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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印发
来源:本站  时间:2022-05-20 17:13:11  
我省是农业大省、畜牧大省,为全国畜产品市场有效供给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我省畜禽养殖体量大,污染负荷总量偏重,部分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管理不规范,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监管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存在较大差距,畜禽养殖污染事件多发频发等问题仍然存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任重道远。

我省是农业大省、畜牧大省,为全国畜产品市场有效供给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我省畜禽养殖体量大,污染负荷总量偏重,部分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管理不规范,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监管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存在较大差距,畜禽养殖污染事件多发频发等问题仍然存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任重道远。

为全面加强我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推动全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河南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安排部署“十四五”时期全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提出要引导畜禽养殖布局优化、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利用、提升养殖环境监管能力、实施重点工程等五项主要任务,共16项重点工作。

《规划》以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聚焦提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能力,坚持源头防控、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着力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到2025年,全省畜禽养殖总体布局更为合理,粪污处理利用模式成熟稳定,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监管体系逐步完善,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3%,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规划》要求畜禽规模养殖场落实“一场一档”,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档案,完善粪污利用台账制度,及时记录更新有关信息,确保畜禽粪污去向可追溯;位于水质断面不稳定达标区域的畜禽养殖场(户),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禁止养殖场(户)将未经处理或处理不到位的畜禽粪污直接拖入农田,禁止利用渗井、渗坑以及私设暗管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全省60个畜牧大县在2022年底前编制完成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并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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