郭素红以及省、市级媒体记者参加会议。

一、2022年上半年大气环境有关情况

今年我市在1月份遭遇极端不利的气象条件、污染严重反弹的情况下,经过全市各级各部门半年来共同努力,上半年空气质量恶化趋势得到扭转并总体向好。年综合指数5.04,同比下降3.4%;重污染天8天(含沙尘天1天),同比减少20%;优良天数90天。六项污染因子中,4项指标稳步下降,其中,NO2年浓度2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2%,为空气质量新标准实施以来最好水平;SO2年浓度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1%;PM10年浓度8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4%;O3年浓度19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6%;PM2.5年浓度50微克/立方米,从1月份的同比上升29.4%下降至同比上升2%;CO年浓度1.5毫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5.4%。

当前,正处于臭氧高发时期,为降低臭氧污染,做好PM2.5与臭氧协同治理,我市坚持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统筹抓好助企纾困与污染防治,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高位推进,周密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批示要求,紧盯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在全市掀起了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新的攻势。市攻坚办每天组织分析空气质量状况,对臭氧高值区域第一时间指挥调度解决污染问题,积极应对臭氧污染天气;将臭氧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及臭氧污染天控制目标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对各辖区、各单位开展绩效考核,对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及时进行提示、督办、约谈。市直各有关单位、各辖区在臭氧污染天气期间每天组织开展专项督导督查,督促各类污染源持续达标排放。

二是科学治理,追根溯源。我市积极对接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一市一策”团队,深入开展臭氧污染现状、趋势和时空分布特征研究,跟踪研判典型臭氧污染过程,分析臭氧污染成因,分区域、分行业、分时段采取精准管理措施;充分利用环境空气VOCs监测站、VOCs走航监测车、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对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查源头、查重点,扎实做好臭氧污染防治工作。

三是精准施策,提标强质。年初提前部署低效治理设施提升工作,组织各分局加强对涉VOCs及除尘低效治理设施企业指导帮扶,目前全市已完成192家低效治理设施企业提升改造。围绕龙头企业、重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进一步深化“1+N”绩效分级服务体系,开展绩效分级集中帮扶,着力打造绿色产业链;市县两级累计组织绩效分级培训指导和现场帮扶36次,惠及企业1400余家。针对铝压延行业油雾废气治理问题,组织专家团队开展郑州市铝压延行业VOCs治理诊断与提升,提出铝压延行业科学有效的污染防控策略,促进行业绿色发展。组织对全市重点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排放和处理设施开展监测评估,鼓励汽修、包装印刷等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在夏季高温时段主动停用喷涂和印刷等涉挥发性有机物工序,降低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排放,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减污降碳协同推进,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统筹助企纾困与环保监管上下功夫,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以过硬责任担当、过硬工作作风、过硬措施手段,着力控制夏季臭氧污染,确保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2022年上半年水生态环境有关情况

2022年以来,我市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断面水质达标、水生态功能提升为重点,以饮用水安全为底线,以“能力作风建设年”为契机,不断提升能力作风,全力克服新冠疫情影响,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任务进展顺利。

(一)水环境质量状况

1.国控断面水质达标情况

1-6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采测分离数据,全市6个国控断面全部达标。其中,黄河花园口、贾鲁河尖岗水库、双洎河新郑黄甫寨、伊洛河巩义七里铺和颍河登封白沙水库等5个断面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贾鲁河中牟陈桥断面为Ⅳ类水质。

2.省控断面水质达标情况

1-6月,荥阳市汜水河口子、新密市双洎河马鞍垌、航空港区梅河老庄尚村、航空港区丈八沟梁家桥等4个省控断面全部达标。

3.市控断面水质情况

1-6月,全市12个市控断面中,除新郑市十七里河入郑处断流外,中原区须河八仙桥、荥阳市索河入须河处、巩义市汜水河入荥阳处、荥阳市汜水河入上街处、上街区汜水河入荥阳处、新郑市潮河入郑处、上街区枯河入荥阳处、高新区须河高速公路桥、登封市双洎河界河等9个断面达标;荥阳市枯河入惠济区处、惠济区枯河入黄处等2个断面未达标。

