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美丽乡村建设,自即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向社会公开征集农村地区较大面积黑臭水体问题线索。
一、农村黑臭水体定义
农村黑臭水体是指城市建成区或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行政村(社区)范围内颜色明显异常或散发浓烈气味的水体。
二、识别范围
重点识别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原则上为自然村或村民小组等村民集聚区或聚集点适当向外延伸1000米左右、水体面积200平方米及以上的黑臭水体。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可不限于上述要求。
三、判定标准
依据水体颜色异常(如发黑、发白等)或气味异常(如浓烈、难闻等)的感官特征进行判断,如果某水体存在颜色、气味异常任意一种情况的,即视为黑臭水体。还可通过水质监测判定是否黑臭(水质监测指标透明度<25cm、溶解氧<2mg/L、氨氮>15mg/L中任意一项指标不达标即为黑臭水体)。
四、提供线索
①水体名称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②水体详细位置,包括区县(市)、乡镇或街道、行政村(社区)、自然村(村民小组)、周边标志性建筑物(xx住宅前或后)、经纬度等,尽量描述准确以便精准查找;
③相关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含拍摄具体时间地点);
④联系方式(建议提供,以便核实信息和反馈整改情况)。
五、征集方式
提供线索的个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处联系,如指定时间段内电话无人接听,可将黑臭水体相关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电话:67189686
联系时间:8:30-12:00 14:30-18:00
电子邮箱:zzsnync2020@126.com
2025年8月18日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按照程序规定,我局公开征集农村地区较大面积黑臭水体问题线索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通过下列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
(二)电子邮箱。
(三)电话反馈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共收到各方面意见和建议0条。
此次公开征集农村地区较大面积黑臭水体问题,主要目的是做好我市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美丽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