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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六批)
来源:郑州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总协调联络办公室  时间:2021-04-17 23:25:31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六批)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6批  2021年4月17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HA202104120065

荥阳市崔庙镇王泉村凹山组,荥阳城投公司,非法采矿,采石。

荥阳市

生态

郑州(西部)环保能源项目位于荥阳市崔庙镇王泉行政村的一处废弃矿山上,主体工程尚未开工建设,前期需进行土地平整,4月13日下午,荥阳市市政府组织人员对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土地平整项目(北区)进行了现场调查。
  经调查,该项目审批手续、方案评审、施工招标、石料处置等均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并实施,工程手续齐全,程序完整,不属于非法施工。目前现场正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有序施工,扬尘防治措施完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综上所述,该问题部分属实。荥阳城投公司因土地平整施工涉及采石作业属实;“非法”不属实。

部分属实

1、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大对项目监管力度,及时督促项目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及批复面积施工。
  2、郑州中荥矿业有限公司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争取民众对项目实施的理解和支持;施工过程中严格履行爆破作业程序,爆破前公示,爆破过程中震动检测,根据结果及时改进完善实施方案,减少对周边民众的影响;及时维护施工区域及周边运输道路,消除运输安全隐患,严格把控扬尘防治,降低扬尘污染。

已办结

2

X2HA202104120035

郑州新郑市和庄镇穆庄村,村西养鸡场,紧邻农村住户,鸡粪堆放在鸡舍墙外农田上,不处理,不覆盖;下雨渗到地里,地下水污染;鸡粪臭气难闻,蚊蝇多。

新郑市

大气,土壤,水

2021年4月13日,新郑市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穆明鹤养鸡场西面、南面、北面为农耕地,东面为住家户(与养鸡场相距5米)。养鸡场北侧院墙外西边,紧挨田地建设有一个约20平方的晾晒场,晾晒场搭有防雨棚,地面进行硬化,南北两侧砌有围堰。养鸡场有两堆干鸡粪,堆放的土地属于穆明鹤。经调查,养鸡场建有鸡粪收集池,鸡粪晾干后供周边的农户施肥使用。
  根据《河南省畜牧局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调整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的通知》规定,该养鸡场属于规下养殖,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属豁免类项目,不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根据《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郑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该养鸡场所在区域不属于禁养区。

部分属实

新郑市农委于2021年4月13日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新郑市和庄镇政府工作人员按照要求督促养鸡场负责人将周围的鸡粪立即进行清理,清理后对晾粪池进行提升改造,严格按照相关的要求对鸡粪实施无害化处理,加强清理频次,确保鸡粪不再堆积,减少气味的产生。截至2021年4月14日,堆放的鸡粪清理干净,4月15日,晾粪池提升改造完成。

已办结

3

X2HA202104120033

郑州春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化工厂生产轻质碳酸钙、重钙、氢氧化钙、氧化钙所排放出的废气、粉尘污染环境严重,政府环保部门多次严令关闭该化工厂,至今未彻底关闭,即是白天不生产夜间偷生产。化工厂实际控制人刘春和在新密市白寨镇白寨村任党支部书记在这15年官场苦心经营保护伞众多,由此保护化工厂至今没有彻底关闭。

新密市

大气

2021年4月13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和白寨镇负责人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2019年7月至2020年10月,该公司因市场萎缩及资金问题未正常生产,在2020年11月该公司决定退出碳酸钙市场,不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2020年11月26日该公司将生产用电变压器报停。经调查,新密市环保部门从未向该公司下达过要求其停产、关闭等相关文件及文书。近三年来,新密市环保部门也未接到过对该公司环境污染方面的举报,群众反映的实际控制人刘春和2005年6月至2019年11月任白寨村党支部书记,2019年11月,因挪用资金被新密市纪委开除党籍,不再担任白寨村党支部书记,经调查,没有保护伞。现白寨村党支部书记由白国强担任。  

