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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蓝天”工程白皮书
来源:本站  时间:2013-08-26 00:00:00  

                        


 

环境空气是人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宝贵资源,建设环境优美城市呼吸洁净空气,是省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共同心愿,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义务,需要方方面面的努力和参与为此,郑州市政府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市实际出发,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研究编制了《“蓝天”工程白皮书(2013-2015)》,现予以发布。

 

一、大气污染防治现状

近年来,我市处于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从2005年至2012年,GDP总量1661亿元提高5547亿元建成区面积由262平方公里扩大373平方公里,煤炭消费总量由2112万吨增加至3500万吨,机动车保有量由98.5万增长至210.5万辆,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增长,环境压力日益加大。今后一段时期,我市经济总量能源消耗人口数量仍将保持较快增长,生态资源、环境容量和经济快速发展的矛盾仍将加剧,并将长期存在。

今年年初,我市出现了持续雾霾天气,主要污染物为PM2.5。根据研究分析,形成灰霾天气的三大主要污染分别燃煤、机动车尾气和扬尘加之我市冬春季气候干燥、降水较少沙尘、静风、逆温等不利气象条件,导致雾霾天气频繁发生,大气环境形势日趋严峻。

我市能源结构仍以煤炭消费占主导地位,原煤消耗达3500万吨/年占能源消费比重73%,其中燃煤电厂消耗约2000万吨/年煤炭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对大气环境质量影响明显。

市机动车污染日益严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210万辆,其中市区达106.9万辆。全市黄标车达23.8万辆,其中市区10万辆占机动车总数11.3%的黄标车,其污染物排放量占机动车排放总量的70%左右。

扬尘是造成大气污染又一主要,除自然扬尘外,主要包括建筑工地扬尘、道路交通扬尘和堆场扬尘等,目前,市共有大小建筑工地2000余处,其中大型工地700余处,对大气环境质量影响大。

近年来,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推进污染减排为主线,以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通过采取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工业布局、改善能源结构、实施燃煤锅炉拆改及烟气治理、扬尘污染控制、机动车尾气治理、秸秆禁烧等一系列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使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是由于大气污染期积累形成的问题,加之大气污染由多种因素造成,不仅需要强化企业和政府的责任,更需要广大市民努力、共奋斗,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防治的良好氛围,促进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二、蓝天工程工作思路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健全政府负责、部门联动、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统一监管的工作机制,完善蓝天工程长效机制。实施污染物总量和煤炭消费总量“双控制”,注重燃煤锅炉拆除和改造“双推进”,突出电力行业和水泥行业“双提标”,强化机动车污染和施工扬尘污染“双防治”。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排放量分别下降8%、30%、10%PM2.5下降5%,极端气象条件造成的雾霾天气得到遏制,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并有效改善,实现污染物总量减排与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相统一。

 

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1加快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工作

郑州市市区(含市内五区、航空港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燃煤锅炉改用天然气等清洁燃料,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实施拆除,其中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145台)2013年完成拆改;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118台)2013年完成总数的50%,2014年基本完成拆改。

各县(市、上街区主城区燃煤锅炉改用天然气等清洁燃料,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实施拆除,其中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281台)两年内拆改完成,2013年完成不少于总数的50%,2014年全部完成拆改;对1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105台)列出整治计划,限期安装高效除尘脱硫设施,污染物排放达到烟尘≤10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20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200毫克/立方米(电力企业达到行业排放标准);对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限期安装在线监控装置

加快市热力总公司6家热源厂(东明路、政七街、枣庄、二马路、郑东新区和兴隆热源厂)“煤改气”工程建设,2015年底停止使用燃煤

对位于中心城区的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启动改造工程2015年完成3、4、5号3台机组“煤改气”工程1、2号机组进行提标改造,2015年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加强无燃煤区创建工作

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无燃煤区)创建工作,加大各类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力度,落实城市集中供热规划,逐步扩大无燃煤区区域,2015区面积达到建成区的60%

在冬季采暖期,加强对重点燃煤企业的环境监管,采取“三限”(限煤量、限煤质、限排放)措施,对使用超标煤质、超标排放的,依法依规处罚并媒体曝光。

逐步淘汰农村地区居民散烧供暖煤炉,鼓励使用太阳能、沼气、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清洁能源。