4.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情况

郑州市共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7个,县级饮用水源地14个。今年以来,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100%。

(二)重点工作

1.扎实开展黄河流域涉水排污单位提标治理

今年9月1日,《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将全面实施。经前期排查,我市黄河流域部分排污单位不能稳定达到标准要求,全市需提标改造排污单位共26家,其中,巩义市19家,荥阳市5家,上街区2家。目前,已完成改造10家,其中,巩义市8家,荥阳市、上街区各1家;其余16家正在进行中。

2.稳步推进饮用水源地排查整治

持续开展县级以上水源地和“千吨万人”、乡镇级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回头看”,实现违法问题“动态清零”。持续抓好南水北调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回头看”。督促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目前已完成142个问题整治,还有6个正在整改(航空港区1个,荥阳市5个)。印发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提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能力。

3.积极申报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

今年起,国家将在京津冀地区、黄河流域等缺水城市开展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申报工作。经市政府同意,我市积极申报国家再生水循环利用第一批试点城市。目前,我市申报工作进展顺利,已通过省级初审,并上报生态环境部。

 三、2022年上半年土壤、地下水及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上半年全市土壤、地下水及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以印发的2022年污染防治攻坚方案为指导,以“双区”建设为引领,聚焦重点任务,加强问题研究,整体稳步推进,重点突破创新,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阶段性目标,全市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安全稳定。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落实农用地安全利用措施,加强土壤预警监测

制定了《郑州市2022年耕地土壤污染防治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至荥阳市、巩义市和新密市,目前已全部采取安全利用措施,严格管控类耕地均严格落实了风险管控措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同时,为加强预警监测,全市布设119个省级土壤预警监测点位,土壤样品采样工作已全部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稳定。

(二)强化建设用地全过程监管,严密防范污染风险

1.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在集体土地收储、国有土地收购及改变用途供应环节,涉及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用地的地块,督促原使用权人或所在地政府依法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提交调查报告。截至6月底,全市共完成138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评审。

2.加强污染地块联动监管。生态环境部门和资源规划部门通过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实时共享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信息,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叠加实行“一张图”管理,上半年共完成476个地块的数据入库和规划“一张图”汇总入库工作。

3.做好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管理。全市5个污染地块按照《河南省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技术指南》要求,全部制定了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年度计划,并按要求落实了风险管控措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三)加强在产企业监督管理,不断完善管理机制

2022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名录中的共计84家单位,已全部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其中属于今年新增加的14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已按要求全部完成隐患排查,企业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正在整改中。登封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规范化管理机制试点工作正在积极探索、持续推进。

(四)深入推进“双区建设”,强化水土协同防控

《郑州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方案》和《郑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方案》均已编制完成,方案将总体建设目标分解为多个具体项目,确定了各个项目完成的时间节点及指标要求,形成能够落地实施的工作方案,为总体建设目标的达成奠定坚实基础。

依托”双区建设”,编制完成了《郑州市“十四五”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稳定达标方案》,对地下水质量实施目标管理;按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危险废物处置场和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方案》(环办便函〔2022〕138号)要求,选择巩义市马家沟生活垃圾处理厂开展了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目前已完成技术方案编制;加强重点污染源风险管控,探索编制我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筛选原则、地下水污染源渗漏排查工作方案;注重水土联防示范引导,编制完成《郑州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分方案》。

(五)推进农村污染治理,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1.科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是要求各区县(市)明确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运维主管部门,由各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运维监管职能;二是突出重点,分区分类治理。已完成5座有改造价值设施、190座水毁设施整改,全市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基本实现污水治理全覆盖;三是按照《郑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机构监督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做好设施运维日常监管,同时实行年度考核。

2.积极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不断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积极防范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再次“返黑返臭”。对监管中发现的“返黑返臭”水体以及新增黑臭水体,发现一处治理一处,确保全市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截至6月底,全市共排查出黑臭水体122条,完成治理85条,治理率达到69%。