不属实

今后,新密市将严格按照污染源“双随机”要求,加强现场环境执法监管,确保达标排放。

已办结

4

D2HA202104120069

郑州市登封市宣化镇蔡沟村山上,刘小军毁坏林地几十亩,非法开采,破坏生态。

登封市

生态

2021年4月13日,登封市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1、关于反映“刘小军毁坏林地几十亩”的问题
  经调查,登封市宣化镇蔡沟村十组与山海村四组交界处老鸹岭山上的矿坑最早是90年代当地群众建房采石遗留矿坑。2016年卢胜利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在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原遗留矿坑基础上,非法盗挖青石。2018年1月,卢胜利将该无证矿坑及设备作价50万元卖给刘小军,刘小军继续非法开采,期间由卢胜利帮忙处理村民事务。
  针对刘小军和卢胜利的毁林行为,登封市林业局于2018年1月8日对卢胜利做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1449平方米(2.17)计21735元的罚款;2018年3月29日对刘小军做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1131平方米(1.69亩)计19227元的罚款;2018年6月19日对刘小军做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2600平方米(3.9亩)计52000元的罚款。
  属实部分为确实存在毁坏林地行为,但以上三次违法行为处罚总面积5180平方米(7.7亩)。与举报人反映的刘小军毁坏林地几十亩不符。综上所述,该问题部分属实。
  2、关于反映“非法开采,破坏生态”问题
  2018年6月,登封市自然资源局(原国土资源局)对刘小军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18年9月将该案件移送登封市公安局。2018年8月,登封市自然资源局(原国土资源局)对卢胜利作出行政处罚。2020年10月27日,登封市人民法院判决卢胜利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综上所述,确实存在非法开采,破坏生态问题,该问题属实。

部分属实

2018年6月至12月,登封市林业局督促刘小军、卢胜利对非法破坏的林地进行恢复治理、实施绿化。治理结束后,由于当事人刘小军、卢胜利后期管护不到位,绿化树木成活率偏低,导致树木大量死亡。登封市宣化镇政府对该问题高度重视,结合春季绿化的有利时机,着手开展补植补造,于2021年2月底对该区域已覆土绿化到位。从2018年6月至今,在登封市宣化镇政府的严格监管下,该区域没有发生非法开采行为。

已办结

针对刘小军和卢胜利2018年6月之前的违法行为,2019年5月30日,登封市纪委给予时任宣化镇政府主管工业副职何跃涛、经济发展办主任岳占锋、经济发展办副主任王跃辉、自然资源局(原国土资源局宣化国土所所长)李宏标党内警告处分。

5

D2HA202104120068

登封市白坪乡东宋表村四组,村民任学敏,非法采矿。

登封市

生态

2021年4月13日,登封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经登封市白坪乡东送表村村民委员会查证:登封市白坪乡东送表村无“任学敏”该村民。
  经调查,位于登封市白坪乡东送表村四组区域内的采石场仅有一家,为登封市华众建材有限公司第六采石场。采矿许可证已于2012年9月24日到期后注销,经现场查看,该矿坑的土地已复耕,至今该处未出现非法采矿现象。
  不属实部分为登封市白坪乡东宋表村四组无任学敏此人,也不存在非法采矿问题。

不属实

针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下一步登封市白坪乡党委、政府将安排专人进行日常巡查,同时要求自然资源局加大巡查力度,严防私挖乱采现象发生。

已办结

6

D2HA202104120049

郑州市新密市曲梁镇窦沟村12组,永聚建材加工厂毁林违规占地经营,新豫砖厂排放工业废气。

新密市

大气,生态

问题一:关于群众反映“永聚建材加工厂毁林违规占地经营”问题。
  2021年4月13日,新密市组织人员对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该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取得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郑州永聚建材有限公司配套建设S317线项目混凝土拌合站临时用地的批复》(新密自然资临〔2020〕001号),临时使用期限为2年,该土地权属为曲梁镇窦沟村集体土地,占地面积31043.48平方米。经调查,郑州永聚建材有限公司手续齐全,属于合法经营。
  问题二:关于群众反映“新豫砖厂排放工业废气”问题。
  2021年4月13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和曲梁镇负责人对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现场调查时,该厂煤矸石烧结砖生产线正在生产,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在线监控设施正在运行。通过现场查阅该厂大气在线监控数据,该厂自2021年3月22日复工至今在线数据正常传输,未发现超标排污现象。2021年4月份河南因泰格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该厂检测报告显示主要污染因子均在排放限值以内。2021年4月14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厂周边群众进行了走访,均表示未发现该厂超标排放工业废气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

