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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情况
来源:本站  时间:2021-04-21 16:22:16  
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坚持帮扶企业与生态环境执法相结合,牢固树立执法为民这一强烈的服务意识,倾力为企业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以最大努力持续做好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下面,我通报第一季度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坚持帮扶企业与生态环境执法相结合,牢固树立执法为民这一强烈的服务意识,倾力为企业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以最大努力持续做好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下面,我通报第一季度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情况



01

抓住关键时段,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

(一)抓好秋冬季环境严管执法。受秋冬季气候及地理位置影响,我市污染积累时间长,扩散条件差,防治难度大。为确保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胜利,自2020年10月23日开展秋冬季环境严管执法工作以来,支队共计组织全市环境执法部门出动检查组5071组次,执法人员13848人次,检查督导企业、工地等15515家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62起,其中:立案查处56起(其中移送公安机关1起),3处黄土裸露交当地控尘办查处,3家散乱污企业移交属地乡镇政府或督导组处理;发现环境管理问题296个,均现场要求立即整改。
      (二)抓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环境安全保障。一是春节期间,组织全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每日对烟花爆竹燃放、销售等情况实施巡查督导,春节、元宵节期间共出动人员687人次,发现燃放问题31个,全部立即劝阻并通报属地办事处进行进一步处理;销售问题3个,通报属地公安部门处理。12369生态环境举报热线每日梳理烟花爆竹类举报情况,及时对公安部门进行转办。春节、元宵节期间,共接听电话490余个,受理烟花爆竹类举报14个,全部转公安部门处理。二是支队制作了《致全市广大企事业单位关于加强春节前后环保管理的一封信》,在“绿色郑州”发布后,倡议支队全体干部职工在朋友圈、微信群中转发、推送,同时各大队还向监管对象进行了推送。三是两会期间,支队结合执法监管和信访投诉工作,全面排查矛盾纠纷,做到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并将此项任务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好落实,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无环境问题干扰。

02

突出重点区域,深入推进黄河流域专项排查整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解决黄河流域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根据省厅、市工作部署和市局工作安排,一是3月22日起,支队组织巩义、荥阳、中牟执法大队、支队各驻区大队和稽查大队组成了4个大组、30个小组,对省厅执法监督局推送的黄河干流堤内1184个疑似点位逐个进行排查。目前已排查完毕,共排查点位1194个(10个新增点位),截止4月8日,已整改点位54个,其他点位需进一步确认后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二是针对前期排查的17个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市支队及时转办荥阳、惠济执法大队,督促整改落实,截至4月8日,已整改完成8个,正在立案处罚1个(已向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处罚71.5万元),其余8个问题正在整改。三是对省厅执法局交叉检查推送的549个点位情况进行调度,经巩义、荥阳、惠济大队反馈,无需整改点位386个,问题点位163个,截止4月8日,已整改完成117个,正在整改中46个。



03

创新监管方式

依托VOC走航车和第三方监测服务,开展走航监测,实现污染因子精准溯源和定位,为精准执法提供支撑,减少对守法企业正常经营的打扰。今年以来,支队拟定走航计划,实现走航车、市支队、县区执法人员的三方联动,做到了高值区域及时发现,疑似点位及时排查。目前共生成走航报告48份,发现挥发性有机物异常点位33个,相关区(县、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据走航监测报告对其中24个异常点位周边48家企事业单位及汽修厂、加油站、餐饮、施工工地等进行了现场排查,其余为临时污染源,均现场提出加强监管的要求。



04

夯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各类交办问题核查

一是迅速建立交办核查工作体系。支队迅速构建指挥中心总体调度、大队分局共同调查、分工协作的工作构架,理清分局、大队具体任务划分,即:责任单位为属地政府的,由分局组卷;责任单位为生态环境局的环境违法事项,由大队负责组卷,落实交办案件的核查、办理任务。

      二是做好帮扶问题核查。截至目前,生态环境部向我市下达秋冬季督办函的6批次257 个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共依法立案 42 起,处罚或拟处罚金 80.32 万元,直接取缔企业或部分拆除4起。
      三是做好市督导组交办问题查办。第一季度,支队共收到市环境污染防治督导组交办文件共计9批48件,全部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行政罚款6件,违法行为轻微、不具备立案条件已整改32件,拆除取缔5件,情况不属实3件,由其他职能部门处理2件。行政处罚完成后,案件将按要求录入“郑州市工业企业信用评价信息审核及管理平台”。


05

畅通内部关系,稳步推进各项基础工作

按照中央机构改革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的统一部署,郑州市完成了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组建工作,整合了生态环境系统的执法资源,实现了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行政执法统一实施,各项工作得以更加有效的开展。机动车执法检查方面,累计检测车辆16072辆,超标175辆;对用车大户入户检测7157辆,超标35辆。已全部对超标车辆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并予以锁定限制其年审。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查方面,第一季度全市共巡查各类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和物流场所1375家,抽查非道路移动机械2736台,抽取油样178批次,共发现问题50个,已责令整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方面,今年以来共执法巡查31家,发现1家在机动车检验过程中存在造假行为,已责令该检验机构限期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畅通环保热线方面。第一季度,12369环保热线共接到举报线索20521个,共落实环境污染有奖举报累计共落实环境污染有奖举报累计77件,发放奖金30700元。双随机监管执法工作方面。第一季度全市共抽取一般排污单位697家次,重点排污单位124家次,特殊监管对象4家次,信息公开数量825。医疗机构监管方面。结合工作职责,针对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开展医疗废水监管执法,一季度共计对523家医疗机构开展了检查督导,确保了医疗废水的稳定达标排放。“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第一季度对各开发区、区县(市)共督查暗访26次,检查企业400余家,核实市督导组转办的疑似“散乱污”点位69处,接收并处置到位省散办电话转办件两起,全市共新发现并整治到位“散乱污”点位24处,确保了“散乱污”动态清零。
       近期,我们正在依照法定职责,梳理执法任务,建立执法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围绕“一张网、一张图”,即一张执法监管网、一张污染源地图,构建新的执法框架。相信随着新的机构建立,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工作将更加科学、高效,为助力我市生态环境攻坚和改善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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