3.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一是将农业面源监督管理工作纳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强化责任考核;二是以中牟县、巩义市为试点,开展郑州市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污染物负荷评估;三是探索郑州市试点县(市)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监管模式和郑州市绩效评估办法,不断提升我市农业面源监管实效。

下半年,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年度攻坚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坚持科学治污、精准治污理念,加强土壤与地下水联防联治问题研究,持续提升农村污水治理水平,坚决守牢环境质量安全底线,实现打赢2022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目标。

四、2022上半年“万人助万企”工作开展情况

2022上半年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万人助万企”工作,实干担当、履职尽责,蓄积韧劲、创新思路,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充分地投入助企工作当中,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优化服务机制,明确工作任务

一是领导重视,高位推动。自“万人助万企”工作开展以来,局领导高度重视、率先垂范,深入谋划、主动作为,持续稳扎稳打开展工作,全局干部职工通力协作、全面提升企业服务效能,将“万人助万企”活动作为检验服务企业成效的重要举措,经过全系统共同努力,我局被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评选为2021年度郑州市“万人助万企”活动先进集体。

二是压实责任,明确分工。在局领导的部署安排下,去年,我局发布了《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生态环境系统“万人助万企”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环文〔2021〕32号)和《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生态环境系统万人助万企十条措施〉的通知》(郑环办〔2021〕57号)。今年,为确保生态环境系统“万人助万企”工作取得更大进步。我局制定下发《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深化落实“万人助万企十条措施”持续做好惠企纾困工作的通知》(郑环办〔2022〕41号)《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生态环境系统2022年“万人助万企”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郑环办〔2022〕42号)《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修订〈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企业服务日活动组织实施细则〉的通知》(郑环办〔2022〕59号)。对环评审批、绩效分级等企业关注热点问题进一步统筹安排、细化分工,让各项帮扶举措落实、落地、落细。将全系统企业服务日活动合理安排,促进全局助企工作进一步有序开展。

三是创新思路,精心组织。在局领导的带动和引领下,我局组织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全面开展助企帮服活动,各级部门多线程开展、全方位覆盖,坚持问题导向、发挥职能优势,聚焦“急难愁盼”,强化服务意识,以“打卡式”执法等创新模式,积极促进“正面清单”、“一对一”帮扶等惠企制度高效落实,充分调动积极因素,深化完善服务体系,在活动中不断涌现生动典型事例,推动“万人助万企”活动逐步取得成效。

四是扎实开展,细化落实。市生态环境局以特色化企业服务模式,将企业服务意识与常态化工作充分融合,把“万人助万企”活动作为服务企业成效的实践检验,精耕细作优化服务,认真收集整理全市企业反映的各类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提高“问题解决率”和提升“企业满意率”,将企业反馈问题及时销号。全系统2022上半年各单位共计走访企业2824家,召开座谈会263次。

(二)深化服务意识,稳固积极成效

1.集中帮扶,深化绩效分级服务

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深化“1+N”绩效分级服务体系,围绕龙头企业、重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绩效分级集中帮扶,着力打造绿色产业链,使龙头企业和重点产业链企业生产无忧。开展“冬病夏治”,对拟申报A级的重点企业进行现场指导,提前帮扶,解决企业绩效分级中的难题,为企业秋冬季重污染天气管控争取更多的生产空间。截至目前,已累计组织开展4次绩效分级培训活动和1次现场指导帮扶工作,累计帮扶培训企业72家。通过帮扶培训和现场指导,帮助企业在绩效分级提升中找准方向和方法,为企业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动力和支持。

2.积极支持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

按照资金使用要求,将工业企业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申请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帮助企业提升大气污染治理水平,有效降低企业污染防治资金投入成本,切实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难题,引领企业绿色发展。上半年推荐上报我市10家工业企业申请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4800余万元,目前通过3项,预计获得中央资金支持2500余万元。