不属实

针对问题一,下一步,新密市将加强对永聚建材加工厂企业日常监管。
  针对问题二,新密市今后将严格按照污染源“双随机”要求,加强对新豫砖厂现场环境执法监管,确保达标排放。

已办结

7

D2HA202104120048

郑州市中原区西流湖街道刁沟村西南头高铁沿线两侧(常庄水库国家二级水源保护地),村委会违规占地建造公墓。

中原区

土壤,水

2021年4月11日,中原区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该处墓群位于常庄水库二级水源地保护区内,原为刁沟村荒地,多年来刁沟村的回族村民在此处土葬。回族历来实行“速葬、薄葬、土葬”的丧葬习俗,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六条,“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因城市发展需要, 2017年刁沟村村委及村民充分理解支持,积极配合市政道路建设及刁沟村改造项目推进,对村庄范围内原有分散的自然坟地进行集中整合,迁葬至该处原有墓地中,并明确专人负责,由村集体统一管理。为防止雨水冲刷,减少火灾隐患,村民对坟体进行简单加固,周边进行绿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六条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答复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有关问题的函》的有关规定,由于该处历史遗存自然墓地不属于建设项目,回族群众游坟时没有烧纸、上香、摆放祭品等习俗,不产生生活污水和垃圾,不存在污染问题。
  近年来对常庄水库的检测结果显示,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以上标准或限值。

部分属实

鉴于刁沟村回族历史遗存自然墓地形成年代久远,经积极协调沟通,郑州市目前尚无公益性民族公墓,短期内无法外迁。中原区将督促莲湖街道及刁沟村委会加强坟地管理,严禁对外销售出租,保持现有规模不扩大。按照民族习俗对周边进行绿化,对坟地内不必要的装饰进行清理,美化环境,消除视觉影响。

已办结

8

D2HA202104120035

郑州市荥阳市王村镇段坊村西头,荥阳天龙玩具厂,排放废气,异味难闻。

荥阳市

大气

2021年4月13日,荥阳市相关部门联合对荥阳市天龙游乐设备有限公司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
  经核查,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在厂区内没有闻到难闻气味。调取企业生产用电记录,显示2021年1月、2月、4月为0,3月为177度。喷漆房位于生产车间内西北角,喷漆房西边、北边为基本农田,东边150米以上为段坊村,南边160米左右为村委,符合卫生防护距离。房内墙面及地上有历史使用过遗留的痕迹,喷漆房内有轻微油漆气味。生产车间无异味。走访周边群众,没有群众反映闻到有难闻气味。
  经查看,该公司喷漆房北墙下边密闭不严,生产时会造成喷漆气体外溢情况,问题属实。经现场调查及走访群众,确认“异味难闻”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针对荥阳市天龙游乐设备有限公司喷漆房密闭不严,废气外排这一环境违法行为,荥阳市相关部门依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对该公司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处理,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喷漆房进行整改维修,确保废气有效处理不外溢。
  2021年4月15日,经现场核查,该公司喷漆房已密闭整改到位。

已办结

9

D2HA202104120037

郑州市航空港区相州街和通航路交叉口东边,万科沐阳园正东侧,原先钉子户拆迁后的垃圾,一直无人清理,气味难闻,环境污染。

航空港区

大气,土壤

2021年4月13日,航空港区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核办。经调查,相州街和通航路交叉口东边,万科沐阳园正东侧现状为市政道路,未发现有原先钉子户拆迁后的垃圾。位于相州街和通航路交叉口西北角围挡内,发现有原房建万科沐阳园项目部拆迁后建筑垃圾及部分生活垃圾。

部分属实

针对存在垃圾问题,由航空港区滨河办事处负责将建筑垃圾清运至大官庄建筑垃圾消纳场,生活垃圾清运至垃圾中转站,渣土清运至冯庄文化公园,预计4月18日前整理完毕,待清理完毕后,进行播撒草籽,并暂时抑尘网覆盖。

