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郑州市委: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生态环境法治工作新进展,为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积极贯彻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筑牢依法行政根基
我局始终将学习、宣传、贯彻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任务。
1.严格履行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重要位置,全面贯彻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切实推动各项制度落地见效。年内召开党组会、局长专题会议等10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组织集体学习5次,内容涵盖《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民营经济促进法》《法治宣传教育法》等。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举办2期机关干部能力素质培训班,有效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
2.严格依法推进污染防治攻坚。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高水平生态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持续增强。截至12月30日,大气环境质量年综合指数为4.087,同比下降9.3%;PM2.5浓度38.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9%;PM10浓度6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2%;优良天数251天,同比增加21天;重污染天数5天,同比减少3天。空气质量连续5年改善,创监测数据以来最好水平。水环境方面,8个国控、省控河流断面全部稳定达标,黄河干流和南水北调总干渠水质稳定达II类;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连续多年保持100%。土壤环境方面,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优先监管地块污染管控率均达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地下水国考区域点位水质稳定。完成38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污染物减排方面,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已提前超额完成“十四五”目标;辐射环境质量良好,安全零事故。
3.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制度。一是配合做好地方立法,年内向市人大、市政府、省厅、市司法局等单位反馈意见10次。二是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落实法制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年审查文件21件、合同40余件,确认并报备规范性文件5件,无违规文件。三是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局417人持《行政执法证》,7人持《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均在编在职在岗,无违法违纪情形。四是强化法治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进机关、进企业”活动,创新“微宣讲、走基层”和“绿剑环保微讲堂”线上练兵,提升普法实效与执法能力,获生态环境部、省厅认可。
(二)严格行政执法程序,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规范执法程序是落实公正文明执法的基础。我局通过制定执法清单,明确执法程序和内容。
1.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方面,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平台等及时公开执法职责、依据、程序、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为一线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运用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等环节全程记录,实现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明确审核机构、范围和内容,确保决定合法适当,全年审核执法决定100余件。开展3次卷宗评查和典型案例评比,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2.落实公正公平执法。在全省率先制定《郑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等五项清单,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细化量化裁量标准,防止选择性执法和畸轻畸重。全年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66份,罚款890万元,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7起。坚持宽严相济、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71起无主观过错、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免予处罚,受到企业好评。
3.规范执法行为。开展执法大练兵,提升现场检查、取证、程序遵守等能力。严格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加强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杜绝粗暴执法,树立文明形象。将服务型行政执法要求纳入学法用法重要内容,贯穿执法全过程,全年无不文明执法现象。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
坚持依法行政与优化服务并重,努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1.持续优化审批环境。全面实行网上受理,实现环评全流程“零转换”“零跑腿”,优化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管理,高效服务重大项目和企业发展。全年办结环评审批48件,核发排污许可证501家。
2.创新监管机制。积极运用在线监控、用电监控、无人机等非现场手段开展行政检查,减少对企业干扰。实施绩效分级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对守法记录良好企业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加大正向激励。目前全市B级以上企业677家,正面清单企业400余家。
3.强化帮扶指导。持续开展“企业服务日”“万人助万企”等活动,组织专家团队深入园区和企业,提供政策技术咨询,帮助企业提升环境治理水平,实现绿色发展。年内服务企业900余家次,受到欢迎。
4.规范涉企检查。贯彻落实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要求,印发《郑州市2025年生态环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明确市、县两级年度检查频次不超过2次。目前严格按程序开展检查,确保检查法治化、规范化。
5.有效化解矛盾。发挥信访化解矛盾纠纷主渠道作用,年内接收信访诉求342件,办结337件,到期案件办结率、按期回复率均达100%。全市生态环境信访形势稳定,未发生因环境问题引发的规模性聚集或极端上访事件,未发现突出涉稳风险,营造了稳定营商环境。
(四)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积极应对复议诉讼
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全年引起行政复议案件2件、行政诉讼案件4件,负责人出庭率100%,全年无败诉案件。通过司法调解解决行政争议走在全市前列。
(五)深化损害赔偿改革,落实损害担责原则
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加强同检察、法院、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协作,开展线索筛查与评估,对符合启动条件的10起案件及时启动赔偿程序,涉及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标排放、暗管渗坑排毒、违反重污染天气管控等行为。截至目前,追缴赔偿金22.6万余元,督促处置危险废物及有毒物质629吨。近年来累计办理赔偿案件近60起,数量居全省首位。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也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法治能力有差距。部分人员法治素养不足,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能力不强。二是基层执法保障不足。执法任务重、编制紧,常态化监管存在短板。三是普法宣传深度广度不够。运用新媒体开展普法深度不足,内容针对性不强。四是科技监管能力有待提升大数据智慧分析能力仍需加强,科技手段在主动预警和决策支持方面作用有限。
三、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化思想引领,持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落实重大决策制度。三是大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及时化解行政争议。四是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方法,运用新媒体开展互动式、多样化普法。五是自觉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特此报告。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