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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攻坚办关于10月17日-29日管控期间 未停止土石方、拆迁作业工地的通报
来源:本站  时间:2017-11-16 00:00:00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委局:

2017年10月17日-29日,市攻坚办督导处对我市执行预警管控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共检查各类工地192家,发现未落实预警要求,未停止土石方、拆迁作业工地12,其中:经开区、高新区、惠济区各1家,中原区2家,金水区3家,郑东新区4家。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12家未停止土石方、拆迁作业工地情况

1、经开区明湖办事处建海国际中心

督导时间:2017年10月20日

存在问题:应急管控期间场内正在破拆混凝土块扬尘较大。

责任人员:三员(管理员何瑞雄、网格员李建峰、监督员徐强),办事处分管领导(明湖办事处副主任张国际),行业监管部门(经开区商务局)。

2、中原区西流湖办事处北岗拆迁工地(中原区建设路与湖西路交叉口西约100米路北)

督导时间:2017年10月20日

存在问题:在预警管控期间两台破拆机正在破碎建筑垃圾中的钢筋,扬尘较大

责任人员:三员(管理员韩红泽、网格员朱海佳、监督员王吾元),办事处分管领导(西流湖办事处副主任张雪峰、分包责任人张鹏),行业监管部门(中原区建设局)。

3、金水区大石桥办事处沙口村城中村改造工程

督导时间:2017年10月20日

存在问题:管控期间清理桩基坑,进行土石方作业。

责任人员:三员(管理员杨磊、网格员韩建勇、监督员殷睿),办事处分管领导(大石桥办事处副主任宋永胜、党工委委员沈荣),行业监管部门(金水区住建局)。

4、金水区郑州金水科教园基础设施工程

督导时间:2017年10月20日

存在问题:管控期间进行土石方作

责任人员:三员(管理员蒋永军、网格员张震、监督员程琳),办事处分管领导(金水金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基础建设部经理彭奋飞),行业监管部门(金水区住建局)。

5、金水区杨金路街道办事处河村安置区工地(金城大道与杨槐东路交叉口)

督导时间:2017年10月20日

存在问题:管控期间督查时正在进行土石方作业。

责任人员:三员(管理员祁洪波、网格员袁凤德、监督员程琳),办事处分管领导(杨金路街道办事处纪工委书记杨关勤),行业监管部门(金水区住建局)。

6、中原区中原西路办事处保利心语(上品新天地苑)A一8地块(中原路与华山路交叉口西约500米路南,六十九中西隔壁)

督导时间:2017年10月21日

存在问题:预警管控期间进行土方作业多点位露天切割石材。

责任人员:三员(管理员高天富、网格员郭恒、监督员王旭),办事处分管领导(中原西路办事处副主任毛相山),行业监管部门(市建委)。

7、高新区梧桐办事处融媒信息港工地(银屏路与玉兰街交叉口)

督导时间:2017年10月22日

存在问题:管控期间进行土石方作业。

责任人员:三员(管理员刘志涛、网格员王敏、监督员陈俊秋),办事处分管领导(党工委委员、梧桐办事处副主任郭锐),行业监管部门(高新区建设环保局)。

8、郑东新区中建七局七号院(朝阳路与众意路交口)

督导时间:2017年10月24日

存在问题:管控期间清运渣土。

责任人员:三员(监督员刘欢、网格员徐宏伟、管理员姜超),行业监管部门(郑东新区建设环保局)。

9、郑东新区碧桂园碧鹰置业5号地项目(朝阳路与众意路交口)

督导时间:2017年10月24日

存在问题:管控期间清运渣土。

责任人员:三员(监督员刘欢、网格员徐宏伟、管理员王新),行业监管部门(郑东新区建设环保局)。

10、郑东新区正商珑湖上境(朝阳路与众意路交口)

督导时间:2017年10月24日

存在问题:管控期间清运渣土。

责任人员:三员(监督员刘欢、网格员徐宏伟、管理员田正虎),行业监管部门(郑东新区建设环保局)。

11、郑东新区康桥北龙湖8号地(朝阳路与众意路交口)

督导时间:2017年10月24日

存在问题:管控期间清运渣土。

责任人员:三员(监督员刘欢、网格员徐宏伟、管理员姜超),行业监管部门(郑东新区建设环保局)。

12、惠济区双桥拆迁

督导时间:2017年10月26日

存在问题:该拆迁工地未按照蓝色预警规定停工,正在清理建筑垃圾。

责任人员:三员(临时拆迁,没有三员),办事处分管领导(办事处副主任朱原斌),行业监管部门(新型化城镇办公室)。

、相关要求

根据《郑州市环境防治攻坚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10月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重点工作的通知》(郑环攻坚办〔2017〕159号)有关要求,经市攻坚办研究,对上述问题单位处理意见如下:

1、由市建委牵头,各区建设部门配合,负责对以上违规施工工地依法进行顶格处罚,并依据《郑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责任追究办法》,追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主体责任,视情节列入建委“黑名单”或不良信誉记录。

2、由市监察局牵头,各区监察部门配合,负责对以上违规工地的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行业监管部门,依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郑办〔2016〕26号)进行责任追究

3、处理处罚及责任追究结果于11月25日前上报市攻坚办

联系人:方振   联系电话:67681139

邮箱:dqbddz@126.com

附件:17-29日市攻坚办督导未按要求停止土石方、拆迁作业工地清单

2017年11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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