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9月7日—9月9日,市级督导检查共发现较为严重问题38个,其中,违反臭氧防治规定问题16个(二七区4个,金水区3个,惠济区、新郑市各2个,中原区、郑东新区、管城回族区、高新区、郑州市公路局各1个)。按照问题类型划分,工地扬尘问题27个,工业企业9个,道路积尘2个。按照问题性质划分,典型问题18个(二七区、金水区、新郑市各4个,惠济区3个,中原区、经开区、郑东新区各1个),一般环境污染问题20个(高新区5个,经开区3个,惠济区、金水区、中原区、郑东新区、管城回族区各2个,二七区、郑州市公路局各1个)。
(一)违反臭氧防治规定问题依然突出
在加严措施情况下,部分施工工地顶风违规施工作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如,二七区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07工区项目,违反臭氧防治规定,违规露天喷漆、切割、电焊作业,一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吊装作业,大学路漓江路交叉口四个作业点均未设置车辆冲洗设备,未设置扬尘在线监测、视频监控设备。金水区水科路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校园道路维修工程,距国控站点1.1公里,违反臭氧防治规定,高温时段沥青敷设,四辆非道路移动机械为国二标志,机油桶内盛废机油露天敞口放置。惠济区中海怡然苑一标段项目,违反臭氧防治规定,使用钩机进行土方作业,3处露天电焊,未使用焊烟回收装置,烟气较重;场内地面积尘较厚,车辆通行扬尘较大,一台非道路移动机械不达标,未悬挂铭牌。以上情况充分说明个别属地监管部门及单位在当前严峻形势下监管不严、措施不力,造成问题频发。
(二)工地扬尘污染问题严重
检查中发现一些区域行业、属地监管不到位,导致部分工地施工管理不规范,未严格落实“八个百分百”要求,扬尘污染问题依然频发。如,“一环十横十纵”示范街道整治提质工程经三路项目,该项目位于烟厂站点对面,在城东路顺河路交叉口多处围挡缺失约100米,部分工地围挡未设置喷淋,约500米;部分出入口无车辆冲洗专用设备;未作业面黄土裸露面积约1000平方;存在两辆非道路移动机械无环保标识标牌。惠济区黄委会新防汛仓库,项目位于黄河大堤以南黄古线以北,场地东侧喷淋缺失50米以上;场内道路200米未采取有效降尘措施,地面有积尘,车辆行驶中扬尘严重;黄土裸露超500平方;出入口未设置冲洗设施;违规使用滚筒式搅拌机。属地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施工工地整治力度,对不达标工地严肃查处。
(三)工业企业监管不严
市级督导检查中发现部分地区行业监管责任未落实到位,导致辖区内工业企业主体责任缺失,环境污染问题多发、频发。如,金水区宏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违反臭氧防治规定,露天切割作业,无烟气回收装置,气味刺鼻,盛装废机油桶、盆未密闭,废机油露天敞口放置,部分废机油桶未及时放入危废间。
(四)道路扬尘问题突出
市级督导检查中道路扬尘问题仍然存在,尤其是乡村道路存在失管漏管的现象。如,惠济区花园口镇京水村河村路,未按相关要求对路面进行硬化,而且未对道路进行洒水保洁,造成道路干燥,积尘厚度达10公分以上,车辆通行扬尘极大。
二、处理意见
市级督导部门于9月9日组织会商,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对近期市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对管控措施不到位且问题最多的二七区全市通报批评。
(二)对金水区中科新兴产业技术研究院项目一期工程等10个项目,责令停工十天,经市控尘办验收合格后恢复施工;由市控尘办牵头,涉及县(市、区)、开发区依法对施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并依据信用评价办法,对涉及企业进行扣分。
(三)对惠济区黄委会新防汛仓库等3个项目,责令停工整改,经市控尘办验收合格后恢复施工;由市控尘办牵头,涉及县(市、区)、开发区依法对施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并依据信用评价办法,对涉及企业进行扣分。
(四)对金水区“一环十横十纵”示范街道整治提质工程经三路项目部问题,由市控尘办对相关企业进行约谈;同时,由市控尘办牵头,金水区依法对施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并依据信用评价办法,对相关企业进行扣分。
(五)对惠济区中海怡然苑一标段等2个项目,责令停工十天,经市控尘办验收合格后恢复施工。同时,由市控尘办对涉及县(市、区)、开发区分别实施财政扣款十万元。市控尘办牵头,涉及县(市、区)、开发区依法对施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并依据信用评价办法,对涉及企业进行扣分。
(六)对惠济区花园口镇京水村河村路道路积尘等2个问题,由市控尘办对涉及县(市、区)、开发区分别实施财政扣款十万元。
(七)对中原区二砂路东、颍河西路南国信西苑等11个项目,由市控尘办牵头,涉及县(市、区)、开发区依法对施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并依据信用评价办法,对涉及企业进行扣分。
(八)对金水区宏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涉及县(市、区)、开发区配合,依法对相关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九)对高新区化工路南郑州收割机厂旁2处无名废品收购站,由高新区依法取缔到位。
(十)对商都大道小雍庄桥段道路路面灌缝问题,由郑州市公路局依法对相关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所有问题(详见附件)由所在县(市、区)、开发区,负责督促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