阶段性办结

10

D2HA202104120032

郑州市管城区南曹办事处李马庄村西边中华路和京广铁路桥向北五十米,有人向村民地里倾倒垃圾(建筑垃圾,渣土),气味难闻。

管城回族区

土壤,大气

经核查,因热力管网施工后,没有进行平整,土地高低不平,村民无法进行耕种。经小湖村和施工单位协商,使用黄土对该区域进行平整以利于村民复耕。
  经现场核实,向地里倾倒的均为黄土,不是建筑垃圾和渣土,现场核查人员也未闻到任何异味。

不属实

截止2021年4月13日,该区域已平整完毕并使用土工布进行全面覆盖,南曹街道办事处已督促小湖村及时做好复耕工作。

已办结

11

D2HA202104120031

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宇通路与霞飞路交叉口向南100米,绿都桂园南边,十八里河公园,脏乱差,气味难闻,无人治理,环境污染。

管城回族区

大气

经核查,管城回族区南水北调生态文化公园站马屯区段目前管养情况良好,未发现园内脏乱差问题;核查过程中,现场工作人员均未闻到异味;环境良好,未在园内发现积存垃圾问题。

不属实

下一步将继续督促加强对该公园管养问题。

已办结

12

D2HA202104120030

反映郑州市管城区紫荆山南路和南水北调运河交叉口南,绿都澜湾南边,很多生活垃圾,一直无人清理,气味难闻。

管城回族区

土壤,大气

经调查,绿都澜湾南侧为站马屯村集体用地,目前此处覆盖良好,未发现有生活垃圾,现场工作人员未闻见难闻气味;紫荆山南路和南水北调运河交叉口南侧为河道两侧绿化,现绿化良好,亦未发现有生活垃圾,现场工作人员亦未闻见难闻气味。

不属实

管城区城管局联合十八里河办事处工作人员将加大巡查力度,保持好辖区卫生环境。

已办结

13

D2HA202104120018

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于寨村石垴自然村153号、140号,铁艺加工,电焊喷粉,扬尘大、噪音大。投诉人反映村内类似小型作坊很多,希望取缔。

新郑市

大气

2021年4月13日,新郑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
  (一)关于“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于寨村石垴自然村153号、140号,铁艺加工,电焊喷粉,扬尘大、噪音大”问题。
  该问题反映的龙湖镇于寨村石垴自然村153号为郑州神笔马良婚庆道具有限公司使用,现场核查时该企业未生产,现场不能提供环保手续,车间内有切割机1台、手把式电焊机2台、打磨床1台、喷塑固化设备1套,喷塑房半封闭,配有滤芯除尘器1套,现场有工人正在拆卸设备。2021年3月26日,新郑市龙湖镇政府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已对该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并通知新郑市龙湖供电所对该企业实施断电停产措施,在电箱张贴封条。4月14日再次组织现场核查时,生产设备及物料均已清除。
  经龙湖镇政府现场核实于寨村石垴自然村不存在140号房屋。
  (二)关于“投诉人反映村内类似小型作坊很多,希望取缔”问题。
  2021年3月26日,新郑市龙湖镇政府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除郑州神笔马良婚庆道具有限公司(153号)外,还在159号和163号发现存在类似工艺的婚庆道具加工作坊未办理环保手续,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同样实施断电停产措施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于寨村村委监督搬离。
  接该举报问题后,龙湖镇政府于4月14日再次核查,两家婚庆道具加工厂均已自行搬离。

部分属实

新郑市按照“淘汰一批、整治一批、提升一批”的工作目标,对不符合产业发展规划的,不具备整改条件的中小企业落实搬离。
  (一)要求郑州神笔马良婚庆道具有限公司三日内将剩余物料全部清理到位。
  (二)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2家铁艺加工厂已自行搬离,并由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龙湖镇政府、于寨村委会加强日常监管,严防反弹。
  针对于寨村石垴自然村第六村民组的涉举报加工企业,及周边类似违规企业,龙湖镇政府及于寨村两委将配合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继续深入排查,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已办结

