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间隔10秒
【新闻发布会】郑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情况
来源:本站  时间:2021-04-21 16:13:47  
为持续深入打好我市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第一季度我市在巩固“十三五”攻坚成效的基础上,提前着手、科学谋划、系统行动,扎实、有序地推进土壤及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第一季度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现将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为持续深入打好我市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第一季度我市在巩固“十三五”攻坚成效的基础上,提前着手、科学谋划、系统行动,扎实、有序地推进土壤及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第一季度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现将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郑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


01系统谋划,科学制定年度攻坚方案

以贯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为主线,不断推进制度创新,完善各类保障,按照“控源头、防新增、重监管、保安全”的思路,拟定《2021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全面提升土壤环境管理水平,土壤安全利用进一步巩固提升,到2021年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力争均实现100%。同时结合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拟定《2021年度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一同推进,明确年度目标、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形成推动我市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统筹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强化污染治理、循环利用和生态保护,到2021年年底,努力实现“一保两治三减四提升”


02严格监管,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一是实施建设用地联动监管。在全省首次以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两部门联合形式印发《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供应等环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联动监管的通知》(郑环文〔2021〕7号),明确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情形,完善联动监管机制,定期共享用地信息,有效保障了我市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

二是强化重点监管单位日常监管。严格对照标准应纳尽纳,认真筛选全市涉土方面符合条件的排污单位名录,将符合条件的77家企事业单位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印发《关于加强2021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督促重点监管单位落实法定主体责任,严防工矿企业用地新增土壤污染。
三是推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以及腾退工矿企业用地为重点,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第一季度累计完成41个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其中疑似污染地块7个,转变为住宅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4个,均为未污染地块,严格污染地块用途管制,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途的地块方可进入用地程序。


03分区管理,稳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

一是稳步推进中心城区地下水调查评估。2020年我市已建立了郑州市中心城区“双源”清单,基本摸清319个“双源”底数,完成10个不同类型污染源对象的地下水环境状况初步调查。第一季度初步编制完成2021年度郑州市中心城区地下水环境质量调查评估项目实施方案,稳步推进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是认真开展废弃井排查登记及封井回填工作。按照县级排查录入、市级职能部门审核上报的程序,完成第一批废弃井信息系统录入,全市共登记入库各类废弃矿井、钻井、取水井777个,为2021年有针对性的开展封井回填试点打下详实基础。


04梯次推进,有序提升农村生态环境

一是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联合市农委顺利完成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百日攻坚行动,目前全市适养区内547个(含2020年新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7.1%。

二是推进村庄整治提质增效。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整治”为重点,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初步选定2021年50个实行综合整治的村庄,并组织市城管局、农委、水利局、卫健委对全市“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进行“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三是积极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把黑臭水体清零工作纳入年度环境攻坚中心任务,强化工作督导,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要求各区县(市)对照全市109条台账内的黑臭水体逐条明确治理时限、治理方式、责任单位、责任人,“拉条挂账、逐一销号”。一季度共完成治理15个。
二季度,我市将继续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线,着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重点对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强弱项、补短板、促提升,持续管控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风险,积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障全市人民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安全。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