3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根据郑州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能源消费特征经济发展水平对煤炭消费实施总量控制

郑州市市区(含市内五区、上街区、航空港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和各县(市)主城区内禁止新建燃煤项目各县(市)主城区外严格限制新建燃煤项目,实施严格的“倍量替代”制度。

全市不再审批建设新的燃煤热电企业(已纳入国家、省发展规划的除外),逐步减少煤炭消费量,不断提高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的使用比重。2015年,郑州市煤炭消费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比例达到20%以上。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

优化能源结构,扩大清洁能源使用范围,加快发展天然气与可再生能源,实现清洁能源供应和消费多元化。

1.天然气

天然气管网的发展,构建多极、多环、多通道的天然气输配系统;积极开展液化天然气(LNG)、压缩天然气(CNG)运输及储配设施建设,着力开发液化天然气和压缩天然气新气源。在大型商业集中区、生态园区、旅游集中服务区、工业园区等能源负荷中心区域逐步开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建设实现能源“热-电-冷”三联供2013年完成1-2个天然气分布式能源试点建设,2015完成5个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建设

2煤制气、煤层气

加快郑州矿区煤层气和郑州地区页岩气的开发力度,在巩义、荥阳、登封、新密、新郑矿区及周边重点村镇充分利用煤层气资源,积极推进煤层气应用项目,大力发展居民用户

拓宽煤制气应用渠道,鼓励社会力量在我市投资建设燃气项目,积极利用外地的液化煤层气替代我市耐火材料业的工业用煤2015气量达到2亿方。

3太阳能

加快太阳能发电、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建筑、太阳能空调、太阳能照明、太阳能灶的发展利用新建12层及以下住宅有条件的应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单位或个人采用太阳能热水器,加快广场、道路等场所太阳能照明灯具的应用,积极开展屋太阳能发电的试点项目建设

4其它清洁能源

大力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在我市的应用,鼓励采用农林废弃物(秸秆、稻壳、木屑、树枝等)为原料,通过专门设备在特定工艺条件下加工制成生物质成型燃料,加强对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其生产和使用。

逐步开展地热和风能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积极推广热泵技术。

 

、有效控制机动车污染

1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

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检验和环保标志核发工作;严格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对不进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不予发放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2014年全市汽车环保定期检验率达到80%以上;强化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度,2015年全市汽车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90%以上。

加强机动车辆尾气的遥感检测,加大对道路行驶超标车辆和冒黑烟车辆的查处力度,提高在用机动车排放达标率。

2推行黄标车限行与淘汰

自2013年6月1日起,分三个阶段对黄标车实施限行,开展道路专项整治工作。限行采取分阶段、分区域、分步骤实施的方式进行。限行区域由市区四桥一路、中州大道金水路立交桥、京广快速路逐步扩大至四环路(不含四环)范围以内。

2013年底前,完成市、县(市、区)两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黄标车淘汰工作。对于没有按要求完成淘汰任务的单位,按每辆予以10万元财政扣款。2015底前,完成2005年以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营运车辆包括客运车辆(公路客运、公交客运、出租客运和旅游客运)、货运车辆、租赁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

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由商务、公安、环保、财政等部门建立黄标车提前淘汰联合服务窗口,实行联合审批。对提前申请淘汰并符合条件的黄标车,按照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办法,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加快黄标车淘汰更新步伐。

3加强机动车污染源头控制

严格机动车环保准入制度。全面执行机动车“国”标准,适时推行“国”标准。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新车和外地转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转移登记手续。

根据国家要求和市场油品供应条件,逐步提高车用燃油的品质标准,有效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

加快全市出租车、公交车、城市专用车等车辆清洁能源改造进程,积极推广应用混合动力和纯电动等新能源汽车2015年底,市区公交车、出租车、城市专用车清洁能源 (燃气、电动、混合动力)使用率达到90%。

4创建“公交都市”示范城市

推行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包括地铁、轻轨、快速公交在内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建设,力争2015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分担率达到40%以上,创建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