龙湖镇纪委对于寨村党支部书记荆照彪进行诫勉谈话。

14

D2HA202104120016

郑州市金水区马林西路与永兴南路往东300米处在柳林镇第八小学旁边,河南好年景生物发展有限公司,厂内生产的废气不通过烟道直排,气味刺鼻,附近学生不能正常上课。厂外加盖的铁皮厂房不合规。附近居民希望工厂搬迁至居民区以外。

金水区

大气

2021年4月13日,金水区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
  1.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厂北侧生产车间顶部缺失约3㎡,正在进行修补,南侧除尘车间厂房顶部盖板因湿式除尘器更换管道暂时拆除,存在废气直排现象。
  2.就该问题相关部门之前已于3月30日接到郑州市环境污染举报转办函件,并开展调查。4月5日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委托河南瑞安特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单位进行厂界氨气监督性监测,4月12日河南瑞安特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该单位厂界氨气排放超标。
  3.有关部门对厂外进行巡查,未发现加盖铁皮厂房,但厂区外南北两侧露天存放大量原材料。
  4.该厂西侧墙外紧临柳林镇第八小学,通过与学校沟通和实地走访,校园内确实存有异味气体。学校反映近期有刺鼻气味,期间有学生发生呼吸道疾病但不排除是其他原因,没有因有刺鼻气味而导致学校停课。
  5.该厂周边400米范围内没有居民。
  6.公司无法提供土地手续、规划手续及建设手续,仅提供了《金水区杨金产业园区入园项目投资协议书》及《金水区杨金产业园区入园项目投资补充协议书》。
  7.2018年以来,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金水分局对其进行日常环境监管。2018年8月因日常监管中发现生产不规范问题对其进行约谈,要求企业整改;2018年9月因未批先建问题对其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2019年2月因未按要求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业“一厂一策”停限产措施对其处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2020年12月因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对其进行约谈,要求企业整改。
  8.根据《郑东新区北部区域概念性总体规划(2014-2030),杨金路街道办事处区域处在金水区科教园区规划区域内,河南好年景生物发展有限公司已不符合园区产业规划。

属实

针对该问题,金水区多部门联合制定整改方案,彻底进行整改。措施如下:
  1.4月14日对老旧的排气管道进行更换,除尘器更换除尘袋,以增强除尘效果,截至4月15日排气管道已经整改完成,除尘器中的除尘袋已更换完毕。同时要求该公司对厂房密闭情况全面排查,对破损处进行维修,确保厂房密闭完好,预计4月25日完成。待全部完成整改后聘请第三方公司进行废气监测。
  2.4月14日对该单位下达了《郑州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目前已调查终结,移交法制部门审核案卷,正在执行处罚程序。
  3.依据《郑州市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实施细则》要求该单位立即将未入库存放的生产原料立即清理、入库,规范管理。
  4.根据当前金水区科教园区产业规划调整情况,该厂已不符合园区产业规划,正在制定企业限期搬迁计划。

阶段性办结

15

X2HA202104120017

郑州北三环薛岗街,晚上经常有大车经过,其声音高于100分贝,对小区居民休息产生很大的影响。

郑东新区

噪音

4月13日,郑东新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于当晚赶赴现场进行核实调查。经核查,因该居民小区南临北三环快速路,作为郑州市东西方向主要通道,北三环快速路平时车流量就比较大,在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晚上会有重型车辆通过。因此“晚上经常有大车经过”属实。
  对于举报中提到的“声音高于100分贝,对小区居民休息产生很大的影响”问题,当晚,东区管委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选取小区周边11个点位,对小区周边环境噪声进行了连续检测。检测结果表明,小区周边11个点位中紧邻北三环最大噪音值为63.5分贝,未高于100分贝,因此“声音高于100分贝”不属实。

部分属实

郑东新区管委会从以下几方面制定降噪措施。第一、优化路线。由综合执法局牵头,在办理渣土车双向登记卡时,渣土车行驶路线绕行居民区,加强对渣土车企业监管力度,确保渣土车遵章行驶;第二、加大巡查力度,由交警六大队牵头,加大此区域夜间巡逻力度,有序引导司机分批次通行,降低重型车辆通过此路段车速;第三、从严处罚,由交警六队负责,对违法渣土车进行严查,对于多次违规行驶的渣土车,定期约谈企业和车队负责人,以及定期开展驾驶员安全培训等措施降低该路段车辆噪音影响。