3.主动服务,优化审批通道

一是全面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按照《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环评文件告知承诺审批实施细则(试行)》,对位于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符合相关规划、规划环评要求的建设项目以及位于产业园区、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的农副产品加工、装备制造等36类项目以及灾后重建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审批,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不再进行评估审查,审批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二是全力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切实做好“三个一批”重大项目和省市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积极与建设单位对接,主动深入项目一线,落实重点项目“一对一服务”和“全程代办”工作机制,对存在问题的项目“把脉问诊”,发扬“粘、靠、勤”精神,全程搞好服务,全力做到应批尽批、能批快批,助力经济发展。

三是持续深化“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按照省、市“放管服”改革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全面推行“网上受理”、“视频评审”、“邮寄送达”等模式,努力实现环评审批服务工作全流程 “零跑腿”,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打造“金牌店小二”。上半年,全市告知承诺制审批环评76家,全部按要求不进行技术审查,受理后1日内办结。5月底前完成重点项目环评审批207家,圆满完成市发改委下达的重点项目审批任务。上半年全市共审批环评文件394件,全部实现“一网通办”和“不见面”审批。

(三)锤炼自身本领,强化业务指导

1.扎实推进执法打卡

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优化环境监管方式和探索建立“免打扰”服务机制为原则,以“一对一”联络帮扶为突破口,确定“一企一人”帮扶联络员制度,为企业统一制作了“万人助万企”信息牌,公开服务联络员姓名、照片、单位、电话和执法打卡二维码,统一悬挂于排污单位门口显著位置,使政企双方形成有效互动,切实打通帮扶通道。截至6月24日,共2960家企业悬挂“万人助万企”信息牌。

2.推行“无打扰”监管方式

自2021年“正面清单”制度实施以来,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宣传、帮扶引导,初步构建了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正面清单管理体系,推动形成以统一监管标准与差异化监管措施相结合为主要特征的正面清单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新模式。截至目前,我市已经分4批公示纳入“正面清单”管理企业439家。对清单内企业,采取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监控等 “无打扰”管理方式,豁免或减少现场执法检查。

3.做好企业物流通畅保障

为确保企业物流畅通,就门禁使用相关内容指导帮扶企业162家次,召开门禁执法培训会及门禁平台使用咨询会3次。

(四)贴近企业需求,深入助企解难

1.深入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

截至2022年6月,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同步推进、扩大成效,已连续举办6期活动,累计965家次企业参与企业服务日活动。通过活动的常态化持续开展,市生态环境局开门纳谏,倾听企业诉求,解决企业难题,完善企业服务长效机制,深化树立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企业服务品牌。

2.深化拓展12369热线服务 

在12369环保热线受理环境污染投诉、有奖举报和政策咨询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热线受理范围,增加生态环境业务办理相关事项的咨询受理服务。建立集环境污染举报受理、咨询解答、办事指南为一体的服务窗口平台。今年上半年,接听转办企业服务咨询22个,其中涉及环评办理咨询、机动车管理咨询、在线监控建设咨询及政策咨询等;现场答复群众咨询185个。

五、2022年上半年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第二季度,在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做好日常监管执法的同时,重点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平稳推进。具体情况如下:

(一)持续推进综合执法工作

今年以来,支队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11起,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55份,对违法情节轻微,没有造成环境影响的6起违法行为,下达了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违法情节严重,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2起违法行为,移送公安部门进一步处理。

大气方面。一是深入开展涉VOCs专项执法行动。全市共检查涉VOCs企业1470家次,发现环境管理问题141个,均已现场要求整改落实;立案处罚11起,已录入智慧办案系统。二是持续开展走航监测。共生成走航监测报告160份,发现挥发性有机物异常点位24个,相关区(县、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据走航监测报告对其中24个异常点位周边70余家企事业单位及汽修厂、加油站、餐饮、施工工地、农用车辆等进行了现场排查。对1处违规喷漆点报政府依法进行了取缔。另发现临时污染源多处,均提出加强监管的要求。