5加强城市交通建设与综合管理

加快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立体化、快速化交通网络,提升交通管理水平,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有效减少车辆行驶中的污染物排放。

鼓励绿色出行,发展以“公共自行车服务网络”为代表的绿色交通体系。

六、全面遏制扬尘污染

1强化施工扬尘监管

全面推进施工场地环境监督管理,落实《郑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建立施工企业污染防治信用管理制度,将扬尘污染防控情况定期公布,并纳入建设项目招投标的重要依据。逐步建立施工现场的联网视频监控系统,提高监察效率和效果。在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向主管部门提交扬尘污染防治方案,签订控制施工扬尘责任书,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纳入工程预算引入扬尘污染治理专业公司,建立市场化扬尘污染治理模式,提高扬尘污染防治成效。推行建设项目施工场地环境监理制度。

强化拆迁工程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将拆迁场地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地方政府环境保护目标

2控制道路、交通扬尘污染 

全面提高城市道路清扫的机械化率,逐步推行湿式机扫,保证主次干道的洒水量,降低清扫、保洁过程中的起尘量。优化道路卫生清扫时间,减少不利气象条件下的起尘量。2015城市道路的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0%。

在道路施工过程中采取顶管施工、分段开挖、及时修复等措施,改善道路破拆施工方式,减少道路开挖的面积、频次和裸露时间,降低扬尘污染

严格城市垃圾运输和处置管理,垃圾清运车辆须实行密闭运输,对生活垃圾实施压缩清运;建立公众举报奖励制度,及时查处违规行为,有效减少垃圾在运输和处置过程中的扬尘污染

3推进堆场扬尘综合治理

对堆场实施密闭化管理,对露天堆放场采取自动喷淋和洒水降尘措施,对重点监控的堆场加装在线视频设备,完善监管制度,有效减少堆场扬尘污染。

 

、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1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

严把重点行业企业环保准入审批关,结合郑州市实际,进一步提高非金属矿物制品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电力和热力的生产供应业、化学原料及化工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高耗能、高污染、资源型项目的准入门槛。结合环境容量,对新建项目的污染物排放量实施严格的“倍量替代”政策利用珍贵的环境资源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优先保障“低能耗、污染、资源节约型”项目,促使产业结构调整转型。

2淘汰落后产能

严格按照国家发布的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步伐。以电力、钢铁、冶炼、水泥、耐材、碳素等行业为重点,开展落后产能全面排查,制定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以及淘汰企业名单,完善淘汰落后产能公告制度,将任务按年度分解落实到县(市、区),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加快对全市小火电企业淘汰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到2015年,10万千瓦以下电力企业要关停到位或实施煤改气

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三环内工业企业外迁的指导意见》(郑政〔2013〕7号),2016年年底前,市区三环以内污染企业全部搬出市区。

3深化二氧化硫污染治理

新建燃煤机组全部配套建设脱硫设施,脱硫效率达到95%以上。现有电力企业燃煤机组全部安装脱硫设施,并且能稳定高效运行,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脱硫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确保脱硫效率提高到90%以上。

积极推进钢铁、冶金、非金属矿物制品等非电力行业的二氧化硫治理工作,对建材及冶金行业工业窑炉二氧化硫进行治理,全面实施钢铁行业烧结机烟气脱硫,确保钢铁行业脱硫效率达到70%以上

4全面开展氮氧化物污染防治

加快燃煤机组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及脱硝设施建设,2015年底前,单机容量20 万千瓦及以上现役燃煤机组全部配套建设脱硝设施,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得高于100 毫克/立方米。加强对已建脱硝设施的监督管理,确保脱硝设施高效稳定运行。

开展水泥行业烟气脱硝工程建设,重点改造日产4000吨熟料以上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规定排放标准加强非电力企业工业锅炉低氮燃烧技术的推广与使用,有效减少氮氧化物排放量。

5严格控制烟粉尘污染

电力热力生产、冶金、建材、非金属矿物制品污染排放重点行业全面推广使用高效布袋除尘器,进一步提高除尘效率2014年7月1日起,燃煤电厂现役机组烟尘排放浓度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全市水泥厂、粉磨站等行业企业实施物料储运系统密闭化改造,增设集气设施。现有水泥窑及窑磨一体机除尘设施应全部改造为高效布袋除尘器。大力推广散装水泥生产,限制和减少袋装水泥生产,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