阶段性办结

16

X2HA202104120041

郑州市北三环薛岗街广电天韵小区自2020年4月份以来,北三环上拉土车每天晚上连续不停过,噪音极大,严重影响居民的休息,附近有双湖花园小区共1000多户居民深受其害,多次给12345热线反映,偶尔好两天,但大多数时间仍然整晚上拉土车不停的过。

郑东新区

噪音

4月13日,郑东新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于当晚赶赴现场进行核实调查。经核查,对于举报中提到“自2020年4月份以来,北三环上拉土车每天晚上连续不停过”问题,因该居民小区南临北三环快速路,作为郑州市东西方向主要通道,北三环快速路平时车流量就比较大,经当晚现场核实,确有重型车辆经过。因此“自2020年4月份以来,北三环上拉土车每天晚上连续不停过”属实。
  对于举报中提到的“噪音极大,严重影响居民的休息”问题,当晚东区管委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选取小区周边11个点位,对大车经过声音进行了连续检测。广电天韵小区和双湖花园小区围墙边界噪声最大值为59.9分贝。根据城市环境噪声标准,1类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夜间噪声标准值为45分贝,因此“噪音极大,严重影响居民的休息”属实。
  对于举报中提到“附近有双湖花园小区共1000多户居民深受其害,多次给12345热线反映,偶尔好两天,但大多数时间仍然整晚上拉土车不停的过”问题,经调取,3个月内12345热线举报记录,龙子湖街道办事处近期未曾收到关于两小区噪音污染的举报。

部分属实

郑东新区管委会从以下几方面制定降噪措施。第一、优化路线。由综合执法局牵头,在办理渣土车双向登记卡时,渣土车行驶路线绕行居民区,加强对渣土车企业监管力度,确保渣土车遵章行驶;第二、加大巡查力度,由交警六大队牵头,加大此区域夜间巡逻力度,有序引导司机分批次通行,降低重型车辆通过此路段车速;第三、从严处罚,由交警六队负责,对违法渣土车进行严查,对于多次违规行驶的渣土车,定期约谈企业和车队负责人,以及定期开展驾驶员安全培训等措施降低该路段车辆噪音影响。

阶段性办结

17

D2HA202104120007

郑州市荥阳市官顶村官顶组后沟的山、西沟组福金山、山坡村徐家沟底,村支部书记任全中,在山上盗山采石,在西沟福金山建设养猪场,非法占地,气味刺鼻。

荥阳市

生态,大气

2021年4月13日,荥阳市组织相关单位执法人员,针对举报的“官顶村书记盗山采石;官顶村富金山建设养猪场,非法占地,气味刺鼻。”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
  针对“官顶村书记盗山采石”问题,经核实,官顶村后沟组目前该未发现有过石材开采,没有可供运输石材出山的道路。西沟组有一条新修上山生产道路通往福金山养猪场,道路沿途无盗采痕迹。山坡村徐家沟底是指刘河镇反坡村徐中组徐家沟底,经调查组工作人员和反坡村干部实地走访群众,该组仅有的一条通道曲折、狭窄,不具备石材运出条件,沿途无开采石材痕迹。该区域山体已被自然生长的植被覆盖,日常巡查中也未发现存在有近期山体开采的痕迹和矿坑。同时经走访官顶村群众,均表示没有见到过该村村支部书记任全中盗采山石情况。综上所述,举报问题不属实。
  针对“富金山养猪场非法占地”问题,根据富金山养猪场所在位置,经核实地块不是基本农田。土地属于官顶村集体用地。经国土部门按照坐标核实后官顶村该区域用地性质为设施农用地。富金山养猪场设施农用地备案证明显示该地块属于设施农用地。按照《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改进设施农村农业用地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通知》(豫自然资规〔2020〕1号)文件解释,设施农用地可以用作畜禽水产养殖用地。富金山养殖场2016年通过租赁形式租赁了该土地使用权。非法占地问题不属实。
  针对“官顶村富金山建设养猪场,气味刺鼻”问题,经核实,福金山养殖场现场只有一座临时铁皮房,猪舍建设在临时铁皮房内。生猪仔是2021年4月11日购买的,此前该处未养殖过生猪。福金山养殖场属于规模以下家庭养殖户,猪舍无消毒设施、无粪污处理设施、不具备养殖条件,现场会有一定异味。按照环境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核实,该猪场距离最近居民居住点直线距离在400米以上,但在该区域下风口会闻到轻微气味。该问题属实。

