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做好城乡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环境管理和监管全覆盖、无死角,保障各项管理要求落实到位,促进城乡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明确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房地产项目配套水污染防治设施、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等环境管理、监管和执法等工作,我们起草了《关于统筹城乡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大家意见。
如对征求意见稿有意见的,于11月1日前将反馈意见报市局水处邮箱,需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白思雨
联系电话:67189302
电子邮箱:zzsgjzsc@sina.com
附件1:《关于统筹城乡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附件2:《关于统筹城乡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起草说明
附件3:《关于统筹城乡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23年10月25日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按照程序规定,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10月25日起至2023年11月1日将《关于统筹城乡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通过下列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
(二)传真;
(三)电子邮箱。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截至2023年11月1日,本次征求意见共收到各方面意见和建议0条。
此次制定《关于统筹城乡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主要目的为统筹做好城乡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环境管理和监管全覆盖、无死角,保障各项管理要求落实到位,促进城乡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明确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房地产项目配套(小区自建)水污染防治设施、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等环境管理、监管和执法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