水方面。一是开展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执法检查。活动开展以来,已完成区(县、市)自查阶段工作,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共检查各类污水处理点位155个,检查共发现问题33个,目前正在开展抽查督查,计划月底前完成。

二是开展2022年汛期水环境风险防范工作。根据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汛期水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6-9月开展为期4个月的汛期水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工作开展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0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14台次,排查污水处理厂20家次、涉水排污企业105家次,发现立行立改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

三是开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保护区巡查工作。根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郑州段)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开展我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保护区巡查工作。工作开展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4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12台次,巡查点位202个。

四是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拟订并下发了《郑州市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整治专项工作方案》,成立郑州市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任务台账,明确任务分工,抽组精干力量对现存的29件立行立改案件组织整治。截至目前,完成整改并录入专项执法APP10件,其余19件正在有序整治中。

移动源方面。柴油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测工作。全市路检路查卡点共检测18601辆,超标118辆;对用车大户入户检测19778辆,超标12辆,已全部按规定要求整改。油气监测工作。检查储油库4座次,加油站154座次,油罐车45辆次,对4座存在违法行为的加油站进行立案查处。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管控。检查852家施工工地、工厂企业、物流企业、批发市场,机械1563台,在检查中发现问题98处,均已整改到位,立案查处7起。遥感监测执法工作。通过固定遥感监测设备抓拍检测,共抓拍578.6万条车辆数据,其中柴油车58.7万辆。对不透光、氮氧化物超标一次的316辆由阿里政务云平台短信提醒其及时治理整改;半年内同一污染物超标两次以上,林格曼超标一次的推送至公安部门78辆。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对机动车检验机构、机动车维修企业(M站)运行情况进行日常巡查,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件。

“双随机”执法检查。共抽查一般排污单位1628家次,重点排污单位244家次,特殊监管对象32家次,发现问题并整改16家。

交办问题查处情况。今年以来,支队共收到市环境污染防治督导组交办文件共计27批91件,全部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情况不属实2件,转其他部门办理3件,拆除取缔6件,立案进行行政罚款15件,不具备立案条件已整改(含依据文件免罚)65件。

(二)持续优化监管方式

支队以优化环境监管方式和探索建立“免打扰”服务机制为原则,以“一对一”联络帮扶为突破口,确定“一企一人”帮扶联络员制度,为企业统一制作了“万人助万企业”信息牌,公开服务联络员姓名、照片、单位、电话和执法打卡二维码,统一悬挂于排污单位门口显著位置,使政企双方形成有效互动,切实打通了帮扶通道。截至目前,“万人助万企业”信息牌共悬挂2960家,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共走访企业1175余家,发现问题193家,已全部完成整改;打造标杆企业10家。

(三)全力做好疫情防控

指导全市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救治医院的医疗废水、医疗废物安全处理处置工作,进行现场帮扶指导。对定点医院的现场帮扶每两天不少于1次,集中隔离点的现场帮扶每天不少于辖区总数的三分之一,接收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医疗污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现场帮扶每三天不少于1次。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出动人员7489 人(次),车辆3015台(次),监督帮扶定点医院104家(次)、医疗机构136家(次)、核酸检测机构380家(次)、集中隔离点5859家(次)、污水处理厂572家(次)、固废处置单位52家(次),全程密集参与了我市的疫情防控工作。

做好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同时,支队全力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和疫情防控双重底线,做到“四个第一”,即:第一时间紧急部署,第一时间调度指挥,第一时间成立党员“突击队”,第一时间落实人员“双报到”,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郑州市区静态管理期间,支队在职干部职工共272人,除每天在岗在位48人和因隔离等原因无法到社区报到29人外,其余195人全部到所在社区报到,全程参加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累计参加社区志愿服务1221人次。

(四)畅通环保热线

今年以来,12369服务热线共接听电话14134个,受理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4863件,横向拓宽纵向加深受理群众政策咨询类问题178件,群众满意率100%,做到了事事有回复,件件有落实。全市共落实环境污染有奖举报累计12批次,共128件,发放奖金405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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