 

八、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

1全面开展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

全面推广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严格控制油品储存、运输环节的呼吸损耗,油品储存设施推广应用高效密封的浮顶罐,安装油气回收装置。2013 大、中型储油库全面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2014全部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2逐步开展工业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

全面开展郑州市工业行业挥发性有机废气(VOCs)污染现状调查,掌握全市挥发性有机废气污染水平。对石化、喷漆、印刷等重点行业制定有机废气治理方案,分步开展有机废气污染治理。在城市建成区内进行平面及立体广告制作的,要对废气集中收集处理,禁止露天喷涂作业。

3强化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

居民住宅楼内禁止新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饮食服务经营场所要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取缔无油烟净化设施的露天、夜市烧烤。新建居民楼应逐步配套建设统一排油烟设施,并加装净化设施。

 

、加快生态工程建设

1生态林和生态廊道建设

结合城市发展和工业布局,构建防风固沙体系,在城市主导风向、次主导风向实施河流水面、人造湖泊、湿地水面等水域建设生态林地、绿化景观带建设,形成绿色屏障,有效减少输入型污染物对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全市加快生态林营造建设,2013年完成生态林营造12万亩2014年2015年每年生态林营造不少于5.3万亩。积极推进生态廊道建设,2013年完成“二环十七放射”生态廊道225公里完成四环以外生态廊道600公里实施生态水系绿化廊道建设,绿化河道长度262公里到2015年底,将市域内主要道路、水系及重要节点高标准绿化和改造升级,全市基本形成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林木覆盖率达到35%。

2城市园林、绿地建设

努力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增强环境自净能力。按照“组团发展,廊道相连,生态隔离,宜居田园”的生态城市建设理念,制定园林绿化实施方案加快都市区园林绿化建设步伐,严格推进铁路两侧以及高压走廊、高速公路两侧防护绿地建设每年新建一批市级公园区级公园、游园、绿地;鼓励开展城市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各类绿化方式,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城市功能区内单位庭院和小区绿化,开展“生态园林社区”创建工作到2015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以上

3森林公园建设

2013年完成续建、新建、改造提升郑州树木花卉博览园12个森林公园到2015年,在核心功能区建成32个主题森林公园和一批专题森林公园,推进森林游憩绿地的多元性、公共性、开放性和连续性,以生态休闲、康体游憩为主旨,打造宜居、健康、文化、生态的都市区森林公园体系。

4生态水系建设

结合生态水系建设新建一批水面工程;在已治理河道中选择适宜的河段实施水面扩增工程;对已消失或萎缩的原有湖泊、湿地等水面进行恢复。

全面实施沿黄滩地生态修复保护,2015年建成郑州黄河国家湿地公园期工程总占地面积6.5平方公里。建设南水北调生态文化公园2015年中心城区段建成开放,县市段基本建成。建设西流湖城市生态公园总占地面积5.83平方公里。建郑东新区龙湖区域生态工程,沿占地5.6平方公里龙湖周围,建设沿湖滨水公园、沿路绿地体系,全面达到“生态城区”的规划目标。

5秸秆资源化利用工程

禁止农作物秸秆、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等生物质的露天焚烧积极鼓励、支持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制定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全面推广秸秆还田、秸秆制肥、秸秆饲料化、秸秆能源化利用等综合利用措施,促进秸秆资源化利用。2015年,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6生态村(镇)创建

深入开展“生态村(镇)”创建工作,建设环境美、空气好的生态村(镇)。结合生态村建设,以村为单元,启动实施以秸秆沼气集中供气、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及高效低排放生物质炉具等为主要建设内容的秸秆清洁能源入农户工程,普及推广太阳能、风能应用,清洁能源普及率大于60%。

 