部分属实

对于举报属实问题,荥阳市已责令涉事养殖户立即整改。将猪仔退回卖方,将猪舍打扫干净,清除异味,切实保障群众利益,消除不良影响。
  目前,盖养殖户所有生猪仔已经全部处理干净,现场也一并清扫到位。

已办结

18

D2HA202104120001

郑州市中牟县广惠街道办事处岗头桥村东南边,有人在此倾倒生活垃圾,从中获取收益(一车800元),多年来也无人管理。

中牟县

土壤

2021年4月13日,中牟县县长带领相关部门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
  针对群众举报问题,核查组逐一进行核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有人在此倾倒生活垃圾
  经核查组现场查看,该地块堆积大量建筑垃圾以及少量的生活垃圾,经土地部门测量约有20万立方米。
  举报有人在此倾倒生活垃圾问题,此问题属实。
  (二)从中获取收益(一车800元)
  针对此问题,中牟县公安局广惠街派出所经初步排查,已锁定一名嫌疑人,目前还在调查取证中。
  此问题属实。
  (三)多年来也无人管理
  该地块曾属国有中牟县林场管理,自上世纪八十年代起,中牟县岗头桥村三、四、十、十一组群众,开始在该区域种植作物,至今该地块一直由该村群众占有。2020年经国土部门三调时,已指认边界,并上报上级国土部门,确认该地块为非国有林场土地,结果将于2021年6月公布。
  举报问题多年来也无人管理,此问题属实。

属实

1. 针对该地块垃圾问题,中牟县将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7〕18号)文件要求,对垃圾进行分拣,分拣的建筑垃圾运送至中牟县北部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由广惠街街道办事处使用垃圾专用收运车辆运送至东兴环保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目前,广惠街街道办事处已与清运公司签订合同,40天内清理完毕,并进行绿化。
  2. 针对有人从中受益问题,中牟县公安局广惠街派出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 针对该地块管理混乱的问题,中牟县已召开专题会议,明确由广惠街街道办事处进行监管,禁止堆放建筑垃圾,教育、引导村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广惠街街道办事处定期进行清运。

未办结

19

D2HA202104100012
 
(第4批)

郑州市中原区常西湖新区常庄水库南边,郑西高铁桥下建了100多亩的公墓,常庄水库是郑州市备用饮用水水库,二级水源保护区,想知道公墓建在此处是否合法,是否会影响饮用水质量。

中原区

水,生态

2021年4月11日,中原区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该处墓群位于常庄水库二级水源地保护区内,原为刁沟村荒地,多年来刁沟村的回族村民在此处土葬。回族历来实行“速葬、薄葬、土葬”的丧葬习俗,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六条,“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因城市发展需要, 2017年刁沟村村委及村民充分理解支持,积极配合市政道路建设及刁沟村改造项目推进,对村庄范围内原有分散的自然坟地进行集中整合,迁葬至该处原有墓地中,并明确专人负责,由村集体统一管理。为防止雨水冲刷,减少火灾隐患,村民对坟体进行简单加固,周边进行绿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六条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答复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有关问题的函》的有关规定,由于该处历史遗存自然墓地不属于建设项目,回族群众游坟时没有烧纸、上香、摆放祭品等习俗,不产生生活污水和垃圾,不存在污染问题。
  近年来对常庄水库的检测结果显示,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以上标准或限值。

部分属实

鉴于刁沟村回族历史遗存自然墓地形成年代久远,经积极协调沟通,郑州市目前尚无公益性民族公墓,短期内无法外迁。中原区将督促莲湖街道及刁沟村委会加强坟地管理,严禁对外销售出租,保持现有规模不扩大。按照民族习俗对周边进行绿化,对坟地内不必要的装饰进行清理,美化环境,消除视觉影响。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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