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增强地方性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时效性。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郑政办网〔2025〕20号)要求,我局对截止到2025年4月30日前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名义制定且现行有效的16份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清理,拟保留1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拟修订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拟宣布失效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或建议。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8月30日前通过邮箱:zzhbfz@sina.com反馈我局或通过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在“意见征集”栏中提出意见。
联 系 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 电话:0371-67189275
地 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
我们衷心感谢您的关注和参与!您的宝贵意见将有助于我们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附件:
1.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起草说明
2.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拟保留)
3.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拟修订)
4.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拟失效)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