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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意见建议的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6-07-31 10:52 

根据《郑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21年2月4日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41号公布 2025年12月23日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55号修正)要求,依据关于涉及生态环境法典和影响优化营商环境统一大市场清理有关规定,我局对2026年5月20日前制定现行有效的21份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清理,拟保留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拟需修订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拟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或建议。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6年8月14日前通过邮箱:zzhbfz@sina.com反馈我局或通过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在“意见征集”栏中提出意见。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    电话:0371-67189275

地 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

我们衷心感谢您的关注和参与!您的宝贵意见将有助于我们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附件:

1.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起草说明

2.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拟保留)

3.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拟修订)

4.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拟失效)

 

 

                       2026年7月31日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按照程序规定,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6年7月31日起至2026年8月14日将《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意见建议的公告》通过下列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

(二)电子邮箱;

(三)办公电话。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截至2026年8月21日,共收到各方面意见和建议0条。

此次《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意见建议的公告》,主要目的是清理涉及生态环境法典和影响优化营商环境统一大市场清理有关规定,维护法治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