十、提升大气环境管理水平

1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

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完善机构,充实人员,加强环境监测人员培训,提升环境监测人员能力水平,积极推进县(市、区监测机构建设,完善各项监测仪器和设备,加强对各项污染物特别是PM2.5的监测分析,进一步提升空气质量新标准中PM2.5等六项因子的监测水平,及时准确发布监测信息。开展PM2.5的源解析工作,分析空气质量变化规律、空气中污染物时空分布规律及长期变化趋势,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基础性、科学性数据。

2加强大气污染源监控能力建设

全面加强大气污染源监控工作,特别是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的监控工作。加强监控中心管理工作,确保监控中心正常运行,加强监控预警能力建设,提高监控中心预警水平。督促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改造,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性监测,使郑州市所有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浓度稳定达到排放标准。

3加强大气污染预警应急能力建设

加强大气污染预警体系建设依据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地域性排放源清单和气象参数,建立大气污染预测预警模型,实现风险信息研判和预警。健全完善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方案,积极构建市、县一体的应急响应体系,发生重污染天气时,实行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源限产、建筑工地停止土方作业、机动车限行等紧急控制措施,尽可能减少大气污染给市民生活带来的不良影响。

4深化大气污染机理和控制技术研究

全面提升大气污染机理和控制技术的科研能力,强化科技支撑效能,改善科研基础设施条件,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充分动员各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力量,重点开展郑州市雾霾与光化学污染的成因和控制对策研究,积极进行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实验研究与示范加快烟气脱硫脱硝与除尘关键技术及装备的推广应用,提升郑州市大气环境问题研究的层次和深度,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为“蓝天”工程提供技术支撑。

 

畅通公众参与渠道

1大力推行信息公开

扩大环境信息的公开范围,将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大气污染事故及处置、环境决策等内容全面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质量的知情权,强化公众对污染行为的监督,促进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

2充分发挥社会监督

支持环保民间组织,积极开展环境保护社会监督活动,宣传环保行为,开展舆论监督,维护公民权益,倡导绿色消费,进一步增进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交流。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大气污染治理,通过采取有奖举报等措施,鼓励公众监督环保违法行为。

3广泛普及环境教育

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等重大环境纪念日宣传平台,以企业、学校、家庭为重点,开展广泛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大气环境保护知识,全面提升全民环境意识,不断增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能力。

4深入开展绿色创建

积极开展绿色企业、家庭、学校、商场、社区、公交等系列创建活动,传播环保知识,崇尚环保行为,宣传先进典型,将环境保护意识植根于社会各界。

 

、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郑州市“蓝天”工程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任副组长各县(市、区)政府、各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郑州市“蓝天”工程的组织领导,统筹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市直关部门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强化本辖区、本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实行部门联动

各级环保、发改、科技、工信、公安、财政、建设、规划、交通、城管、商务、质监、林业、园林、气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责任,按时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辖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责任主体,要结合辖区实际,明确具体目标,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建立市、县(市、两级空气质量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与联动协作,有效控制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

3严格督查考核

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各项措施纳入各级政府的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层层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办法,对“蓝天”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

4强化网格管理

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社会网格化管,各网格工作小组设立环保专干负责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的日常巡防工作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一经发现区域内有冒黑烟、焚烧秸秆垃圾、煤堆灰堆无遮盖等空气污染现象,由网格长、环保专干通知执法队伍及时进行现场处置,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5保障资金投入

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资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多方筹措污染防治资金。各级财政安排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确保重点大气污染项目的实施。企业应加大环保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按期完成污染治理任务。

6加强社会监督

在《郑州日报》开设“郑州市大气污染治理公示”专栏,每月公布各县(市、区)大气环境质量,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公示,充分发挥全社会舆论监督,宣传先进典型,曝光污染行为。

结束语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郑州市政府发布《“蓝天”工程白皮书(2013-2015)》,向公众阐明未来三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政策措施,既是市政府向全社会的郑重承诺,也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争取全民参与的具体举措。

政府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着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迎难而上,开拓进取,促进大气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同时,市政府倡议,建设美丽郑州,让城市空气清洁起来,没有旁观者,人人都是主人翁。因此,衷心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更多的理解、支持和帮助,齐心协力,积极参与,同呼吸责任、心连心,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践行绿色环保理念,广泛普及低碳生活方式,为建设天蓝地绿的美丽郑州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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